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策解讀的要求,現將《武定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重要論述、關于氣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依法、科學、高效、有序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防范應急工作,發揮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作用,為實現武定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安全保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武定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云南省氣象條例》《云南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云南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云南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楚雄州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武定縣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三、主要內容
應急預案主要包括運行機制及部門職責,氣象災害防御能力,監測預報預警,部門預警聯動及分類響應,獎勵與責任追究,應急保障,武定縣氣象災害預警分級標準等方面。
(一)運行機制及部門職責
1.縣級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響應指揮機制。建立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應急響應體系,縣級有關部門、單位制定以氣象災害預警為重要啟動條件的應急預案或在其他預案中明確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相關內容。有關部門、單位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協調本部門本系統本單位的應對工作。
2.縣級相關部門職責。縣發展改革局、縣工業信息化和商務科技局、縣教育體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務局、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局、縣氣象局等部門共同參與氣象災害防范和應急處置,按照職責做好有關工作。
3.基層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響應指揮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縣人民政府組織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應急響應指揮機制,針對本地的氣象災害發生情況,制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做好應對工作。
(二)氣象災害防御能力
1.氣象災害風險普查。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建立氣象災害數據庫,按照氣象災害的種類進行風險評估,并根據氣象災害分布情況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結果,劃定氣象災害風險區域,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隱患排查。
2.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根據上一級人民政府的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結合本地氣象災害特點,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加強氣象災害防御設施建設,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
3.氣象災害防御聯動機制。縣人民政府組織縣級有關部門建立健全以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為先導的應急聯動機制,制定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高影響行業根據行業需求,建立基于氣象閾值的風險預警指標,制定應對氣象災害處置措施。
4.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縣人民政府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則,科學加密各類氣象探測設施,形成協同高效的精密氣象監測系統。統籌和優化科技資源,加強災害性天氣關鍵技術研究,健全分災種、分區域、分行業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
5.氣象災害風險防控措施。各行業主管部門應深入開展氣象災害評估和隱患分析研判,對排查出來的氣象災害風險隱患做好風險管理和隱患整治。
(三)監測預報預警
1.監測信息共享。縣氣象局及時向相關單位提供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各單位應及時、準確向縣氣象局提供水情、旱情、森林草原火情、地質災害險情、植物病蟲害、環境污染等與氣象有關的災情監測信息,實現信息共享。
2.預報預警。縣氣象局負責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制作,統一發布重要天氣預報、重要天氣預警報告、強降水短時臨近預報等氣象信息,滾動預報預警,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通報各相關單位并向社會公眾發布。
3.重要天氣預報。縣氣象局負責組織重要天氣預報的制作發布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通報各相關單位。預計將出現對我縣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經濟社會發展產生較大影響的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天氣時,制作重要天氣預報。根據不同天氣類別,一般提前1-5天發布。
4.重要天氣預警報告。縣氣象臺根據不同氣象災害類別制作氣象災害預警,按輕重等級,氣象災害預警級別一般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等級,Ⅰ級為最高級別。縣氣象局根據縣氣象臺發布的氣象災害預警等級,制作相應等級的重要天氣預警報告,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告,通報縣級各相關單位。重要天氣預警報告是縣級相關專項指揮部、部門啟動應急響應的重要依據之一,根據不同氣象災害類別一般提前1-2天發布。
5.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縣氣象臺負責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側重于短時臨近時效,主要面向社會公眾發布,針對本地突發或易發氣象災害的預報預警及公眾防御,同時為黨委政府決策指揮部門提供決策依據。按輕重等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一般劃分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種。
6.強降水短時臨近預報。預計將出現對我縣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經濟社會發展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強降水天氣時,縣氣象局負責組織開展12小時內的強降水短時臨近預報制作發布工作,及時報告縣委、縣政府及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和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7.高級別氣象預警直報機制。當縣氣象臺發布暴雨Ⅰ級(紅色)、Ⅱ級(橙色)高級別氣象災害預警時,要第一時間電話報告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和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防辦主任和副主任,同時電話報告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
(四)部門預警聯動及分類響應
1.會商研判。當預報將出現重大災害性天氣過程并對我縣有明顯不利影響,或重大災害性天氣過程已經影響我縣并將持續發生時,縣應急局、縣氣象局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召開氣象災害防御會商會議,分析研判災害性天氣影響和防范應對措施,為開展防范應對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2.預警聯動響應。氣象災害種類多,往往伴隨次生、衍生災害發生,涉及多個部門和行業,根據氣象災害預警,聯動響應是有效防抗氣象災害的關鍵環節。
3.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根據不同種類、不同級別的氣象災害對本部門、本行業的影響分類響應。
(五)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對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給予表彰(表揚)和獎勵。
2.責任追究。對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應急保障
1.隊伍保障。各相關部門根據氣象災害事件影響程度,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充分發揮軍隊、武警、預備役、民兵和消防救援隊伍在處置氣象災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
2.資金保障。縣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與氣象災害救助需求相適應的資金保障機制,將氣象災害防御、救災和救助資金納入財政預算。
3.物資保障。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機制。防災減災部門按規范儲備搶險物資。
4.交通保障。交通運輸、鐵路等部門應完善搶險救災交通應急保障方案,確保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及時到位。公安部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做好災區治安管理、救助和服務群眾等工作。
5.通信電力保障。工業信息化商務科技部門組織協調通信運營單位,迅速修復被損毀的通信設施。電力部門負責保障應急救援現場的供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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