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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目錄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情況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
(三)年度重點工作概述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一)本級財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
(二)本級財力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情況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五、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一)列入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清單項目情況
(二)與中央配套事項
(三)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一)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情況
七、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一)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二)基本支出預算變動情況及主要原因說明
(三)項目支出預算變動情況及主要原因說明
八、其他公開信息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部門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及評價結果情況說明
(四)專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附表
一、部門收支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基金預算支出表
八、財政撥款支出明細表(按支出經濟科目分類)
九、“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表
十、績效目標表
十一、對下績效目標表
十二、政府采購表
十三、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情況表
十四、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
十五、部門項目支出明細表
十六、單位基本信息情況表
十七、國有資本經營收入預算表
十八、國有資本經營支出預算表
武定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情況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主要職責
1.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地方志工作;
2.擬定地方志工作規劃和編纂方案;
3.組織編纂地方志書、地方志綜合年鑒;
4.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獻和資料,組織整理舊志,推動方志理論研究;
5.組織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
6.負責地方志的宣傳、管理,出版物的審查、報批工作;
7.負責方志檔案資料的管理;
8.完成上級方志部門安排的編撰工作任務;
9.完成縣委、縣政府安排部署的中心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1984年12月成立,現單位內設股室3個,即辦公室、年鑒編輯室、縣志編纂室。
(三)年度重點工作概述
1.進一步增強精品意識,切實做好《武定年鑒》(2019)編輯各項工作,確保于2019年10月中下旬左右公開出版發行。
2.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和省州《地方志工作規定》,加強對部門志、專門志、鄉鎮志、村志等編纂工作的指導,力爭有1至2部相關志書的編纂出版。2019年,重點指導縣文體廣電旅游局和環州鄉人民政府編纂好《獅子山志》和《環州村志》,并實現州委州人民政府2019年10月出版該兩部“鄉土”志叢書的要求。
3.進一步加強對地方志理論研究,撰寫有指導性的地方志理論文章1至2篇。
4.繼續全力以赴抓好白路鎮營盤村委會脫貧攻堅鞏固工作,認真落實各項脫貧措施。
5.積極主動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安排的各項工作,尤其繼續做好金沙江烏東德水電站移民搬遷包保工作,克期按縣委縣政府要求時間完成任務。
二、預算單位基本情況
我部門編制2019年部門預算單位共1個。其中:財政全供給單位1個。財政全供給單位中參公管理事業單位1個。截至2018年11月統計,部門基本情況如下:
在職人員編制6人,其中:事業編制6人。在職實有6人,其中:財政全供養 6人。
離退休人員 2人,其中:離休 1人、退休 1人。
車輛編制0輛,實有車輛0輛。
三、預算單位收入情況
(一)部門財務收入情況
2019年部門財務總收入 137.63萬元,比2018年增加0.82萬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137.63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情況
2019年部門財政撥款收入 137.63萬元,比2018年增加0.82萬元,增加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其中:本年收入137.63萬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37.63萬元(本級財力137.63萬元)。
四、預算單位支出情況
2019年部門預算總支出 137.63萬元。本級財力安排支出137.6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7.63萬元,占總支出的100%。
(一)本級財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類情況
201030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運行86.88萬元,主要用于我單位2019年度工資福利支出及辦公經費支出。
201030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2萬元,主要用于由縣委領導、縣人民政府組織我單位編輯出版的《武定年鑒》(2019)的印刷出版發行及其相關費用的支出。
20805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13.20萬元,主要用于我單位2018年度實行歸口管理開支的統籌外離退休費用。
208050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1.01萬元,主要用于我單位在職人員2019年度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20827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財政對工傷保險基金的補助0.28萬元,主要用于我單位在職人員2019年度繳納的工傷保險支出。
210110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行政單位醫療5.24萬元,主要用于我單位在職人員2018年度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210110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2.41萬元,主要用于我單位在職人員2018年度集中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積金6.61萬元,主要用于我單位在職人員2019年度按人力資源部、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二)本級財力支出按經濟科目分類情況
工資福利支出107.67萬元(基本支出107.67萬元),其中,基本工資25.35萬元,津貼補貼支出54.66萬元,獎金2.11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11.01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4.96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2.41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56萬元、住房公積金6.61萬元。
商品和服務支出16.76萬元(基本支出16.76萬元),其中,辦公費1.36萬元,水費0.06萬元,電費0.2萬元,印刷費7.2萬元,郵電費0.3萬元,差旅費2.13萬,公務接待費1.95萬元,勞務費1.66萬元,工會費1.10萬元,其他交通費0.8萬元。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3.20萬元,其中離休費11.01萬元、退休費2.19萬元(退休人員的工資由社保局發)。
(三)“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總額1.9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1.95萬元。
五、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情況
(一)列入省對下專項轉移支付項目清單項目情況
2019年部門無專項轉移支出項目支出預算。
(二)與中央配套事項
本單位2019年無中央配套事項。
(三)按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本單位2019年無既定政策標準測算補助事項。
六、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一)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19年度本單位無政府采購預算安排。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情況
2019年度本單位無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安排。
七、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一)部門“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數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0.05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無。
3.公務接待費2019年預計執行國內公務接待47批次282人次,接待費開支比2018年預算減少0.05萬元;減少的原因是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控制單位接待費支出。
(二)基本支出預算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2019年基本支出預算137.63萬元。2018年基本支出預算136.81萬元,比上年增加了0.82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增資。
(三)項目支出預算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說明
2019年無項目支出預算。2018年項目支出預算12萬元。與上年項目支出減少12萬元。
八、其他公開信息
(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9年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總額為4.76萬元,比2018年5.31萬元減少0.55萬元,減少的原因本年人員退休一人,公用經費預算隨之減少。其中:辦公費0.82萬元、水費0.06萬元、電費0.20萬元、郵電費0.30萬元、差旅費0.33萬元、公務接待費1.95萬元、工會經費1.10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我單位共有國有資產30.63萬元,其中:流動資產12.14萬元占39.63%,非流動資產18.49萬元占60.37%。在非流動資產中,其中:通用設備數量31個價值9.25萬元、專用設備數量9個價值5.42萬元、家具用具類40個價值3.82萬元。
(三)部門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及評價結果情況說明
2019年度,我單位不涉及重點項目預算及績效目標,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我們將不斷建立健全相關績效制度,規范資金和項目管理,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四)專業名詞解釋
1.其他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
2.年初結轉:指上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主要是《武定年鑒》(2018)出書費的支出資金。
3.年末結轉:指上年度預算安排、 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其余我單位未涉及。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我單位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公務用車租用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2019年武定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部門預算公開附表(表1-18)
武定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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