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武定縣關于進一步做好耕地占補平衡及補充耕地工作的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抓好貫徹落實。
武定縣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武定縣關于進一步做好耕地占補平衡及補充耕地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耕地占補平衡的要求,建立健全補充耕地工作長效機制,加強補充耕地后期管護,保障我縣建設項目占用耕地特別是水田的占補平衡用地需求,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鄉村振興,根據《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楚發〔2019〕5號)、《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耕地占補平衡指標管理工作的通知》(楚政辦通〔2021〕1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耕地保護基本國策,堅持開源節流并舉,增加耕地數量,提高耕地質量,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全力推進補充耕地工作,做到耕地占補數量和質量雙平衡,確保全縣城鎮發展和建設項目用地指標得到保障,強化縣級各相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補充耕地責任,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做好我縣補充耕地工作。
二、工作目標
根據州人民政府下達的年度占補平衡及補充耕地任務為工作目標(2021年州人民政府下達我縣補充耕地任務是水田規模指標4000畝,耕地數量指標6000畝,其他年度任務指標以當年度下發為準)。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各鄉(鎮)、縣級各相關部門要加大補充耕地工作力度,以提質改造、土地開發整理、舊村復墾等項目作為補充耕地主要來源,將補充耕地任務納入年度計劃,堅持規范化管理,標準化建設,按時保質保量做好補充耕地工作。
三、工作步驟
(一)開展補充耕地后備資源調查。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和補充耕地項目建設,首先要落實耕地后備資源調查,摸清新增耕地、提質改造等可以實施和有條件實施的圖斑范圍、地類、數量。由縣自然資源局牽頭,鄉鎮人民政府配合,開展耕地后備資源調查,摸清鄉鎮耕地后備資源情況。
(二)項目可研、立項、設計。補充耕地項目經過耕地后備資源調查后,對具備實施條件的項目由自然資源局牽頭,進行實地踏勘、可行性調查論證,項目立項、設計。項目的可行性調查論證,包括項目開展的可行性,項目區內耕地質量等級、水利灌溉條件、耕地坡度、群眾意愿等內容進行全方面的調查和可行性研究。可研通過后,對項目進行立項、設計,最后報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后,組織項目實施。各鄉鎮要充分重視項目前期踏勘和可行性調查工作,組織村委會和村民小組進行民意調查和群眾的思想動員工作,對項目實施的可行性進行確認,確保項目批準后順利實施。
(三)項目組織實施。項目設計經批準后,由項目實施方縣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組織開展公開招投標后進行項目建設,項目實施方負責項目的招投標、項目施工管理、項目竣工驗收、項目管護移交等工作,項目實施方和各鄉鎮應加強補充耕地項目的管理,對排灌設施、道路路網、地塊平整、生態防護等必須嚴格按照設計規定標準、范圍和要求進行施工,施工中必須加強確保新增耕地數量和質量,確保項目施工進度,按時間要求竣工。項目施工方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協調和做好群眾思想工作。
(四)竣工驗收。項目實施方按照設計要求完工后,由項目實施方提請縣自然資源局組織進行竣工驗收,項目實施方負責組織好竣工驗收報告、耕地質量等別評定報告,工程量復核報告、審計報告等竣工驗收資料。經縣級專家組組織初驗后,報州級實地進行驗收。
(五)管護移交。項目竣工后,對開發整理出的耕地管護成效直接影響著整個項目的成敗,鄉鎮人民政府為補充耕地項目后期管護的責任主體,要嚴格履行好管護責任。項目竣工驗收后,項目管護由項目實施方與鄉鎮政府進行項目管護移交,簽訂管護協議。項目實施方按照管護協議的規定,按時間要求將管護經費兌付到鄉鎮人民政府,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兌付。各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與項目所在村簽訂項目移交管護協議,明確管護責任,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機構,安排專人對項目管護進行監督、檢查,管護中要嚴格按照“水田姓水”、“旱地姓旱”的要求做好管護,嚴禁在項目區內進行非農化建設和種植,比如在項目區內嚴禁種植經濟林果樹等樹種,水田只能種植水生作物,旱地種植旱耕作物,開展實施的項目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州規定,至少要連續三年以上種植相應的農作物才能通過入庫要求。
(五)項目入庫。補充耕地項目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縣自然資源局組織中介單位及時開展新增耕地入庫舉證,收集新增耕地入庫必備資料,進行入庫實地踏勘舉證等工作,并對國家級和省州實地抽查核實做好相關工作的準備。在入庫過程中,對不符合設計及入庫標準的圖斑,由項目實施方督促項目施工方進行整改,直到項目達到設計和入庫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占補平衡和補充耕地工作關系到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用地需求的保障,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補充耕地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穩步推進,確保全縣“十四五”規劃期間各項重大項目用地得到保障。
