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攤販名稱、地點、聯系方式;
2、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3、攤位或者經營門店使用證明;
4、擬經營的食品品種。
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派出機構收到前款規定的材料,應當及時辦理《食品攤販備案卡》。辦理《食品攤販備案卡》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費用。
食品攤販應當在攤位或者經營門店的顯著位置明示《食品攤販備案卡》、食品安全責任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投訴舉報電話等。
| 上一條:食品攤販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守那些規定 |
| 下一條:食品小作坊生產經營者應當到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應提交那些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