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政策解讀的要求,現將《武定縣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加強我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正常發揮效益,確保工程效益持續穩定發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辦法》《關于加強村鎮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見》《云南省水利工程設施管理條例》《云南省農村供水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二、主要特點
《武定縣農村飲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注重建管結合,從職責分工到工程管理、管理體制、產權制度改革、水價改革與水費管理、維修養護經費籌集管理、水源與供水設施保護、水質檢測與監測等做了明確的規定。目的在于讓武定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有建有管,建管同抓。使農村飲水工程永續利用,發揮長效作用,切實保障群眾的飲水安全。
三、主要內容
《武定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辦法》共分九章三十六條。
第一章總則。主要說明制定依據、適用范圍、部門職責分工等。
第二章織領導與職能職責。主要明確縣、鄉兩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能要求,各司其職,認真履行自身職責。
第三章管理體制。明確了農村飲水工程實行分級管理體制,要建立健全供水管理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完善農村飲水工程分級監管體系。
第四章產權制度改革。要按規定頒發產權證,明確產權主體、管護主體與監管主體。積極探索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通過承包、租賃等形式委托專業化管理單位負責管理維護。
第五章水價改革與水費管理。制定出臺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水價,建立合理的水價形成機制,全面落實集中供水工程水價議定工作。村鎮集中供水工程每戶必須安裝計量設施,實行計量收費。建立水費收取制度,水費收入應專戶儲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攤派、截留和挪用。
第六章維修養護基金。主要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維修養護經費籌集辦法、使用對象及使用申報程序等方面進行制定。
第七章水源與供水設施保護。主要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監管責任主體、水源地保護區劃分、設立標志進行制定。
第八章水質檢測與監測。對供水水質要求、水質檢測及從事供水管理人員健康檢查等要求進行制定。
第九章附則。由縣水務局、縣發展改革局、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局、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農業農村局、楚雄武定供電局等部門負責解釋,各鄉鎮可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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