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楚雄州財政局楚雄州農業農村局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中央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的通知》(楚財農〔2020〕189號)、《楚雄州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第二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通知》(楚財農〔2020〕174號)及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領導小組審批批示意見,現將(武財農〔2021〕24號)2021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資金7532.13萬元下達給你們,款列預算分類科目及項目資金指標詳見附表。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請嚴格按照《武定縣脫貧攻堅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辦法(修訂)》(武政辦發〔2019〕20號)文件要求,切實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二、嚴格執行《云南省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實施辦法》(云貧開發〔2015〕2號)、《武定縣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實施細則》(武政辦發〔2017〕125號),公開扶貧項目和資金有關信息內容,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三、貫徹執行好《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國辦發〔2018〕35號)的各項規定,認真落實績效目標,對項目資金執行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促進脫貧攻堅各項任務全面完成。
四、科學規劃,精心組織實施,進一步夯實農業產業發展基礎,落實好鞏固脫貧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
五、加快項目建設推進及資金支出進度,按計劃完成項目建設任務,對項目、資金執行不力的單位將根據有關規定處理。
六、規范項目檔案管理,項目竣工后,要完善資金管理資料,及時進行會計核算,增強資金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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