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楚雄州財政局 楚雄州農業農村局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的通知》(楚財農〔2021〕50號)、《楚雄州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第二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通知》(楚財農〔2020〕174號)及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領導小組審批批示意見,現將(武財農〔2021〕50號)2021年第二批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資金827.81萬元下達給你們,其中:從楚財農〔2021〕50號下達779.77萬元,從楚財農〔2020〕174號48.04萬元,款列2021年“2130505.生產發展”功能分類科目,“50302.基礎設施建設”政府經濟科目,“31005.基礎設施建設”部門經濟分類科目。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請按照各級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農田建設補助資金等有關管理規定,切實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二、嚴格執行《云南省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實施辦法》(云貧開發〔2015〕2號)、《武定縣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實施細則》(武政辦發〔2017〕125號),公開扶貧項目和資金有關信息內容,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三、科學規劃,精心組織實施,進一步夯實農業產業發展基礎,落實好鞏固脫貧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
四、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貫徹執行好資金績效管理的各項規定,認真落實績效目標,對項目資金執行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預算執行結束后,要對照確定的績效目標認真開展績效自評,全面完成各項目標任務。
五、要加快工作推進及資金支出進度,盡快完成項目任務,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規定,切實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
六、規范項目檔案管理,項目實施完成后,要完善資金管理資料,及時進行會計核算,增強資金安全責任。
| 上一條:武定縣財政局 武定縣林業和草原局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林業草原生態保護修復資金的通知 |
| 下一條:武定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21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資金的通知(整合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