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2018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在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
縣審計局局長 李梅秀
(2019年9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受縣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會議報告2018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審議。
2018年審計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省州審計工作會議精神,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按照“責任、忠誠、清廉、依法、獨立、奉獻”的要求,以脫貧攻堅、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在審計工作中,按照應審盡審、凡審必嚴、盡責擔當的要求,著眼于審計全覆蓋,重點審計了本級財政管理和決算草案、部門預算執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政府投資項目、民生保障領域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2018年州下達武定縣審計項目計劃45項,實際完成審計項目44項,其中:預算執行4項、固定資產投資審計30項、經濟責任審計7項、其他審計項目3項。查處主要問題金額3558萬元,其中:查處違規金額2347萬元;管理不規范金額1211萬元。發現未按規定征收繳納收入102萬元,清理滯留閑置資金2028萬元,審計處理處罰2933萬元。國家建設投資審定資金總額28054萬元,查處工程結算款不實核減工程造價節約建設資金786萬元,增收節支2305萬元,審計移送線索6件,出具審計報告和審計調查報告50篇,提出審計建議142條,撰寫審計信息、簡報182篇,其中有5條在《中國審計報》發表,7篇在《楚雄日報》上發表。
一、本級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2018年武定縣完成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62536萬元,為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變更任務數62173萬元的100.6%,比上年同期58106萬元增收4430萬元,增長7.6%,上級補助收入235152萬元,上年結余4480萬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331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5萬元,債務轉貸收入5268萬元,收入總計30777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完成29799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248448萬元的119.9%,比上年同期236617萬元增支61376萬元,增長25.9%。上解支出完成4746萬元,比上年同期4219萬元增加527萬元,增長12.5%,債務還本支出1600萬元,安排預算穩定調節基金363萬元,支出總計304702萬元。收支相抵年終滾存結余3070萬元。
2018年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8011萬元,上級補助收入1490萬元,上年結余2959萬元。基金支出12264萬元,上解支出151萬元,年末結余45萬元。
2018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5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出資金5萬元,年終結余為0萬元。
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預算指標下達不細化。二是預算收入未及時足額繳庫13.62萬元。三是預備費安排未達到規定比例。四是未及時清理上繳存量資金2523.28萬元。五是應繳未繳結余資金17.14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2018年度對發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及決算草案編制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一是列支應由個人負擔的保險費0.12萬元。二是存量資金6.94萬元未及時清理處置。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2018年,我縣審計部門把促進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繼續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開展了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跟蹤審計,促進了國家政策的貫徹落實,發現的主要問題:
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跟蹤審計:一是武定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滯留2017年扶貧開發項目及深度貧困項目債券資金391.12萬元。二是武定縣財政局滯留深度貧困項目債券資金302.28萬元。
四、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審計情況
2018年實施了2017年度農村公路小修保養、大中修工程及地方配套養護等專項資金審計和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2017年度農村公路小修保養、大中修工程及地方配套養護:一是擠占農村公路養護資金2.2萬元。二是固定資產賬實不符。三是工程款項長期未清理結賬。
五、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情況
2018年實施了縣招商局局長楊慶亮、縣教育局局長邵成佳、縣檔案局局長譚永蘭、森林公安局長李富、發窩鄉原鄉長趙會菊、東坡鄉人民政府鄉長胡榮貴6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1名領導干部的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縣招商局:一是接待費報銷不合規。二是財務核算不規范。
(二)縣教育局:一是專項資金結轉、結余未進行及時清理處置47.39萬元(其中:縣教育局機關35.39萬元、武定縣香水中學8.67萬元、武定縣教師進修學校3.33萬元)。二是未清理處置獎金收入0.3萬元。三是違規報銷費用2.59萬元。四是違規發放各種補助1.61萬元。五是公務接待支出不規范。
(三)縣檔案局: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庫0.53萬元。
(四)縣森林公安局:一是虛報差旅費2.22萬元。二是違規發放夜間值班費1.09萬元。三是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0.14萬元。四是支出不合規0.24萬元。五是收入未入賬0.17萬元。六是會計核算不規范。
(五)發窩鄉:一是隱瞞、截留非稅收入1.2萬元。二是虛報、冒領專項資金0.3萬元。三是專項資金結余未及時清理處置87.87萬元。四是滯留獎金未及時清理處置0.8萬元。五是滯留專項資金5萬元。六是應收未收非稅收入0.4萬元。七是未記固定資產1.49萬元。
(六)東坡鄉:一是結余專項資金142.27萬元未及時清理。二是收支未納入單位會計賬核算2.91萬元。三是應繳未繳非稅收入1.38萬元。
(七)發窩鄉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一是集鎮污水未處理就直接排放。二是垃圾處理不合理。三是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數據未實現部門共享。四是河長制落實不到位。
六、固定資產投資審計情況
2018年實施了獅山大道二期回遷房A棟邊坡支護工程、北街一組安置區道路及附屬工程、武定縣田心鄉老把大橋等30項工程竣工決算審計,送審建安投資額26195.55萬元,核減建安投資額786.33萬元,審定建安額25409.22萬元,收繳結余資金1737.13萬元,審計罰款1.55萬元。
七、加強財政管理和審計監督的意見
為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結合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進一步完善項目庫建設,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增強預算執行的約束力。優化支出結構,加強專項資金分配和項目落實的有效銜接,提高資金分配的科學性,使列入預算的項目有效可行,防止資金長期閑置、沉淀、預算執行不到位等問題。
(二)進一步推進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深入推進減稅降費政策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切實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堅持問題導向。加強風險防控,針對影響和制約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問題,查找原因,細化配套措施和辦法,健全完善保障制度,促進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三)強化對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督促建設單位規范項目立項、報批、建設手續,嚴格執行建設程序,切實履行項目建設業主職責,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對所涉及的隱蔽工程據實、及時辦理工程簽證;對涉及項目變更和工程造價增減幅度較大的項目,應事先與施工單位簽訂補充協議,約定變更或增加項目的計量、計價和結算辦法作為結算依據;對項目完工后施工單位提交的工程結算,應組織監理、現場代表以及相關業務人員認真審核把關,確保建設項目手續完備、程序合法、造價真實準確。
(四)進一步健全完善審計整改長效機制。被審計單位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深入分析問題產生原因,健全完善內控制度,使問題從源頭得到整改,切實解決屢審屢犯。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
| 上一條: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2020年度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情況報告 |
| 下一條: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2017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