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2017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處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2018年11月29日在武定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
武定縣審計局局長 李梅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受縣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會議報告縣人民政府2017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處問題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一、基本概況
(一)基本情況
審計整改落實是審計成果轉化利用的根本途徑,也是確保審計監督取得實效的關鍵環節。結合當年開展的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對上年度涉及審計單位進行后續跟蹤檢查,督促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按照審計整改工作要求,明確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整改第一責任人,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審計建議,責令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研究,進行整改。跟蹤檢查結果表明,各單位基本上能夠重視審計意見和建議,積極采取措施認真整改,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審計問題及審計建議基本得到落實,取得明顯成效。
2017年向人大報告2016年度審計整改情況時正在整改的問題3個,主要是2016年度稅收征管情況和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審計存在的應繳未繳耕地占用稅1635.99萬元、應繳未繳契稅62.79萬元、印花稅1.02萬元和應繳未繳資源稅17戶,現已全部整改完畢。
2018年9月25日,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了《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2017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的報告》。武定縣審計局完成2017年度審計項目58項,出具審計報告58份、審計決定32份,審計發現主要問題107個,審計清查處理滯留閑置資金1678萬元,審計期間促進整改金額593萬元,核減工程造價2829萬元。根據審議意見,縣審計局對23個單位,10個鄉鎮2017年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督查,截至目前,審計發現主要問題107個,已整改101個,占94.4 %,正在整改6個,占5.6%。(具體整改情況詳見附件:2017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清單)
(二)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和制度建設的情況
1.強化審計整改合力。針對審計發現問題明確職責、分工協作、聯合促使審計整改落到實處。審計機關嚴格落實審計整改情況回訪和檢查核實制度,對審計發現問題建立整改情況臺賬,定期檢查并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整改問題,規范管理。
2.規范制度建設。通過審計,健全完善相關制度,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務接待和招商引資接待管理的通知》和《關于調整武定縣縣級機關部分交通費報銷標準的通知》等一系列管理規定,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和審計成果運用的雙重功效。
3.深入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進一步推動領導干部切實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促進自然資源資產節約集約利用和生態環境安全,制定《武定縣貫徹落實〈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規定(試行)〉的實施意見》和《武定縣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規劃(2018-2020年)》,為今后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明確方向。
(三)持續抓好未完成問題整改
針對未完成整改問題,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好工作:
1.壓實部門整改銷號責任
(1)針對安監局出借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截至目前還有1200萬元未收回的問題??h安監局采取積極措施,制定催收計劃,在2019年6月30日前向縣工業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收回借款,并按照取消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相關制度規定,及時清退企業風險抵押金。
(2)針對2017年稅收征管審計查出未繳相關稅款的問題。一是縣稅務局建立欠稅企業信息檔案和欠稅登記臺賬,逐戶了解欠繳稅款企業經營狀況;二是督促欠繳企業擬定清欠計劃,在2019年6月30日前清繳完畢;三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利用稅法宣傳月、法制宣傳日、稅企座談會、稅法培訓會以及到企業進行稅費檢查等時機,廣泛宣傳稅款征收政策,增加企業自覺納稅意識。
(3)針對貓街鎮、高橋鎮、插甸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等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的問題。三個鄉鎮要認真分析查找存在問題的原因,研究制定解決項目進度緩慢的實施方案,加快開展項目實施,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項目建設。
2.強化審計整改跟蹤問效
審計部門要對正在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的問題繼續進行督導和跟蹤檢查,經常性深入正在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的單位督促整改工作,幫助研究解決整改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對重視不夠、行動遲緩、推進不力甚至置若罔聞、無動于衷的要及時指出,并將整改檢查結果及時向縣政府和人大進行報告,并采取持續不斷公告辦法向社會公告,直至完全整改為止。
二、整改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及其原因
(一)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認識不到位。審計發現部分單位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如沒有制定公務接待相關規定,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公款報銷煙、酒、景區門票等,以及違規發放各種津補貼等問題。但在審計整改中注重強調客觀因素,不從主觀方面找原因。
(二)部分領導履職不到位。一是部分資金管理不嚴,被套取、擠占、超撥工程款等。二是個別項目建設程序不合規,部分項目驗收及結算不及時,部分產業發展項目未進行跟蹤問效,項目推進緩慢。三是部分項目未嚴格執行采購程序、違規采購、違規定標,未按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供貨商未按合同約定履約賠償責任。四是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建設項目程序不合規、原宅基地拆除復墾復綠工作推進緩慢。五是部分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預付項目啟動金長期掛賬。
(三)建設項目管理不嚴格。一是部分項目招投標管理工作不嚴格控制,項目管理與資金管理脫節,出現工程資金超撥情況。二是合作建設項目缺乏有效監管,投資虛高。上述問題的存在加大了工程決算審計的難度,一些施工單位不予積極配合,影響了審計工作按期完成。
(四)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有待加強。審計整改工作主要通過審計決定來執行,執法方式單一,少數部門對審計整改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高,存在消極應對、敷衍應付的心理。開展查找存在問題根源,建章立制,制度執行等實質性的整改意識不強,沒能把審計發現問題整改作為堵塞管理和防范風險的重要手段,使審計整改浮于表面。
三、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措施
從審計督查情況看,多數問題已整改,其余問題已制定措施,明確責任,正在積極整改。為確保整改全面落實到位,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整改力度,落實整改責任。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要切實落實“一把手”是整改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對審計整改工作親自管、親自抓,確保審計發現問題得到全面整改。對屢審屢犯的問題,要加強管理,建立長效機制,從源頭上堵塞漏洞;對未整改的問題,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逐條整改。
(二)加強整改監督檢查,嚴肅追責問責。審計、監察、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等部門以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加強對相關單位落實審計整改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對整改不力、屢查屢犯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追責問責,維護審計整改工作的嚴肅性。
(三)加強審計整改結果公告力度,接受社會監督。加大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的公開通報力度,對存在招投標管理工作不規范、工程造價管理不到位(工程結算偏差率>6%)及超撥工程款等問題的建設項目,應對實施主體進行誡勉談話或行政問責,強化建設業主的監管責任。使審計監督與社會監督有效結合,促進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
附件:2017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清單
附件
2017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清單
序號 |
審計項目及存在問題 |
審計整改情況 |
1 |
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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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預算收入未及時足額清繳入庫69.29萬元 |
年初已上繳國庫,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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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資金滯留,項目推進緩慢 |
收回資金已重新安排使用,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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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級財政決算草案編制情況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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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門決算部分決算數據與賬面數不符 |
在2018年決算工作中改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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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7年度稅收征管情況和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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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獨立核算正常納稅戶未按規定申報稅款0.52萬元 |
