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根據《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楚雄州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楚政辦通[2019]23號)、《武定縣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楚雄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為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行政許可等執法行為,結合我局實際,就我縣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統稱“三項制度”),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省、州、縣關于全面依法治理的各項決策部署,在全縣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全面推行“三項制度”。著力推進行政執法透明、規范、合法、公正,推動形成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系和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全面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確保行政機關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實施武定縣委“1133”戰略,推動武定經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決戰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多彩羅婺·幸福武定”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規范。全面履行法定職責,規范辦事流程,明確崗位責任,確保法律法規規章的嚴格實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行使權利,不得隨意增加辦事的條件、環節等負擔,切實防止執法不作為、亂作為。
堅持執法為民。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貼近群眾、服務群眾,方便群眾及時獲取執法信息,便捷辦理各種手續,對執法活動實施有效監督,防止執法擾民、執法不公。
堅持務實高效。根據各部門執法實踐需要,著力解決實際問題,注重措施的有效性和針對性,便于執法人員操作,切實提高執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瑣、不切實際。
堅持改革創新。在確保統一、規范的基礎上,因地制宜、更新理念、大膽實踐,不斷創新工作機制,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防止因循守舊、照搬照抄。
堅持統籌協調。統籌推進行政執法各項制度建設,加強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項制度有機銜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復建設。
(三)工作目標
在全縣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全面推行“三項制度”,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許可等行為得到有效規范,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機制不斷健全,做到執法行為過程信息全程記載、執法全過程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全面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整體大幅提升,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行政執法的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二、任務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
1.健全公示機制。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明確行政執法公示具體辦法,明確公示范圍、內容、載體、程序、時限要求、監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項。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行政許可等執法行為的基本信息、結果信息進行公示,規范信息公示內容的標準、格式。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依法確需公開的,要作適當處理后公開。發現公開的行政執法信息不準確的,要及時予以更正。
2.完善公示平臺。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及政務新媒體、部門公示欄、服務窗口等平臺向社會公示行政執法信息。
3.強化事前公開。統籌推進行政執法事前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權責清單公布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面準確及時主動公開行政執法主體、人員、職責、權限、依據、程序、救濟渠道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和自由裁量基準等信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職權職責,按照執法行為類別編制并公開本機關服務指南、執法流程圖,明確執法事項名稱、受理機構、審批機構、受理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時限、辦公地點、辦公電話等內容。加強對權責清單動態管理,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訂情況,對權責清單進行動態管理并更新公開信息。
4.規范事中公示。行政執法人員開展監督檢查、調查取證、采取強制措施和強制執行、送達執法文書等執法活動時,必須主動出示執法證件,向當事人和相關人員表明身份(鼓勵采取佩戴執法證的方式),執法全程公示執法身份;執法輔助人員配合輔助執法時應當佩戴或者主動出示工作證件。要出具行政執法文書,主動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國家規定統一著執法服、佩戴執法標識的,執法時應當按規定著裝,佩戴標志標識。執法窗口設置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申請材料示范文本、辦理進度查詢、咨詢服務、投訴舉報等信息。
5.加強事后公開。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決定信息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建立健全執法決定信息公開發布、撤銷和更新機制。已公開的行政執法決定被依法撤銷、確認違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應當及時從信息公示平臺撒下原行政執法決定信息。建立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根據統計指標,于每年1月31日前公開本機關上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有關數據,并報本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機關)和上級主管部門。
(二)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1.完善文字記錄。文字記錄做為執法全過程記錄的主要方式,要做到合法規范、客觀公正、及時準確。要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行政執法格式文本和執法文書制作指引,結合實際,完善有關文書格式報縣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做到文字記錄合法規范、客觀全面、及時準確。結合執法實際,統一行政執法文書基本格式標準。
2.規范音像記錄。做好音像記錄與文字記錄的銜接,對查封扣押財產、強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生自由、公民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推行全程音像記錄;對現場執法、調查取證、舉行聽證、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等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過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音像記錄;對文字記錄能夠全面有效記錄執法行為的,可以不進行音像記錄;受送達人拒絕接受行政執法文書的,可以將執法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并根據省即將出臺的行政執法音像記錄設備配備辦法和執法工作實際,制定本單位行政執法音像記錄設備配備和使用具體辦。按照工作必須、厲行節約、性能適度、安全穩定、適量夠用的原則,結合武定經濟發展水平和本部門執法具體情況,制定本單位行政執法音像記錄設備配備和使用具體辦法,確定音像記錄設備配備標準,統籌推進詢問室和聽證室等設施建設。
