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索引號53232900557901000
目錄
第一部分 東坡鄉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一)項目支出概況
(二)項目支出績效自評
(三)項目績效目標管理
(四)2018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五)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東坡鄉概況
一、主要職能
(一)主要職能
東坡鄉人民政府負責全鄉的行政、司法職能的履行及農村基層政權的建設,支持農村義務教育和初等教育,應對自然救災和提供社會保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和法律,維護社會的穩定和發展。
(二)2018年度重點工作任務介紹
2018年東坡鄉本著確保人員工資的正常發放和機構的正常運轉為原則,在收入非常有限的前提下,努力工作,認真理財,合理安排利用好各項資金,并圓滿完成了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完成了年初鄉人代會通過的財政預算收支任務,農業、文體廣播事業、教育、醫療衛生、其他事業等有了進步和發展,撫恤和社會福利救濟政策性財政支出得以執行,為東坡鄉經濟持續發展,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做出了應有的貢獻。2017年扶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3,274,200.00元,新建22個黨支部文化活動場所、完成49個自然村通鄉道路硬化;2017年農村綜合改革: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補助支出626,600.00元,保障村級經費及人員補助;2017年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危房改造支出2,149,500.00元,住房公積金支出493,933.00元。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東坡鄉2018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9個。其中:行政單位4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4個。
分別是:1.東坡鄉黨委;2.東坡鄉人大;3.東坡鄉政府;4.東坡鄉群團;5.東坡鄉財政所;6.東坡鄉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服務中心;7.東坡鄉社會保障服務中心;8.東坡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9.東坡鄉村鎮規劃服務中心。
(二)部門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1、東坡鄉部門2018年末實有編制70個,其中:行政編制31個(含行政工勤編制3個),事業編制39個(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5個)。2018年末實有人員60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28人(含行政工勤人員3人),事業人員32人(含參公管理事業人員3人)。村委會三職24人,遺屬人員6人。
2、離退休人員由縣人社部門統計。
3、實有車輛編制3輛,在編實有車輛3輛。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東坡鄉2018年度部門收入合計3201.7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198.71萬元,占總收入的99.91%;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事業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經營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附屬單位繳款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的0%;其他收入3萬元,占總收入的0.09%。與上年對比增加878.86萬元,增長37.84%。主要原因分析:人員增加,結構性增資及 2018年建設項目投資增加。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東坡鄉2018年度部門支出合計2,986.7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18.63萬元,占總支出的34.11%;項目支出1,968.08萬元,占總支出的65.89%。與上年對比增加721.06萬元, 增加31.83%。主要原因分析:人員增加,結構性增資及 2018年建設項目投資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18年度用于保障機關、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1,018.63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37.21萬元,增長3.79%。主要原因分析:人員增加,政策性增資(改革補貼、公車改革補貼、艱苦地區津貼)。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10%;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16.90%。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18年度用于保障東坡鄉行政機構、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情況1968.08萬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0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1064.06萬元 ,增加117.70%。主要原因分析:直過民族項目公路建設項目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資金成倍增加。具體項目開支及開展工作情況(1)基本建設類項目0元支出。(2)行政事業類項目支出1965.05萬元,其他項目支出3.00萬元。部分項目因不具備開工條件,結轉資金275.00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83.7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90%。與上年支出2248.51萬元對比,今年增加支出735.20萬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員增加,項目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580.59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7.64%。主要用于人員工資、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機構正常運行支出。
2、科學技術支出5.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15%。主要是農田水利建設支出。
3、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2.53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38%。主要用于人員工資、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機構正常運行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7.57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7.22%。主要是用于繳納政策規定的職工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工傷保險、撫恤、特困人員救助、其他生活救助的支出。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56.74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72%。主要是用于繳納職工政策規定的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財政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6、城鄉社區支出56.6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72%。主要用于人員工資、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機構正常運行支出。
7、農林水支出1,115.85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33.9%。主要用于財政管理農、林、水方面的業務費支出,扶貧事業支出。
8、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40.00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22%。主要是地質災害防治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881.7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26.79%。主要是用于繳納職工政策規定的住房公積金和農村危房改造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東坡鄉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預算為34萬元,支出決算為33.64萬元,完成預算的98.94%。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14.66萬元,完成預算的97.7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8.98萬元,完成預算的99.89%。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2017年增加4.82元,增長16.72%。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0萬元,增長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增加3.18萬元,增長27.7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1.65萬元,增長9.52%。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控制公務接待,但因公務用車老化,脫貧攻堅任務重公務用車使用頻繁,導致公務用車運行費用和公務接待費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8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4.66萬元,占43.58%;公務接待費支出18.98萬元,占56.42%。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東坡鄉2018年無因公出國(境)情況。
2.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4.66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購置車輛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14.66萬元,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3輛。主要用于東坡鄉(相關工作范圍)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公務接待費支出18.98萬元。其中:
國內接待費支出18.98萬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內公務接待6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鄉脫貧攻堅及開展各項工作任務發生的接待支出。
國(境)外接待費支出0萬元,共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東坡鄉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3.76萬元,與上年對比增加3.53萬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員增加,經費支出增加。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保障機關的日常工作開展。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東坡鄉資產總額6070.20萬元,其中,流動資產5451.17萬元,固定資產619.56萬元,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萬元,在建工程0萬元,無形資產0萬元,其他資產0萬元(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增加4104.20萬元,其中固定資產增加66.49萬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萬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萬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萬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萬元;出租房屋100平方米,賬面原值15萬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2.26萬元。
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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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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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行次 |
資產總額 |
流動資產 |
固定資產 |
對外投資/有價證券 |
在建工程 |
無形資產 |
其他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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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房屋構筑物 |
車輛 |
單價200萬以上大型設備 |
其他固定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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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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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 |
6070.72 |
5451.17 |
619.56 |
34.83 |
95.57 |
0 |
175.64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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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1.資產總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投資/有價證券+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其他資產 2.固定資產=房屋構筑物+車輛+單價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其他固定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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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8年度,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9.5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7.3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2.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59.59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00%。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部門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附表10—附表14)。
(一)項目支出概況(詳見附表10)
(二)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詳見附表11)
(三)項目績效目標管理(詳見附表12)
(四)2018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詳見附表13)
(五)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無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四)“三公”經費決算數: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從非財政補助結佘中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等。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是黨政機關維持運轉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所開支的相關支出,是政府行政開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 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 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監督索引號53232900557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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