正在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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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兩戶納稅人由于資金周轉困難申報未繳稅款18.03萬元 |
正在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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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兩戶獲得財政補助資金的企業應繳未繳稅款1.47萬元 |
已繳納稅款,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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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商登記股權轉讓有70戶應繳未繳印花稅41.15萬元 |
正在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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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應繳未繳城市維護建設稅40.57萬元、少繳企業所得稅0.21萬元 |
正在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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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武定縣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2016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及決算草案編制情況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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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違規在專項經費中列支武定縣獅子山風景名勝區管理處門票款0.59萬元 |
已調賬處理,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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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超出專項資金核算內容的規定列報項目管理費及項目前期費支出15.55萬元 |
已調賬處理,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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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項目報賬不及時,大量資金滯留財政扶貧資金專戶 |
已加快項目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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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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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結余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資金104.44萬元(萬德、發窩) |
2018年3月8日萬德鎮、發窩鄉將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結余資金104.44萬元(萬德鎮103.22萬元、發窩鄉1.22萬元)上繳縣財政,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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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個鄉鎮9戶農戶重復領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1.03萬元(白路、東坡、發窩、貓街) |
已收回存入各鄉鎮財政所資金專戶,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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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個鄉鎮15戶開辦企業人員享受領取農村危房補助資金19.8萬元(獅山鎮、插甸鎮、田心鄉、萬德鎮) |
已收回存入各鄉鎮財政所資金專戶,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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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個財政供養人員享受農村危房改造補助1.62萬元(貓街鎮) |
已收回存入鄉鎮財政所資金專戶,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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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網建設跟蹤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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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己衣鎮兌付保處魯水庫庫區淹沒移民搬遷安置補償費219.82萬元,移民搬遷安置補償標準未經縣人民政府審批 |
已按縣政府審批的補償標準重新兌付補償費,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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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貓街鎮、高橋鎮、插甸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等項目建設進度緩慢,尚未開工 |
正在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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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跟蹤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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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置換債券金額與解除協議金額不一致2筆9.5萬元 |
已重新簽訂協議,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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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縣扶貧辦易地扶貧建設資金專戶未及時進行財務核算 |
已進行會計核算,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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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度城鎮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推進緩慢 |
已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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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14年度白路鎮整鄉推進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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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評標、定標未按相關規定執行 |
今后嚴格執行招投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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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15年度己衣鎮整鄉推進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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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進度緩慢 |
項目已完工,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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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缺口產業扶持資金154.24萬元 |
財政已撥付缺口資金,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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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15年至2016年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資金和扶貧安居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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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窩鄉、己衣鎮滯留、閑置集中安置點公建資金377萬元(發窩鄉328萬元 己衣鎮49萬元) |
發窩鄉集中安置點公建資金328萬元、己衣鎮集中安置點公建項目結余資金49萬元已上繳縣扶貧辦易地扶貧建設資金專戶,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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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窩鄉、白路鎮結余、結存農戶建房補助資金874.24萬元(發窩鄉125.32萬元 白路鎮結存748.92萬元),農戶建房貸款資金24萬元(發窩鄉) |
發窩鄉建房補助資金125.32萬元、農戶建房貸款資金24萬元已上繳縣扶貧辦易地扶貧建設資金專戶、白路鎮自行認真清理核實后,已上繳縣扶貧辦易地扶貧建設資金專戶結余資金542.56萬元,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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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發窩鄉、白路鎮變更計劃實施項目 |
在今后工作中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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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白路鎮挪用集中安置點公建資金15萬元 |
