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林下種植林地利用規范》的規定,禁止在國家公園及自然保護區內的林地、自然公園中屬于禁止開發的林地、國家一級公益林、林地保護等級為I級的林地、劃定的天然林重點保護區域內的林地、飲用水水源一級、二級保護區范圍內的林地、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重要棲息地(生境)內的林地開展林下種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