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成立楚雄州文物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楚府明電〔2018〕85號)要求,切實加強對全縣文物安全工作的領導,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武定縣文物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普正祥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楊慶偉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章艷波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局長
成 員:李 毅 縣發改局副局長
馬 紅 縣民宗局副局長
汪 福 縣公安局副局長
宋紅青 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李自輝 縣環保局副局長
查明君 縣住建局副局長
白源泉 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副局長
曾紅春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柴小龍 縣消防大隊大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文體廣電旅游局,辦公室主任由章艷波同志兼任。領導小組設聯絡員,從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抽調擔任。
二、 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統一領導全縣文物安全工作,研究、制定、部署打擊文物犯罪和遏制文物行政違法行為、加強文物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加強與各成員單位的溝通協調,加強對各鄉鎮的指導督促,推進工作落實;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他工作。
今后,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工作如有變動,由相應崗位人員自行遞補,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縣人民政府備案,縣人民政府不再另行發文。
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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