已作歸還原資金渠道處理,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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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016年特大洪澇泥石流滑坡災害民房恢復重建及受災群眾生活救助資金專項審計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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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級上報災情修復民房戶數與鄉鎮實際兌付民房修復戶數不相符3093戶 |
已按實際受損戶兌付補助,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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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滯留省級抗災救災專項資金160.60萬元 |
已退還上級民政部門,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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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及時發放救災物資 |
救災物資已按要求發放,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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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房恢復重建及修復項目工程進度緩慢,資金按工程進度撥款未能及時兌付32.20萬元 |
資金已全部兌付,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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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建戶搬遷入住率不高 |
已全部搬遷入住,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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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劃轉清算情況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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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賬戶未按規定享受優惠利率 |
已補收少收利息,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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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統籌基金結余占比超過規定比例 |
已結合實際調整基金補償方案,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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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016年度農村公路小修保養、大中修工程及地方配套養護等資金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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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會計核算不規范 |
已做賬務調整,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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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往來款項長期掛賬5萬元 |
已做核銷賬務處理,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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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擠占農村公路養護資金2.82萬元 |
已做賬務調整,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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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015年中央財政支持現代農業生產發展武定雞養殖項目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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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置養殖設備報賬資料不真實 |
項目屬于先建后補。今后規范報賬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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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養殖戶實際購置養殖設備品牌型號與項目下達建設內容及項目實施方案的品牌型號不符 |
項目屬于先建后補。今后加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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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云南中煙公司幫扶發窩村委會扶貧綜合開發項目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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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結算資料不規范 |
已對資料進行了更正和完善,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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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016年度綜合績效考核評價獎勵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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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別鄉鎮、單位兌付獎金未及時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
已補繳個人所得稅款,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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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單位未按要求考核兌現或未兌現綜合績效獎 |
按要求考核兌現,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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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民族宗教事務局原局長楊正學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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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挪用專項資金37.06萬元 |
已作歸還原資金渠道處理,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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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公經費”不降反增及“三公經費”支出不實 |
今后加強“三公經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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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違反公務卡結算及現金管理條例,將應直接支付資金轉給本單位經辦人員及大額支付現金 |
今后規范核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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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將專項資金憑收條、支票頭、資金申請文件等撥付宗教團體、鄉鎮農經站、財政所524.5萬元 |
今后加強會計核算,規范財務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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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出附件、資料不全,項目無相關合同、結算單,培訓費支出無培訓方案、培訓內容 |
在今后工作中規范財務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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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原局長張建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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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存私放公款5.3萬元 |
處予1萬元罰款,已上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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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違規發放值班補助1.88萬元 |
向個人收回上繳省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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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擴大開支范圍報銷職工電話費用1.03萬元 |
向個人收回上繳省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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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超范圍發放獎金0.6萬元 |
向個人收回上繳省財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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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款轉入個人賬戶10.47萬元 |
2017年1月后不再發生此類問題,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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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發放各類獎金79.04萬元未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
已補繳個人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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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固定資產管理不到位,資產領用手續不完整、權責不清,資產丟失不追責 |
