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武定縣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辦發〔2021〕30號),為便于全縣各級各部門及社會各界更好地理解相關內容,切實做好落實工作,現就《關于進一步加強傳統村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出臺背景和依據、主要內容等作如下解讀: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15號)和《楚雄州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方案》(楚政辦通〔2020〕37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武定縣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分五個部分,主要內容為:總體要求、工作目標、主要任務、政策支持、保障措施。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美麗城鎮建設以及“幼有所育”的決策部署,以需求和問題為導向,堅持“政府推動、部門協同,家庭為主、托育補充,普惠優先、社會參與,安全健康、科學規范,屬地管理、分類指導”的原則,建立以家庭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積極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發展,逐步滿足人民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家庭和諧幸福、經濟社會持續發展。
(二)工作目標
2025年,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3個以上,全縣多元化、多樣化、覆蓋城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服務水平明顯提高、嬰幼兒早期發展知識普及率、家長及嬰幼兒照護者接受科學育兒指導率均達到90%,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
(三)主要任務
1.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保障嬰幼兒家庭合法權益;2.加大對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支持力度;3.發展多種形式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4.規范注冊登記;5.建立監管制度;6.規范服務收費;7.加強隊伍建設。
(四)政策支持
1.加強用地保障
將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統籌考慮年度新增用地計劃并予以優先保障。鼓勵利用低效土地或閑置土地建設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予以保障。農用地轉用指標、新增用地指標分配要適當向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和設施建設用地傾斜。
2.加大財政及稅費優惠支持
對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范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可結合實際安排資金給予補助。鼓勵社會向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進行捐贈。加強稅費優惠政策宣傳,簡化稅費辦理程序,嚴格落實國家有關稅費優惠政策規定。對提供社區托育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為社區提供托育服務的機構以自有或其通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區托育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承租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區托育服務的,免征契稅。用于提供社區托育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征不動產登記費、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土地閑置費;用于提供社區托育服務的建設項目,免征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確因地質條件等因無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社會力量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公益性捐贈,符合稅法有關條件的,可照公益性捐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有關規定進行稅前扣除。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用電按照居民合表用戶電價執行,用氣按照居民階梯氣價的第一檔價格標準執行,用水按照居民生活用水價格執行,使用寬帶互聯網費用按照家庭住宅價格執行。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針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從業從員、入托嬰幼兒的意外傷害保險。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鄉鎮、縣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有關規劃和目標責任考核,按照武定縣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制定切實管用的政策措施,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規范發展。
(二)強化部門協同。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工作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發改、編辦、教體、公安、民政、財政、人社、自然資源、住建、市場監管、稅務、行政審批、消防救援等部門和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生協會等群團組織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形成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的工作合力。積極發揮群團組織和行業組織的作用,加強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大力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
(三)強化要素保障。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積極協調抓好優惠政策落地,大力支持社會力量開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
(四)強化宣傳引領。要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開展多層次、多渠道的宣傳推廣,調動全社會參與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積極性,持續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形成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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