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公租房)應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在武定縣城城區內工作、生活6個月以上的云南省籍農業轉移人口或外來務工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非云南省籍外來務工人員;在武定縣城城區內居住6個月以上的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商鋪在武定縣城城區內);退休人員。
2.單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4392元,超過兩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392元。
3.主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在武定縣城城區及縣城周邊社區、村委會(含武定縣城商品住房和香水社區及平田村、恩路村、大石頭房,舊城社區及白邑村,東岳社區及保山箐,紅土田社區及紅土田村,金沙社區,北街社區,南街社區,中馬社區,西門社區,西和村委會西村、永吉村、小壩箐、水箐村、和尚莊,永寧村委會永寧村,矣波村委會矣波村、大壩山,獅高村委會鮑家村、小營、高家村)所屬就近的房屋(含集體自建住房)人均住房面積少于30平方米(不含30平方米)且3年內沒有房產轉讓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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