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索引號532300033023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財政撥款“三公”經費、行政參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表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四、部門績效自評情況
(一)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情況
(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三)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六、相關口徑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主要職能
1.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縣(市)生態環境規劃、參與擬訂生態環境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本縣(市)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2.負責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配合上級部門開展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以及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實施本縣(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本轄區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3.負責監督管理本縣(市)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制定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并監督實施,確定大氣、水、土壤等納污能力,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落實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4.負責提出本縣(市)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負責提出市級財政資金、省級財政資金、州級財政資金申報和縣(市)級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的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5.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本縣(市)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6.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本縣(市)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7.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有關政策、規劃、標準等。牽頭負責縣(市)轄區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制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8.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按照州生態環境局授權,依法承擔授權部分生態環境保護行政許可具體工作。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9.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制定本縣(市)生態環境執法監測、生態環境應急監測制度并監督實施。承擔屬地生態環境執法監測,配合做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有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應急監測任務。
10.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并實施本縣(市)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
11.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組織協調本縣(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根據授權對各鄉鎮、縣級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州、縣(市)黨委、政府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察問責。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以及各級生態環境專項督查工作。
12.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本(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和監督,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負責本縣(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
13.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14.開展生態環境對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對外生態環境合作中有關問題的建議,參與區域環境保護合作,配合做好有關生態環境對外條約的履約工作,參與涉外生態環境事務,參與對外生態環境治理有關工作。
15.完成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和屬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6.職能轉變。州生態環境局縣(市)分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筑牢生態安全屏障。
(二)2024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概述
一、2024年工作情況
(一)環保重點指標。一是水質全面達標。19個縣鄉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4個國、省控斷面水質達標率100%。二是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100%,同比提升3.1個百分點,與2023年相比環境空氣質量變好。三是土壤環境保持穩定。完成企業危廢管理計劃備案和危廢申報轉移備案126戶。各類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貯存率達100%。新增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108個,自然村535個。全縣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從27.94%提升到85.29%。目前縣境內土壤無疑似污染地塊和污染地塊。四是減排項目順利推進。發放排污許可證企業45家,網上登記備案256家。五是環評審批服務到位。環評文件審批項目12個、網上登記備案90件,在時限內提前審批登記備案率達100%。六是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有序推進整改。
(二)工作特色亮點。武定縣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整縣推進“以獎代補”資金2791.8萬元。2023年底武定縣在26個縣競爭中成功申報為云南省第一批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整縣推進“以獎代補”的試點縣。堅持“污水+廁所+垃圾+美化”同步推進,探索出武定“12345”工作經驗,于2024年9月通過省級評估并獲“優秀”等次,超額完成州級2024年治理任務。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達100%,同比提升3.1個百分點,排名全州并列第1。武定縣烤煙房改造項目改造烤房138座,預計減少標煤用量約412噸/年。
二、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共設置6個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宣傳法規股、自然生態股、污染防治股、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生態環境監測站、武定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我單位為基層預算單位,無下屬單位。
(二)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楚雄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度部門決算編報的單位共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分別是:
1.楚雄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
(三)單位人員和車輛的編制及實有情況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末實有人員編制24人。其中:行政編制3人(含行政工勤編制1人),事業編制21人(含參公管理事業編制11人);在職在編實有行政人員6人(含行政工勤人員1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人員10人,非參公管理事業人員10人。
年末尚未移交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共計0人(離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養老保險基金發放養老金的離退休人員5人(離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員0人。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開支人員0人,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開支人員0人。年末學生0人。年末遺屬2人。
車輛編制2輛,在編實有車輛2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件)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度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支,也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支,故《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度收入合計5073471.64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023471.64元,占總收入的99.01%;上級補助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事業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費0.00元),占總收入的0.00%;經營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元,占總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0元,占總收入的0.99%。
與上年相比,收入合計減少188031.54元,下降3.57%。其中:財政撥款收入減少118031.54元,下降2.30%;上級補助收入0.00元,無變化;事業收入0.00元,無變化;經營收入0.00元,無變化;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00元,無變化;其他收入減少70000.00元,下降58.33%。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導致公用經費減少,財政撥款收入較上年減少,其他收入減少,主要原因是今年縣級財政撥款減少經費緊張。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度支出合計5611904.93元。其中:基本支出4893471.64元,占總支出的87.20%;項目支出718433.29元,占總支出的12.80%;上繳上級支出0.00元,占總支出的0.00%;經營支出0.00元,占總支出的0.0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元,占總支出的0.00%。
與上年相比,支出合計減少756921.68元,下降11.88%。其中:基本支出減少118431.54元,下降-2.36%;項目支出減少638490.14元,下降47.05%;上繳上級支出0.00元,無變化;經營支出0.00元,無變化;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00元,無變化。主要原因分析今年縣級財政撥款減少經費緊張,造成項目支出減少。
(一)基本支出情況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4893471.64元。其中: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4412647.47元,占基本支出的90.17%;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480824.17元,占基本支出的9.83%,人均支出188210.45元。
(二)項目支出情況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718433.29元。其中:基本建設類項目支出0.00元。
