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城鎮低收入(廉租住房)的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主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享受民政部門連續救助6個月以上(城鎮低保)。
3.在武定縣城規劃區范圍內(西門、中馬、南街、北街、香水、東岳、舊城社區)的非農戶口且連續居住5年以上。
4.家庭人均住房面積13平方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