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定縣委、縣人民政府:
2022年,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武定縣地震局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是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為目標要求,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相關任務,為全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強化組織領導,凝聚法治合力。一是落實法治建設責任制。局主要領導認真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總抓全局法治建設,始終堅持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切實增強依法執政能力;其他領導在其分管工作范圍內具體抓法治建設工作,將法治建設納入工作實績考核,形成法治建設責任體系。二是局黨支部及領導班子帶頭學法。制定年度學法計劃并認真實施,全年局黨支部及領導班子集體學習法律法規知識不少于兩次,每次學習法律法規的時間不少于1小時。通過學法,進一步增強法治意識和法治觀念。三是局黨支部及領導班子帶頭堅持依法辦事。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嚴格依法依規辦事,堅持將權力行使在陽光下進行,嚴格落實《武定縣地震局工作制度》和《武定縣地震局學法制度》,確保重大事項通過集體決策。四是強化履職監督。推進依法行政向縱深發展,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推動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加強對重點崗位的制約和監督。今年以來,未收到過相關行政應訴事項,未收到過相關行政復議事項。
(二)推進法治決策,規范權力運行。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領導班子在研究制定重大行政決策過程中,嚴守公眾參與、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環節,并加強對決策的評估和反饋,進一步推進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法治化。二是落實法律顧問制度。我局在局辦公室設立了法律顧問室,聘請1名律師為法律顧問,1名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為我局及時提供相關的法律援助。同時,我局采取法律顧問參與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并對我局簽訂的各類合同進行法律審核,防范和減少法律風險。三是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起草、審查、決定、登記、公布、備案的程序依法制定規范性文件,強化規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法性論證工作,主動征求相關部門及法律顧問意見,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確保規范性文件出臺程序、內容合理合法。
(三)緊抓法治學習,增強法治意識。一是建立常態化學習機制。通過集中培訓、網絡課堂、在崗自學等方式,組織全局干部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云南省防震減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同時,組織全局干部職工積極參加省、州組織的業務培訓。二是堅持政府信息公開。嚴格落實政務信息主動發布機制、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依法申請公開工作機制,通過政府網站等新聞媒介,主動、及時、全面、準確地發布與我縣防震減災工作相關的政務信息。截至2022年10月底,我局主動通過縣政府網站公開各類信息8條,工作動態信息8條。四是積極參“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線上答題活動和云南普法APP的“反有組織犯罪法”競答活動,組織了4次學法用法知識測試,營造機關良好的學法氛圍,增強干部職工的法治觀念,提升了學法效果,確保做到依法行政。五是組織安排1批次共4人報名參加執法證考試。
(四)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緊緊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將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 納入局黨支部及局領導班子學習內容。開展領導干部述職述法,把科級領導干部法治學習情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等列入領導干部述職內容。深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一年來,局主要領導深入掛包村委會開展普法知識專題講座1次。
(五)認真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一年來,我局積極參與縣普法局牽頭舉行的三月法治宣傳月、三月綜治月、“4·15”國家安全日、“5·12”全國防災減災日、“11·6”云南省防震減災日、“12·4”“憲法宣傳周”等專項法制宣傳活動,深入到武定縣高橋鎮老滔村委會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云南省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建設條例》、《宗教事務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的普法活動。到縣人民武裝部開展送法進軍營進警營活動,為駐武官兵普及社會法律法規知識,使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為人民群眾掌握、遵守、運用,為維護社會穩定、民族團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營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圍。
二、2022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雖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做了一定工作,較之去年有了一定的進步,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理論學習不夠深入,針對性、實效性有待加強;二是法律專業工作人員不足,依法行政能力素質、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對普法方式方法不夠靈活,仍需進一步創新。四是部分干部職工學法用法意識不高,對局里面安排的學法科目完成得不好,知識測試照搬照抄,自學能力不足。
三、2023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積極落實普法責任。全面貫徹普法規劃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嚴格履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創新開展防震減災法律法規普法宣傳活動,大力宣傳防震減災領域法律法規,努力營造全社會學法守法的良好氛圍。堅持和完善黨支部學法、法制講座、定期法制培訓、自學等學法制度,堅持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依法治國系列重要論述、,學習憲法和本部門相關的法律法規。強化考核制度,增強領導干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帶頭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探索創新普法活動,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著力推進防震減災相關政策法規的學習宣傳活動,通過線下活動和線上“多媒體+”等形式,深入開展普法五進活動,全力維護公民合法權益,在全社會廣泛形成學法、守法的良好氛圍。
(二)優化行政決策,提升依法履職能力。認真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云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嚴格規范作出各類行政行為的主體、權限、方式、步驟和時限,確保行政權力運行合法化規范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實行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化、編碼化、動態化管理,持續推進《武定縣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推行好“不見面審批”和“一網通辦”改革,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實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三)抓好隊伍建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制度,將法治建設和防震減災工作緊密結合,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激勵領導干部提高法治意識和法治能力。樹牢“全心全意服務防震減災”理念,全面做好思想政治、服務保障等工作,實現新發展,展現新作為。促進行政執法主體、權限、依據、程序、救濟渠道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等信息全面準確及時主動公開,公開信息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并進行動態調整。針對個別人員業務知識不精、相關法律法規不熟的情況,以專題培訓、學考為抓手,全面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水平。
(四)強化矛盾化解,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開展維護人民群眾權益專項整治活動,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疏導等辦法,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矛盾問題,以實際行動贏得廣大人民群眾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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