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縣房地產去庫存十條措施》已經十五屆縣委第124次常委會會議、十八屆縣人民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審定通過,于2024年11月15日印發實施。為便于社會各界更好地了解措施,現就出臺背景和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州關于房地產市場止跌回升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關于進一步促進云南省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推進云南省商品房去庫存的若干意見》,為進一步推動武定縣五證齊全的商品房供需平衡,實現武定縣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起草了《武定縣房地產去庫存十條措施》,期間經多次征求涉及部門、房地產企業及法律顧問的意見,幾易其稿,進行修改完善,經縣委常委會、縣人民政府常務會審定同意后正式印發。
二、主要內容
《武定縣房地產去庫存十條措施》包括實施“政企雙補”政策、實施團購優惠政策、實施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補貼政策等十條內容。措施自2024年11月15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15日。
(一)實施“政企雙補”政策。凡在武定縣購買五證齊全的新建商品住房的,由財政給予購房成交總價1.5%的補貼,購房成交總價是指開發商讓利后買賣雙方達成一致的合同價。此次補貼武定縣突破了首套住房和房屋面積的限制,政策普惠至每一戶購房戶。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給予購房總價2%+1萬元的讓利,此處讓利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購房總價中予以扣減。購房時二孩家庭財政給予0.5萬元的補貼,三孩家庭財政給予1萬元的補貼,二孩、三孩家庭認定應符合2016年1月1日以后的國家生育政策,是進一步健全完善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切實減輕多孩家庭負擔的有力舉措。購買并辦理不動產權證新建車庫(車位)的,財政給予每個0.2萬元的補貼,這里的新建車庫(車位)指2022年11月23日《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武定縣城市住宅小區地下車位(庫)確權登記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武政辦發〔2022〕18號)明確的可以辦理不動產登記的車位(車庫)。
(二)實施團購優惠政策。購買人在武定縣同一房地產企業一次性團購3套及以上五證齊全的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地產企業給予每套不少于購房總價2%的優惠。該條同樣作為企業讓利最直接的體現之一,條款中有團購優惠不少于購房總價2%的要求,實際開發企業的讓利幅度可由買賣雙方自由協商,讓利幅度可以更大,此處的讓利仍然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購房總價中扣減。
(三)實施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補貼政策。納入自然資源部核準的云南省因地質災害避險搬遷項目庫(2024—2026)中的武定縣轄區內地質災害避險搬遷戶購買五證齊全的新建商品住房,除享受中央、省州規定的補助外,縣財政再給予每戶1萬元購房補貼。該條將商品房住房去庫存與地質災害避險搬遷戶的急難愁盼有機結合,充分體現了人民政府急人民之所急,解人民之所憂。
(四)實施人才購房補貼政策。2022年9月1日以后從國內外引進的博士、碩士人才入職我縣轄區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購買五證齊全的新建商品住房,財政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的購房補貼。對引進人才進行購房補貼是州、縣人才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目的就是讓人才進得來,留得住。
以上第一、二、三、四條政策可疊加享受補貼,每套住房財政補貼金額不超過15萬元。
(五)實施稅收優惠政策。一是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武定縣市場重新購買五證齊全的新建商品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具體按照《關于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執行。二是從2024年12月1日起執行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積不超過140平方米的,統一按1%的稅率繳納契稅。該條款是稅務部門的惠民舉措。
(六)實施“購房可入學”政策。購買五證齊全的新建商品住房后,其子女滿6周歲時,教育部門按監護人提供的商品房不動產權登記證或經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就近或相對就近的原則統籌安排就讀一年級。對于政策執行期間的購房戶其子女滿6周歲時的入學問題,教育部門將作為助力商品房去庫存的一項舉措執行。
(七)充分發揮融資協調機制作用。推動符合“白名單”條件的項目“應進盡進”,協調商業銀行對合規“白名單”項目“應貸盡貸”,滿足在建項目合理融資需求。2024年1月份,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首次提出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這一概念,就是為了通過政銀企聯動給在建房地產項目融資貸支持,緩解房地產企業資金壓力,做到早日交房。在下步工作中,我們將繼續發揮融資協調機制的作用,推動符合“白名單”條件的項目“應進盡進”,進一步增加項目交付率,降低群眾購房風險。
(八)提升預售資金使用效率。政策執行期間,上個月無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投訴的開發項目申請使用商品房預售資金時,允許使用監管賬戶里的全部資金用于本地在建地產項目建設。排查認定的涉險房地產項目不在此優化預售資金監管范圍內。此條主要考慮到目前武定縣部分房地產項目工程進度先于銷售進度,在政策執行期間暫時放寬預售資金提取限制,將資金集中用在項目建設上,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發揮住房公積金政策優勢。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單職工家庭最高貸款額度70萬元,雙職工家庭最高貸款額度100萬元。5年內未使用過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可上浮10%。二孩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5年內未使用過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可再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貸款額度上浮30%,5年內未使用過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可再上浮10%。異地繳存職工購房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享受我縣繳存職工同等貸款政策。二是降低房貸利率、首付比例。各商業銀行落實新增及存量貸款利率下調政策,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統一降為15%。該條款是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惠民舉措。
(十)確保補貼政策惠及群眾。房地產及相關企業應當誠信經營,禁止惡意漲價,惡意炒作,確保政策窗口期政策落地見效。為最大程度保障購房群眾利益,在政策執行期間,武定縣將對房源、價格進行適當干預,即要求各開發企業在售樓部一次性一房一價表公示可售未售房源,活動期間我縣翡翠莊園·玉璽、翡翠莊園·金璽、華府銘苑、錦繡山水、君潤城、獅山大道一期、獅山大道二期、錦泰源、華康雅苑、景興佳苑10個項目提供了892套房源供群眾選擇,不允許企業捂盤惜售、隨意漲價,在過程中政府相關部門將會加大對房源公示情況的檢查,同時購房群眾也可以對開發企業不誠信經營行為進行舉報。
本措施自2024年11月15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15日,具體解釋工作由武定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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