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有關部門:
《武定縣貫徹落實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10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武定縣關于貫徹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扎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進一步開拓我縣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加快推廣應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辦發〔2020〕45號)和《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楚雄州貫徹落實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若干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楚政辦通〔2020〕30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武定縣貫徹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綠色能源牌”的戰略部署,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推動縣委“一圈一園三縣三基地”戰略實施,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把我縣綠色能源優勢轉化為經濟發展優勢,完成州委州政府既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各項目標任務。
二、重點工作
(一)優化新能源汽車使用環境
1.加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按照“車樁相適、適度超前”原則和全省“滇中成網、干線聯動、點狀布局”的思路,加快完善我縣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和建設。2021年底前,全縣新建各類充電樁95個190槍,其中公共充電樁65個130槍;縣城區充電站密度不低于1.2站/平方公里;全縣高速公路主干線服務區按照總功率不低于360千瓦的標準建設直流充電樁;武定獅子山4A級景區具備快速充電服務能力。(牽頭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責任單位:縣文化和旅游局、縣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工信商務科技局、楚雄武定供電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2.加強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規劃。各鄉鎮、縣級各有關部門要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新基建”重點項目統籌推進;將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有關內容納入城鄉規劃,完善獨立占地的充電基礎設施布局,明確各類建筑物配建停車場及社會公共停車場中充電設施的建設比例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要求。(牽頭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局、雄武定供電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3.完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范。嚴格執行國家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制定完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依法依規統籌整合資源,加快推進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充電基礎設施的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避免無序競爭,全面提升服務水平和保障能力。(牽頭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工信商務科技局、楚雄武定供電局)
4.推進居民住宅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2020年起,交付或新建住宅小區停車位全部安裝充電樁或預留接電安裝條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車位要建成充電樁,作為新建住宅小區的規劃和驗收條件;2020年前已建成住宅小區自有停車位的業主申請安裝充電設施的,物業管理機構應當予以支持和配合。(牽頭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自然資源局)
5.推行新能源乘用車車電分離模式。積極引進實力較強的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運營企業,積極推行新能源乘用車車電分離模式,降低購買成本,創新服務業態。2021年底前實現武定—元謀(武定段)高速公路充換電一體化服務,逐步提升我縣主要高速公路干線充換電服務水平,實現便捷出行。(牽頭單位:縣工信商務科技局;責任單位:縣投資促進局、縣交通運輸局、縣發展和改革局、楚雄武定供電局)
6.構建新能源汽車公共充電信息平臺。依托目前楚雄武定供電局已有的新能源車樁平臺數據,加快推進與省平臺數據互聯互通,優化“車、樁、網、電”一體化監測信息服務平臺。將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APP程序融入“一部手機游云南”平臺,提供便利化充電信息服務。(牽頭單位:縣工信商務科技局;責任單位:縣文化和旅游局、縣發展和改革局、楚雄武定供電局)
7.降低新能源汽車使用成本。鼓勵在有條件的街道空閑道路規劃停車位,用于新能源汽車充電、停放。2022年底前,政府或政府平臺公司投資的停車場(點)對新能源汽車2小時內免收停車費,鼓勵其他停車場(點)對新能源汽車停車給予優惠。全縣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充電服務費每千瓦時不超過0.8元,規模化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應當逐步降低充電服務費。(牽頭單位:縣工信商務科技局;責任單位:縣文化和旅游局、縣發展和改革局、楚雄武定供電局)
8.加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落實“省財政對2021年底前新建并投入運營、納入省級平臺的公共直流充電樁按照每千瓦300元進行補貼(換電站按照公共直流充電樁標準計算),公共交流充電樁按照每千瓦100元進行補貼”的政策,確保及時兌現。電網經營企業負責建設、運行和維護充電基礎設施產權分界點至公共電網的配套電網工程,不收取接網費用。(牽頭單位:縣發展和改革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工信商務科技局、楚雄武定供電局)
(二)大力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
9.在公務用車領域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除不能滿足特定要求外,全縣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和更新的公務用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牽頭單位: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縣工信商務科技局、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10.在公共領域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全縣新增和更新的公共領域乘用車(含巡游出租、網約、租賃、駕培及考試等乘用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車。縣交通運輸局要加大巡游出租車電動化力度,鼓勵提前報廢燃油出租車,更換為新能源乘用車,有條件的要在2—3年內全部更換完畢。(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縣工信商務科技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11.引導個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提高公民環保意識,倡導綠色出行、綠色消費,降低個人購買和使用成本,引導消費者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牽頭單位:縣工信商務科技局;責任單位:縣級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12.加大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支持力度。在公務用車和公共領域,全縣2020年重點推廣不少于27輛、2021年重點推廣不少于42輛新能源乘用車。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指導各鄉鎮、各部門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引導個人購買使用工作。2020—2021年,縣財政積極爭取省州獎勵資金對各鄉鎮、部門按照新能源乘用車實際推廣以及工作推進情況給予獎勵。(牽頭單位:縣工信商務科技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級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13.營造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氛圍。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增強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和公共充電(換電)站辨識度,提高社會對新能源汽車的認知度和認可度,提升城市綠色出行形象,引領汽車消費新時尚,營造使用新能源汽車良好氛圍。(牽頭單位: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責任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做優做強
14.推動新能源汽車配套產業集聚發展。大力引進國內外知名動力電池企業,為新能源汽車換電經營企業提供電池配套;同時積極支持新能源汽車電機、電控等關鍵零部件企業入駐武定工業園區集聚發展。對入園重點項目實施最優惠用地支持,優先保障用地指標。(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投資促進局、縣工信商務科技局、縣自然資源局、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縣林業和草原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縣各鄉鎮、各部門要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充分認識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省州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認真履職盡責、密切協調配合,確保完成州委州政府既定的各項工作目標任務。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鄉鎮、各部門要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切實履行推廣主體責任,結合年度目標任務,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盡快出臺新能源汽車推廣工作方案;縣直各相關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工作職能職責,加快重點領域的推廣落實;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的協調指導,并會同有關部門用好用足國家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延期2年、免征車輛購置稅和車船稅、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等有關支持政策;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能源局〕負責全縣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和建設等相關統籌工作。
(三)開展工作督查。縣政府督查室要牽頭抓好督查落實,強化督查檢查,以督查促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收到實效。縣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對各鄉鎮、各部門推廣工作進度進行通報,對工作推進不力的部門領導要進行約談。
| 上一條: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定縣促進夜間經濟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
| 下一條: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老齡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