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楚雄州財政局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督查激勵獎勵資金)的通知》(楚財農〔2023〕81號)要求,現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督查激勵獎勵資金)135萬元,款列2023年“2130599.其他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支出”經濟功能分類科目,“50601.資本性支出(一)”政府分類科目;“31005.基礎設施建設”部門分類科目。資金管理要求:一、該項資金專項用于人居環境提升項目建設,嚴格按照《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云南省財政廳等六部門《關于加強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云財規〔2022〕23號)和各級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相關規定管理使用資金。二、嚴格執行《云南省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實施辦法》(云貧開發〔2015〕2號)、《武定縣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實施細則》(武政辦發〔2017〕125號),公開扶貧項目和資金有關信息內容,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三、按照《云南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績效評價及考核辦法》(云財農〔2022〕110號)等要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貫徹執行好資金績效管理的各項規定,認真落實績效目標,對項目資金執行實施全面績效管理,預算執行結束后,要對照確定的績效目標認真開展績效自評,促進各項任務全面完成。四、規范項目檔案管理,項目實施完成后,要完善資金管理資料,及時進行會計核算,增強資金安全責任。
| 上一條:武定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耕地建設與利用資金(第二批)公開公示情況 |
| 下一條:武定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23年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公開公示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