責任人已購買電腦歸還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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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出借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1500萬元到期未收回 |
已收回300萬元,正在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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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以前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未整改(以武定縣勞動保護科學技術學會為名購置車輛問題,要求補辦車輛相關手續,增記固定資產) |
車已報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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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開發局局長劉紹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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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機關工會違規發放州慶、火把節慰問品0.59萬元 |
已將違規資金0.59萬元收繳上繳省級財政,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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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報銷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綜合補貼0.39萬元 |
已將違規資金0.39萬元收繳省級財政,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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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購置辦公用房未記固定資產441.23萬元 |
已補記固定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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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縣科學技術協會原主席蘇興祿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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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滯留2014年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專項資金10萬元 |
資金已支出,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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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應繳未繳非稅收入0.04萬元 |
已上繳,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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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縣委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主任段應成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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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會計核算不規范,核銷不合規票據 |
已完善了內部控制制度,補充了支出依據,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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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使用公務卡結算 |
已使用公務卡結算,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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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插甸鎮人民政府鎮長張建云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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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取專項資金5.84萬元(農推中心) |
已對4名相關責任人員處以罰款1.2萬元,罰款已上繳省財政,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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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專項資金結余891.76萬元(政府) |
資金已上繳及支付,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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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應繳未繳非稅收入7.3萬元(政府、交通所) |
資金已上繳縣級財政,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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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專戶資金報賬不及時 |
已組織報賬,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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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萬德鎮人民政府原鎮長余貴銀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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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出票據與支出事項不相符7.3萬元(政府) |
在今后的工作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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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擠占項目資金8.29萬元(林業站) |
今后規范財務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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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往來款長期掛賬13.72萬元(林業站) |
已調賬處理,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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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庫存現金賬實不符4.21萬元(鎮扶貧辦) |
已將單據交財政所下賬,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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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農經站財務收支長期未作會計核算(農經站) |
2017年末已進行會計核算,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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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貓街鎮人民政府原鎮長段錦剛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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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項資金結余30.77萬元(政府、計生辦、民政所、農推中心) |
結余已上繳省財政,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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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虛報冒領財政資金30.57萬元(貓街鎮敬老院) |
移交民政局處理,民政局2017年以來開展民政資金專項檢查兩次,2018年對鄉鎮、村委會民政救助經辦人員培訓兩場次,2018年7月開始,五保集中與分散供養補助標準統一執行665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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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項目資金結存大,項目進展緩慢(政府) |
已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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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萬德鎮自然資源資產(問題單位數4個,鄉鎮數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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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礎數據難以獲?。ㄍ恋刭Y源、水利資源、森林資源) |
相關站所已完善相應數據,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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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數據未實現部門共享(鎮統計站、鎮國土所、鎮林業站、鎮水土保持站和鎮畜牧獸醫站) |
已實現數據共享,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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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監管部門未執行相關法規或者在執行法規時存在執行不到位的情況(鎮國土所、鎮林業站、鎮水土保持站和鎮畜牧獸醫站) |
相關監管部門已加強執行力度,已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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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工業園區祿金新型工業片區一期核心區路網建設、獅山大道東延長線二期建設等29個固定資產投資進行審計 |
審計查出的30個問題主要為多結算工程款事項,已按審定的工程造價辦理工程財務結算,全部整改完畢。 |
| 上一條: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2018年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
| 已是尾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