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措施》出臺背景
一是國家積極鼓勵新能源汽車消費。2018年以來,我國汽車迎來產銷量下滑拐點,2019年下滑趨勢明顯。2020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提出,要積極穩定汽車等傳統大宗消費。3月31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促進汽車消費,將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征購置稅政策延長2年。4月23日,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關于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20〕86號),明確“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2年底”。
二是我省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迫切需要。云南省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具有能源、資源和區位等獨特優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汽車產業,對全省汽車產業發展情況進行專題研究,要求搶抓發展機遇,加快發展汽車特別是新能源汽車產業。當前,我省北汽、東風云汽、江鈴等整車項目已經建成,已投入批量生產;云南五龍、航天神州等項目正在進行搬遷新建,力帆駿馬和一汽紅塔正在積極尋求轉型升級發展。未來3—5年,云南省新能源汽車產能將以較快速度增長,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積極擴大市場消費,對當前推動汽車產業加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政策措施》出臺依據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辦發〔2020〕45號)、《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楚雄州貫徹落實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楚政辦通〔2020〕30號)。
三、主要內容
《政策措施》強調“政府引導、企業主體”,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從3個方面提出了14條措施。
(一)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明確加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和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規劃。2021年底前,全縣新建各類充電樁95個190槍。各鄉鎮、縣級各有關部門要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當地“新基建”重點項目統籌推進;將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有關內容納入城鄉規劃。推行新能源乘用車車電分離模式。積極引進實力較強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運營企業,積極推行新能源乘用車車電分離模式,降低購買成本,創新服務業態。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二)大力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明確在公務用車領域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除不能滿足特定要求外,全縣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務用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在公共領域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全縣各地新增和更新的公共領域乘用車(含巡游出租、網約、租賃、駕培及考試等乘用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引導個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提高公民環保意識,倡導綠色出行、綠色消費,降低個人購買和使用成本,引導消費者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促進重點行業領域和重點鄉鎮、縣級部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三)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做優做強。推動新能源汽車配套產業集聚發展。大力引進國內外知名動力電池企業,為重點整車企業及新能源汽車換電經營企業提供電池配套;同時積極支持新能源汽車電機、電控等關鍵零部件企業入園集聚發展。對入園重點項目實施最優惠用地支持,優先保障用地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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