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加強全縣交通運輸工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提高各股室及下屬單位安全生產監管水平,根據安全生產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局各股室、下屬單位負責各監管領域的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工作,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查找安全生產隱患和工作上的漏洞,制定并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三、發生四級以上(含四級)安全生產事故的,影響地區安全生產發展和部門及企業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規政策中存在的各種突出問題的,都應該及時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題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工作,并保證工作實效。
四、安全事故結案后,召開專題分析會議,查找事故原因,吸取教訓,研究對相關人員的處理,制定相應的技術和管理措施。
五、安全生產形勢分析的原則:一是事后分析,提現總結性;二是事前分析,提現預測性和前瞻性;三要科學分析判斷,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辦法和管理措施,增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預見性和主動性,推動全縣的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健康發展。
六、安全生產形勢分析的步驟:
1.在規定時間內,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分析。
2.找出事故多發地區、監督管理薄弱環節、事故類型。
3.分析事故多發原因,總結內在規律。
4.根據各單位部門的工作特點,制定下一階段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重點。
5.制定有針對性,可行性強的安全防范措施。
6.形成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報告,局屬各單位、各下屬部門于每月10日將上月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報告報局運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