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的組織領導,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進行調整充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
指 揮 長:余衛東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常務副指揮長:張順猷 縣林業局局長
副 指揮長:商志軍 縣人武部部長
張俊平 縣政府辦副主任
李 富 縣森林公安局局長
專職副指揮長:盛宏發 縣林業局副局長
成 員:丁 偉 縣檢察院檢察長
李光煒 縣法院院長
龔世雄 縣發改局局長
邵成佳 縣教育局局長
蘇興祿 縣民宗局局長
汪 福 縣公安局副局長
劉衛華 縣民政局局長
徐繼浙 縣財政局局長
李星詳 縣環保局局長
鄭 鈞 縣住建局局長
陶光建 縣農業局局長
徐 強 縣水務局局長
章艷波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局長
胡朝彬 縣氣象局局長
李朝壽 楚雄武定供電局局長
母金龍 電信武定分公司經理
陳曼華 移動武定分公司經理
縣森林防火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縣林業局,由盛宏發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李斌同志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處理日常工作事務。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如發生人事變動,則自行替補,不再另行發文通知。
二、主要職責
縣林業局:負責綜合協調,積極帶動各部門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負責應急值守,做好衛星監測熱點的核查和反饋工作;負責組建、管理縣森林防火專業隊;組織有關部門和有關專家對可能發生的森林火災進行預測預報;做好撲救森林火災基礎性工作;組織專門力量對森林火災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建立森林火災專項檔案,并提出災害恢復的意見和建議。
縣森林公安局:負責打擊違規野外用火行為;依法偵破、查處森林火災案件;積極協助災區維護社會治安。
縣人武部:根據縣指揮部對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協調州軍分區、駐楚部隊,調動當地駐軍參加撲救;指揮預備役部隊和民兵應急分隊參加撲火救災工作。
縣檢察院:負責組織和依法辦理森林火災案件;協調火災偵破、起訴、審理工作。
縣法院:負責依法快審、快判森林火災案件,對涉案犯罪分子依法給予打擊。
縣發改局:負責指導做好災后恢復重建項目規劃工作。
縣環保局:負責做好對火場周邊環境保護工作的監督管理,做好火場及周邊環境污染、大氣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工作。
縣民政局:負責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災物資供應點,緊急轉移并妥善安置災民,開展受災群眾救助工作;對撲火受傷致殘人員和犧牲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從快做好醫療、撫恤等工作;加強公墓祭祀管理和防火減災宣傳,積極引導公眾文明祭祀。
縣民宗局:負責處理因災產生的民族、宗教糾紛;宣傳、貫徹、執行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科學引導民俗、生產生活用火。
縣財政局:負責做好預防和撲救資金的籌集調度工作;及時下撥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資金和工作經費,并做好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督工作。
縣住建局:負責督促、協調轄區內風景區和園林綠化單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調動公安、消防力量,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疏散受火災威脅群眾;保護林區及鄰近居民點、文物古建筑和易燃易爆單位,嚴防山火進村、進城;做好交通疏導,確保撲火救災交通路線暢通;維護火場周邊地區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
縣教育局:負責在中小學校開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識和“五個一”宣傳教育活動。
縣農業局:負責農村農事生產、生活用火管理,引導廣大人民群眾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縣水務局:負責提供撲救森林火災直升機取水點坐標;加大對森林防火水窖的建設支持力度。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負責對預防、撲救森林火災的新聞報道,落實森林火災報道、歸口管理制度,并確保報道的真實性;及時宣傳黨和政府對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充分運用電視、報刊、文藝演出等方式積極宣傳森林防火知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保護森林、嚴防森林火災的自覺性;督促指導好縣域內各風景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發布防火期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及時提供火場及周邊地區的適時天氣預報,根據氣象條件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
楚雄武定供電局:負責處置林區和火場輸電線路不安全因素;調配和保障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瞭望臺、中繼站、前線指揮部的正常供電。
電信武定分公司:負責保障中央、省、州森林防火指揮部電視電話會議信號;通過手機短信等方式宣傳森林防火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保障救災通訊暢通。
移動武定分公司:負責維護好林業專網,保障森林防火野外視頻系統和視頻會議系統的正常使用;通過手機短信等方式宣傳森林防火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等級預報;保障救災通訊暢通。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形成群防合力。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要按照部門職責,抓實各項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積極為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和服務,形成森林防火整體合力。
(二)強化督查指導,加強信息報送。森林火災的應對工作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管理,以專為主、專群結合的原則。為落實好森林防火各項工作措施,在防期內,各成員務必對掛鉤鄉鎮開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督查指導,并于該月底前將督查情況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月15日
| 上一條: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和改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
| 下一條: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武定縣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