(二)加強領導,成立機構。為強化我縣耕地占補平衡和補充耕地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形成合力,克期完成州人民政府下達的指標任務,保障我縣重點項目用地,成立武定縣耕地占補平衡和補充耕地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龔世雄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張順猷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成 員:陶光建 縣發展改革局局長
錢學武 縣財政局局長
張建云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楊 恒 縣林草局局長
余貴銀 縣水務局局長
李星詳 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局長
饒正琨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李梅秀 縣審計局局長
李賢達 縣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
11個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張順猷同志擔任,由王宏文、李賢達兼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由趙興祥、李群和開投公司相關人員組成,負責政策指導、規劃設計、方案報批,組織項目工程驗收,項目入庫等相關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若有職務變動的,由替任者自行更替補充,不再另行下文)
(三)壓實責任,落實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做好補充耕地項目踏勘、可研、項目編制、設計等前期工作;受理申報,組織補充耕地項目選址;項目可行性研究和規劃設計及預算審查報批;項目實施監督;組織項目竣工驗收、新增耕地指標管理入庫等工作。負責國家、省州開展的實地核實督查等工作,認真落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縣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縣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作為補充耕地項目的實施主體,負責項目建設資金的籌措,組織項目公開進行施工招投標、選擇監理單位、組織實施項目,按設計要求對項目施工進行監管,督促施工方按照規劃設計、質量標準施工,項目外業完成后及時開展工程量認定,同步選取技術服務單位開展耕地質量等別評定、工程量復核、竣工圖測量等工作并完善相關驗收成果資料。負責項目后期管護交付、管護資金撥付等環節。認真落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縣財政局:負責財政配套資金的保障及日常監管,確保資金使用依法、快捷、高效使用。落實項目前期編制設計經費。
縣水務局:負責項目涉及水利灌溉工程的規劃、監督檢查及項目用水調度等工作的指導協調和保障服務工作,會同自然資源、林草、農業等部門制定項目區水利資源的規劃、調度以及日常檢查、驗收等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用水的各類問題,確保項目建設依法順利推進。
縣林草局:負責項目規劃建設范圍地類的認定及涉及林業規劃等相關問題的保障服務工作,會同成員單位開展日常檢查、驗收等工作,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占用林地遇到的各類問題。
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項目區內農作物的種植規劃及農作物種植產量等工作的認定,負責農業部門實施的高標準農田與補充耕地工作有效銜接。會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項目進行初驗等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鄉鎮政府為補充耕地工作群眾思想工做動員、施工協調、糾紛調處、后期管護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深入細致地做好項目區廣大干群的思想工作,保證項目施工平穩推進,主要負責項目區群眾思想動員工作,土地權屬矛盾糾紛調解、負責引導、組織和發動村組、群眾按照項目設計要求實施耕種,負責項目交付后的耕地種植等后期管護工作。管護期管護至少不低于3年,按照誰使用、誰管護和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與村民小組簽訂管護合同。新增水田必須保證連續3年以上種植水生農作物,新增水澆地和旱地必須保證連續3年種植糧食作物,同時確保項目工程和設施完好正常使用,確保國家和省州實地核實檢查順利通過。
(四)對標要求,全力推進。2021年,州級下達我縣的任務指標是水田規模指標4000畝、耕地數量指標6000畝,當前僅有己衣新民等兩個村1152畝項目進入工程掃尾階段,東坡達窩和萬德勝德項目還沒有開展招投標工作,距離完成州人民政府下達的任務差距很大,當前時間緊迫、任務艱巨,各項目負責單位和鄉鎮要加大工作力度,倒排時間工期,搶抓工作進度,確保到年底完成州級下達的任務指標。下一年度時間要求以下年度州級下達的任務和時間要求為準。
(五)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要充分利用各種方式廣泛宣傳和加強政策解讀,提高項目區群眾參與、支持工作開展的積極性,為項目建設營造良好環境。
(六)充分挖掘,積極申報。各鄉鎮每年應在本行政區范圍內挖掘耕地后備資源潛力,從耕地后備資源庫中科學選擇地塊,合理確定項目規模,積極申報和組織實施補充耕地項目,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切實完成下達的年度補充耕地任務。各鄉鎮小集鎮建設用地、新農村建設用地和農村宅基地涉及占用耕地的,用地指標任務與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工作的力度相掛鉤,對落實補充耕地工作不力的鄉鎮對申請小集鎮建設用地指標及新農村建設用地、宅基地用地指標一律不予受理,完成較好的鄉鎮實行用地指標與收益雙獎勵。
(七)強化保障,落實經費。縣財政和縣開投公司要積極籌措和保障項目經費,確保項目前期經費、項目實施資金和項目后期管護經費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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