10縣市分局監測監察執法專項經費—武定縣經費130000.00元,主要用于執法監測、生態環境質量監測、應急監測以及日常執法監督檢查工作。保障實驗室儀器設備維修、檢定、校準,易耗品及標準物質購置,現場執法檢查辦公耗材。上年度結余結轉資金538433.29元,2024年縣衛健局撥入20000.00元工作經費,2024年縣財政撥入30000.00元工作經費,共計588433.29元,均用于本單位環境保護綜合執法臨聘人員經費、工資、保險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023471.64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89.51%。與上年相比減少118031.54元,下降2.30%,主要原因是人員變動,導致公用經費支出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外交(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3.國防(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5.教育(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6.科學技術(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625352.49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12.45%。主要用于支付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費及繳納政策規定的職工養老保險支出等;
9.衛生健康(類)支出252329.4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5.02%。主要用于繳納職工政策規定的醫療保險的支出;
10.節能環保(類)支出4415280.04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87.89%。主要用于人員工資、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等機構正常運行支出及各種項目經費的支出;
11. 城鄉社區(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2.農林水(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3.交通運輸(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4.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5.商業服務業等(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6.金融(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區(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8.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類)支出318943.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6.35%。主要用于繳納職工政策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的支出;
20.糧油物資儲備(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1.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3.其他(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4.債務還本(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5.債務付息(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別國債安排(類)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總支出的0.00%。
四、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中,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121500.00元,決算為119753.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5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0.00%,完成年初預算的0.00%;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0.00%,完成年初預算的0.0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為98000.00元,決算為97620.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81.52%,完成年初預算的99.61%;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為23500.00元,決算為22133.00元,占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總支出決算的18.48%,完成年初預算的94.18%,具體是國內接待費支出決算221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國(境)外接待費支出決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為121500.00元,支出決算為119753.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8.5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年初預算為0.00元,決算為0.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0.0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年初預算為98000.00元,決算為97620.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61%;公務接待費支出年初預算為23500.00元,決算為22133.00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18%。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年初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24年嚴格執行“三公”經費公務接待就餐次數減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2001.50元,下降1.64%。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增加0.00元,增長0.00%;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決算增加0.00元,增長0.0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691.5元,下降0.7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1310.00元,下降5.59%。2024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車輛保險減少、公務接待次數減少。
(二)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實物量的具體情況
1.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購置車輛0輛。開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主要用于環保執法、監測、污染防治所需車輛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3.安排國內公務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部門各種檢查常規工作35次230人。安排國(境)外公務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說明的事項
不存在需要說明的事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2024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480824.17元,比上年增加6874.94元,增長1.45%,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上劃州級財政預算管理,進一步規范了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人員經費標準提高,招考1人,機關運行經費較上年增加。單位機關運行經費主要用于環境保護日常工作、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云南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自然保護區專項督察、脫貧攻堅行業扶貧和掛點聯系村工作等。
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24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資產總額7410648.25元,其中,流動資產372820.86元,固定資產7036303.07元(凈值),對外投資及有價證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無形資產1524.32元(凈值),其他資產0.00元(凈值)(具體內容詳見附表)。與上年相比,本年資產總額減少1101742.45元,其中固定資產增加39230.00元。處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元;處置車輛0輛,賬面原值0.00元;報廢報損資產0項,賬面原值0.00元,實現資產處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賬面原值0.00元,實現資產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24年度,單位政府采購支出總額100210.00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60210.00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0000.00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0021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100210.00元。
四、單位績效自評情況
部門績效自評情況詳見附表。
我部門為所屬單位,無2024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情況、2024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情況,故公開空表。
五、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本單位無其他需要說明的重要事項。
六、相關口徑說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公用經費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經費支出。
(三)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指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省部級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本文中公開的財政撥款“三公”經費相關數據是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相關經費,不含非財政撥款部分。
(四)本文所稱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是指各部門(含下屬單位)或單位當年通過本級財政撥款和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部門決算:各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情況編制,反映部門和單位所有預算收支和結余執行結果及績效等情況的綜合性年度報告,是改進部門預算執行以及編制后續年度部門預算的參考和依據。
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 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單位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 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之外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是黨政機關維持運轉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所開支的相關支出,是政府行政開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 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 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監督索引號53230003302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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