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主體】
個體工商戶。
【優惠內容】
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政策執行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
【辦理方式】
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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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