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權限范圍
縣內的水運工程建設項目設計變更審批。
二、設定依據
《港口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2號發布,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42號第一次修正,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2號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九條 港口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一經批準,應當嚴格遵照執行,不得擅自變更。確需對設計文件內容進行變更的,應當履行相關手續后方可實施。
《航道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44號)第二十七條 航道工程建設項目設計文件一經批準,應當嚴格遵照執行,不得擅自變更。確需對設計文件內容進行變更的,應當履行相關手續后方可實施。
三、事項類型
行政許可。
四、受理條件
1.申請事項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
2.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辦結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20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0個工作日。
注:依法需要經實地核查、招標與拍賣、檢測鑒定、考試考核、專家評審、技術審查、聽證、集體審查(會審)等所需時間不計入承諾辦結時限內。
六、辦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七、辦理地點
武定縣交通運輸局,地址:武定縣獅山鎮中山路19號2樓。
八、咨詢方式
(1)窗口咨詢。地址:武定縣交通運輸局,地址:武定縣獅山鎮中山路19號2樓;
(2)電話咨詢。電話號碼:(0878)8713826;
(3)網絡咨詢。行政審批信息平臺: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實施機關咨詢網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4)信函咨詢。咨詢部門名稱:武定縣交通運輸局;通訊地址:武定縣獅山鎮中山路19號;郵政編碼:651600。
九、監督投訴方式
(1)電話投訴:(0878)12345;
(2)網上投訴: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3)窗口投訴:武定縣交通運輸局政策法規股(交通運輸局2樓政策法規股);
(4)信函投訴:武定縣交通運輸局政策法規股;武定縣獅山鎮中山路19號;651600。
十、申請材料
(一)交通行政許可申請書;
(二)設計變更文件;
(三)授權委托書。
十一、許可收費
本行政許可不收費。
十二、許可決定及送達方式
(一)具有許可權限的部門,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向申請人出具設計變更批復文件。
(二)可通過窗口領取、郵寄送達或網絡接收。
十三、辦事流程示意圖

附件:
交通行政許可申請書
編號:
申請人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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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證號 |
| 申請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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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聯系方式 |
| 申請人住址及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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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的姓名及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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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的交通 行政許可 事項及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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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目 錄 | 申請材料由申請人自行填寫 |
申請日期 | 年 月 日 | 申請人簽字 或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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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申請書由交通行政許可的實施機關負責提供;
2、申請人應當如實向實施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情況,并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