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應在新生兒出生后的一個月內,到新生兒出生的助產機構辦理。在出院之前,需要提供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的身份證、結婚證及戶口本,需要提前將孩子的名字起好。在拿到寶寶的出生證的時候,注意仔細核實,看填寫的部分是不是有錯誤的地方。一旦發現,及時向寶寶出生的醫院說明情況,申請重新換一個。該證不允許涂改,如果有涂改的地方,就是不符合標準的,等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