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辦發〔2023〕63號)精神,圍繞省委“3815”戰略發展目標、系列三年行動和《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以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為目標,加快推進武定縣法治政府建設,深入推進武定縣執法規范化建設,全力整治執法亂象,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更好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結合我縣實際制定重點任務清單。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和省州駐武有關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
落實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縣委、縣政府的工作要求,以行政執法工作體制機制更加健全,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行政執法隊伍能力素質顯著提升,行政執法數字化、信息化建設更趨完善,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顯著提高,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明顯增強,人民群眾對行政執法的滿意度大幅上升為具體工作目標,為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服務。
二、強化責任擔當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和省州駐武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的重要意義,專題研究布置,層層扛牢責任,及時將有關落實情況向本級黨委(黨組)報告。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司法所、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務服務管理、大數據管理以及其他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參加的工作會商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及時研究解決行動推進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
三、落實考核評估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和省州駐武有關單位要將行動推進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督察、依法行政考核內容,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各鄉鎮司法所要建立聯絡員機制,加強溝通協調和工作聯動,確保工作銜接順暢、有序推進。省級主管部門將適時對行動推進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和檢查考核,分階段、分步驟開展評估,2024年10月底前完成中期評估,2025年10底前完成終期評估。在此期間,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和省州駐武有關單位要切實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四、做好總結推廣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和省州駐武有關單位 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絡新媒體,深入挖掘開展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的好經驗好做法,注重總結提煉,加強宣傳推廣。要建立健全輿情監測機制,及時收集網絡輿情、來信來訪等信息,加強正面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主動防范化解矛盾。貫徹落實情況和重要事項要及時報縣司法局。
附件:武定縣貫徹落實云南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重點任務清單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武定縣貫徹落實云南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023—2025年)重點任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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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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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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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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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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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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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頭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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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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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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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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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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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強化政治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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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堅持黨對行政執法工作的全面領導,加強行政執法單位黨組織建設,教育引導行政執法人員堅定政治方向、站穩政治立場、把握政治大局,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建設一支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行政執法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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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各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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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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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強化業務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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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全員輪訓,每年對每名行政執法人員開展不少于60學時的公共法律知識、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其中:公共法律知識培訓以各鄉鎮各部門自行培訓為主,不少于20學時;業務知識和行政執法技能培訓以行業系統培訓為主,合計不少于40學時。 2.省司法廳將牽頭組建由行政執法監督人員、律師、法學專家、法官、檢察官等組成的行政執法培訓講師團,各單位可以自愿選擇講師團成員輔導授課。 3.各級業務部門要加強對下級業務部門培訓工作的指導和監督,鄉鎮綜合執法人員要參加上級有關業務部門組織的培訓,對承擔多個部門行政執法事項人員的培訓,鼓勵跨部門聯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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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及有關部門2024年行政執法隊伍全員輪訓計劃于2024年2月底前報縣司法局備案,并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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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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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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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前完成并長期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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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強化執法人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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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縣級各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要全面落實網上資格考試制度,未按規定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不得獨立從事行政執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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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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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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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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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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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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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大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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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運動式執法、“逐利執法”、執法不規范、執法方式簡單僵化、執法粗暴、執法“尋租”等亂作為不作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和監督行動。 |
1.2023年底前,各鄉鎮及有關部門梳理形成本地區本部門行政執法突出問題清單,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問題清單和專項整治情況報送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匯總后上報縣司法局。
2. 實行垂直管理或者雙重領導并以上級單位領導為主的部門,匯總本系統的問題清單和專項整治情況后報送上級單位并抄送同級司法行政部門。
3.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突出問題清單要對外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4.2024年8月底前,由縣司法局牽頭,組織對全縣專項整治情況開展專項監督,并將專項監督情況報告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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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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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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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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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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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人民群眾生命健康以及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等行業領域開展全縣行政執法案卷大評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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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圍繞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等落實情況,聚焦行政審批“中梗阻”和卡、拖、慢等問題,不斷加強個案監督,及時糾正違法案件,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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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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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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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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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規范行政裁量權
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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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級行政執法部門要嚴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23〕11號)要求,積極推動以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為重點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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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底前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基本實現行政裁量標準制度化、行為規范化、管理科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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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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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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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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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積極推進包容審慎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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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積極推行行政執法包容審慎監管的意見》(云政辦發〔2022〕51號)精神,大力推行“減免責清單”制度,樹立柔性執法理念,完善執法監管模式,推廣“綜合查一次”,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非現場執法等工作機制,實現行政執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2.