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應安委辦成員單位:
目前,我縣許多餐館、食堂等烹飪場所使用醇類燃料作為燃料,如存貯使用不當將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醇類燃料主要成分為甲醇,甲醇又稱“木醇”或“木精”,是無色有酒精氣味易揮發的液體,屬于危險化學品。甲醇有較強的毒性,對人體的神經系統和血液系統影響最大,它經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膚攝入都會產生毒性反應。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研究,自即日起在全縣集中開展醇類燃料安全專項整治。現將有關整治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全面摸排醇類燃料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使用環節的安全風險,重點排查整治餐飲經營場所醇類燃料供應、運輸和使用安全隱患;督促醇類燃料使用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遏制和防范事故發生。
二、整治內容
醇類燃料儲存條件及輸送方式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使用醇類燃料的餐飲經營場所;使用非法生產或資質不全的醇類燃料。
三、整治要求
一是各監管所立即對本轄區內使用醇類燃料的餐飲經營單位、門店、倉庫開展了拉網式排查,對經營、儲存、運輸、使用醇類燃料的地方進行摸底統計建立臺賬。
二是對醇類燃料及包裝物、容器和灶具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實施監督,依法打擊制假制劣違法行為。
三是督促經營企業采購醇類燃料渠道要正規,合法,采購必須到正規的專賣店購買,并查驗或索取供貨者相關資質證明,并留存購物憑證。
四是對存放醇類燃料的庫房必須標明“警示”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臺賬詳細記錄,督促餐飲單位對醇類燃料落實“五專一標”規定。即:專人采購、專柜存放、專人負責、專用工具、專用臺賬、明顯標識。
五是對存放醇類燃料、非食品和食品添加劑不得與食品混放混賣和在公共場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誤用誤食而導致食品安全事故。
六是對存在使用安全隱患的餐飲經營場所,依法責令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采取停產停業措施,必須消除安全隱患。
七是各監管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嚴厲監管,狠抓落實,組織力量,深入本轄區依法依規開展摸排檢查。堅持嚴字當頭,深查細查,確保整治措施落實到位。
請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應安委辦成員單位接到此通知后,立刻開展專項檢查工作,并將工作情況于2018年5月3日10時前上報縣局餐飲食品監管股。
特此通知!
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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