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楚雄州工傷認定工作規程(修訂)》的相關規定,現將蔡添先等10名受傷職工的工傷擬認定情況公示如下:
1、蔡添先,女,武定縣己衣小學教師。2023年3月2日19:20左右,蔡添先老師帶學生劉鴻宇到鎮衛生院看病結束返回學校的途中不慎跌倒,致其左踝關節扭傷,隨后蔡老師打電話給其丈夫顧發劍老師,顧老師趕來將其送至鎮衛生院做檢查,拍片后顯示受傷部位已骨折,醫生建議送往上級醫院治療,當晚顧老師即開車將蔡添先老師送到武定縣城,3月3日上午前往武定吉慈堂正骨醫院做了檢查,醫生建議住院做手術,經考慮,于3月4日上午轉至武定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被診斷為:1.左側外、后踝骨折并踝關節脫位;2.左踝關節軟組織損傷。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2、段加偉,男,武定武星鈦業有限責任公司廠長。2023年3月14日公司兩臺鈦渣爐進行停產檢修,8:10左右,廠長段加偉在生產車間檢查指導檢修工作時不慎踩滑,跌入正在維修的約2米深的爐膛里,造成右手受傷,隨后被送往武定縣人民醫院檢查治療。被診斷為:右側橈骨遠端骨折。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3、張光權,男,武定縣恒雄礦業經貿有限公司礦石運輸工。2023年3月15日22:20左右,張光權在上獅子口村東方紅礦段5號硐運輸礦渣時,頂板一塊約3-5m3的板巖層突然掉落,因無法立即停車,危急情況下張光權跳車自救,不慎造成左腳受傷,隨后被送往武定縣人民醫院救治。被診斷為:1.左側后踝骨折;2.左側腓骨中下段骨折;3.左側下脛腓聯合脛骨側撕脫性骨折。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4、李新琴,女,云南省武定民族中學教師。2023年3月30日下午,武定一中與民族中學在縣工會籃球場進行比賽,16:30左右,李新琴在爭搶籃球時意外受傷,隨后被送往武定縣人民醫院檢查治療。被診斷為:1.右肩關節脫位;2.身體多處軟組織損傷;3.右側肩袖損傷。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5、薛凱仁,男,武定縣公安局民警。2023年3月18日12:30許,薛凱仁等人在楚雄州警校訓練場結束槍支射擊訓練返回公寓的途中,步行至訓練場門口的下坡路段時,薛凱仁不慎跌倒,造成下唇部受傷,同行的兩名同事隨即陪護他到楚雄州人民醫院就醫,3月20日,薛凱仁回到武定縣城后即前往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被診斷為:下唇部軟組織挫裂傷。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6、曾建福,男,武定縣獅山鎮大石頭房磚廠機修兼安全員。2023年4月6日下午,曾建福和同事在車間檢修磚機,17:30左右,他從磚機上方順梯子下來取工具時不慎踩滑,左胸部不慎撞在磚機上,當時以為并無大礙,隨后兩天,受傷部位越發疼痛,4月10日,曾建福到武定縣人民醫院拍片檢查,發現肋骨骨折,便于4月11日辦理了住院手續。被診斷為:1.左側5、6肋肋骨骨折;2.左下肺感染。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7、楊智萍,女,武定縣萬德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助理農藝師。2023年3月22日上午,楊智萍在武定縣鴻盛供水有限責任公司籃球場進行“健身杯”籃球賽前的訓練,10:00左右,楊智萍在與教練員進行一對一搶籃板訓練時不慎摔倒,隨后被送至武定吉慈堂正骨醫院住院治療,4月4日出院后在家休養,由于右膝關節一直疼痛,楊智萍于4月19日到武定縣人民醫院門診做了檢查,被診斷為:1.右膝關節內外側半月板損傷;2.右膝關節前交叉韌帶損傷。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8、錢虹羽,女,武定縣文化館九級職員。2023年3月29日上午,武定縣文旅局女隊與縣民族中學女隊在縣體育館內進行籃球比賽,9:00左右,錢虹羽在搶球跳躍投球時用力過猛,不慎拉傷右小腿,導致右腳掌無法落地,小腿疼痛難忍,隨即被同事送至武定縣人民醫院救治。被診斷為:右小腿肌肉拉傷并血腫形成。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9、張文武,男,武定縣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和慈善社工股工作人員。2023年3月25日上午,縣民政局男子籃球隊員在縣人民法院籃球場進行熱身訓練賽,10:00左右,張文武在跳起爭搶籃球落地時不慎造成右側跟腱斷裂,隨后,張文武在其妻子陪護下前往武定縣人民醫院救治。被診斷為:右側跟腱斷裂。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10、雷文榮,男,武定縣獅山鎮水務服務中心農業水利高級工程師。2023年2月3日上午,雷文榮從家中出門步行到菜園河,履行菜園河(木果甸村)斷面水質鞏固提升巡河任務,7:34分左右,雷文榮從香水莊老公路走到離香水橋150米時突然感覺胸悶氣短不舒服,隨即打電話給其妻,讓她找輛車來接他到醫院做檢查,7:40分左右,雷文榮的妻弟開車來到現場,將雷文榮送至武定縣人民醫院救治,醫生初步診斷為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雖經醫護人員全力搶救,終因病情急重,于8:59經搶救無效死亡。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視同工傷。
為接受社會監督,現將以上擬認定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8日。如發現相關單位及人員在工傷認定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為,可在公示期內向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工傷股反映,聯系電話:0878-8712696,郵編:651600,通訊地址: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工傷保險股(301室)。
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