探索建立涉企行政執法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完善涉民營企業行政執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處理機制,依法維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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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縣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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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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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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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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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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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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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農業領域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整合行政執法職能,加強專業執法力量,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隊伍設置,推進執法資源和力量向一線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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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督促指導本級行政執法部門于2024年底前研究制定本部門行政執法事項目錄。2.認真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事項清理工作,對雖有法定依據但近5年未發生、極少發生且沒有實施必要的、交叉重復的行政執法事項進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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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改革辦、縣委編辦、縣司法局、縣政務服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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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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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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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做好鄉鎮賦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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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貫徹落實《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鄉鎮(街道)行政職權基本目錄和賦予鄉鎮(街道)部分縣級行政職權指導目錄的決定》(云政發〔2023〕9號)工作部署,進一步明確鄉鎮(街道)執法職責權限。 2.縣司法局要加強對賦權鄉鎮行政執法事項的法制審核,對擬予清理的行政執法事項不再賦權鄉鎮。 3.完善賦權事項評估和動態調整制度,對基層接不住、監管跟不上的及時予以調整。 |
2024年底前,縣司法局將會同縣級有關部門對已經下放鄉鎮的行政執法事項至少進行1次評估,對基層接不住、監管跟不上的及時予以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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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委改革辦、縣委編辦、縣司法局、縣政務服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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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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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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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強行政執法協作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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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的行政執法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執法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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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縣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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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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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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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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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強行政執法協調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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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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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積極推動武定縣行政執法監督有關制度的制定工作,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監督體制、監督職責、監督內容、監督方式、監督程序、責任體系等內容。 2.加強和完善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行政執法考核評議等制度建設。
3.及時辦理反饋“中國法律服務網”行政執法監督批評建議平臺反映問題,積極推進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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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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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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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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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健全行政執法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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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強化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行政執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監督。持續關注牟定縣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適時在全縣推廣工作經驗。 |
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省、州、縣市、鄉四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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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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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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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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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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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積極推動行政執法監督與審計、財會、統計、行政復議監督實現有機貫通,形成監督合力,強化監督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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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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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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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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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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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強行政執法數字化信息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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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提升行政執法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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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圍繞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效能、強化行政執法監督三大目標,充分運用區塊鏈、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建設全省統一的行政執法和監督平臺,推動行政執法公開透明、信息數據匯聚共享。分期分步開展平臺項目建設,搭建基礎平臺框架。 |
2024年6月底前完成試點單位的平臺部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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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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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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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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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推進行政執法數據互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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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進我縣有關信息系統行政執法數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更新統一,推動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數據共享機制,深化行政執法大數據分析運用,加快推進全縣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業務系統與云南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執法數據的互聯互通,按照數據資源“按需歸集、應歸盡歸”的要求,推動數據匯聚共享,及時推送至全國行政執法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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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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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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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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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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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強化行政執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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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強化人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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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執法職責和工作任務,合理配備行政執法力量,逐步調整優化行政執法隊伍結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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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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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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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強化職業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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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實和優化行政執法人員工資待遇、保險、心理健康服務等政策措施,不斷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職業保障水平,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履職積極性。 2.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盡職免責機制,細化追責、免予問責情形和容錯糾錯程序,保障行政執法人員合法權益,推動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提升執法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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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司法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醫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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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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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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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強化經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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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將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經費、行政執法裝備配備費用納入本級預算予以合理保障,強化保障措施,切實滿足行政執法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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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財政局、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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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省州駐武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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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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