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辦發〔2011〕54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屬各部門,省州駐武單位:
《武定縣重點優撫對象住院醫療費結算“一站式”服務工作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武定縣重點優撫對象住院醫療費結算一站式
服務工作方案
為保障重點優撫對象醫療待遇,建立完善的醫療保障制度,按照省民政廳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將開展重點優撫對象住院醫療費結算“一站式”服務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對象
適用于已退出現役具有本縣城鄉居民戶籍,且在本縣領取撫恤金或定期生活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即:殘疾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兩參”退役人員。
二、重點優撫對象住院費結算“一站式”服務方式
重點優撫對象住院治療,應出示《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障證》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和《武定縣民政醫療救助就診卡》,到定點醫院辦理入院手續,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醫療費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結算包括以下內容:
(一)定點醫院減免優惠;
(二)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比
例報銷;
(三)城鄉醫療救助;
(四)優撫醫療補助;
(五)個人自付部分。
結算優撫對象住院醫療費時,將減免優惠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金額及城鄉醫療救助報銷比例扣除,優撫對象只交個人應承擔的部分即可出院,其余部分全部由定點醫院先行墊付,墊付資金經醫保、民政、財政部門審核后,每季度與定點醫院進行結算。
三、工作步驟
(一)各鄉鎮要建立“中央和省財政補貼為支撐、地方政府補助及城(鄉)醫療救助為重點、社會醫療險平臺為依托,醫療衛生優惠減免為補充,個人適度承擔為前提”的重點優撫對象住院醫療費結算 “一站式”服務。
(二)以社會醫療保險平臺為依托,按屬地原則將優撫對象全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參保參合率達100%,實現“全員覆蓋”。
(三)合理確定政府醫療補助標準、城鄉醫療救助比例及醫
療部門優惠減免標準,個人承擔部分補助比例為:一至四級殘疾軍人醫療費用報銷100%,五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費用報銷95%,其它重點優撫對象醫療費用報銷85%。
(四)重點優撫對象患病需住院治療時,先到所居住的鄉(鎮)民政所領取《武定縣民政醫療救助就診卡》,再到鄉(鎮)衛生院或縣級醫療保險定點醫院住院治療;需要到縣外其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按照原民政醫療救助有關政策、救助程序執行。
本辦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由武定縣民政局負責解釋。2009年6月10日武定縣民政局、武定縣財政局文件武民發〔2009〕12號《武定縣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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