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
根據《楚雄州財政局、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于明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資助參保補助標準的通知》(楚財社〔2018〕169號)文件,現將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過程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資助參保補助標準相關事項明確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省人民政府決定,自2018年起,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財政補貼實施定額補助,按照每人每年180元進行補貼,剩余部分由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繳納。
二、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20元。請各鄉鎮根據《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定縣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方案的通知》(武府辦明電〔2018〕134號)文件附件中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名冊,對全縣100992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每人收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資金40元。
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資助參保補助標準為全省統一標準。請各鄉鎮、縣屬有關部門加強正面宣傳和引導,確保全縣100992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00%參加楚雄州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
四、《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定縣2019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方案的通知》(武府辦明電〔2018〕134號)文件中的其他事項不變,請繼續遵照執行。
附件:楚雄州財政局、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于明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資助參保補助標準的通知
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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