3.嚴格記錄歸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檔案管理規定,加強對執法臺賬、法律文書、全過程記錄資料的制作、使用、管理和歸檔保存,明確專人負責對文字記錄、音像記錄檔案的管理,確保所有行政執法行為有據可查。嚴格執行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記錄資料歸檔有關規定。推進案卷評查工作,將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作為案卷評查的重要內容。
4.有效運用記錄。充分發揮全過程記錄信息對案卷評查、執法監督、評議考核、輿情應對、行政決策和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等工作的積極作用。對記錄信息進行統計分析,總結典型案例,發現和改進行政執法薄弱環節,依法公正維護執法人員和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記錄信息調閱監督制度。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1.健全完善制度。依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的通知》(云政辦函〔2016]215號),制定或修訂完善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具體辦法,進一步明確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的主體、范圍、內容程序和方式等。
2、明確審核機構。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的主體為本部門的法治工作機構,要加強法制審核隊伍建設,確保法制審核工作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法制審核崗位人員應當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法律專業條件,按照州住建局、縣“方案”要求,原則上各縣的法制審核人員不少于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的5%,不足1人的至少按1人配置。我局有執法人員31人,至少應配置部門法制審核人員1人。探索建立健全本部門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參與法制審核工作機制。
3、明確審核范圍。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云政辦發(2019]39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的通知》(云政辦函(2016)215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建法函[2019)53號)規定的審核范圍開展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結合本機關行政執法行為的類別、所屬領域、涉案金額等因素,編制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
4、明確審核內容。嚴格審核行政執法主體是否合法,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行政執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合法充分;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裁量基準運用是否適當;執法是否超越執法機關法定權限;行政執法文書是否完備、規范;違法行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機關等。
5、明確審核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推動落實本機關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機關作出的行政執法決定負責。行政執法承辦機構應當將擬作出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情況說明、行政執法文書、相關證據、當事人陳述申辯材料、執法過程記錄資料等一并送法制審核機構,并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以及執法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程序的合法性負責。法制審核機構對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意見負責。要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作用,對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開展法制審核。嚴格落實重大行政處罰合法性審核規定,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不得以會簽行政處罰決定書代替合法性審核。
(四)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
1.加強信息化平臺建設。按照省、州的統一部署,推進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建設,加快建成具有基本的數據采集、對接、審核等功能的信息化平臺,初步實現數據匯聚,形成全州行政執法綜合監督信息庫,開展分析、研判等綜合監督應用,建設全州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執法機關對執法主體、執法機構、執法人員、權責清單,以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信息管理的綜合性信息系統。加快推行建筑業企業資質電子化申報,實行網上受理、網上審批;加快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建設,推動城市管理信息聯網;加快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設,實現州(市)級及以上城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國家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對接。
2.推進信息共享。推動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依托電子政務外網,全面推行網上受理、網上審批、網上辦公,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積極探索對行政執法和信用信息大數據的關聯分析、智能應用,提前預警、監測、研判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新情況、新問題,提升行政立法、行政決策和風險防范水平。推動執法信息在政務服務平臺上公示,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進跨地區、跨部門執法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實現數據共享,解決“信息孤島”等問題。
3.強化智能應用。積極探索開發行政執法裁量智能輔助信息系統,利用語音識別、文本分析等技術對行政執法信息數據資源進行分析挖掘,向執法人員精準推送辦案規范、法律法規規定。相似案例等信息,提出處理意見建議,生成執法決定文書,有效約束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確保執法尺度統一。
三、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19年6—7月)
1.制定方案。按照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武定工作實際,細化工作內容,明確工作進度,強化保障措施,形成具體工作方案,并將工作方案報縣司法局和州住建局備案。
2.動員部署。7月中旬,召開推行“三項制度”工作會議,對相關工作內容進行部署安排。
3.培訓宣傳。7月中下旬,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到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加“三項制度”有關培訓。同時通過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方式,加大“三項制度”的宣傳力度,為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完善制度階段(2019年7月-8月)
1.政策法規股、城鄉建設管理執法監督股,在8月底完成細化完善本部門有關制度、行政權力(責任)清單、服務指南、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等工作,并將有關制度編輯形成執法工作手冊,報縣司法局和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備案。經司法局審查確認后向社會公示;行政權力(責任)清單在原有基礎上重新梳理,經本單位法制審核機構審核后,于8月底前通過本單位網站等平臺向社會公示。
2.按照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實施方案”要求,應將部門行政執法人員于2019年底前在部門網站上予以公示。
(三)全面實施階段(2019年9月上旬開始)
1.穩步實施。創新工作機制,狠抓工作落實,自9月起按照新修訂完善的有關制度和流程,在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許可等執法行為中選擇全部或部分逐步推行“三項制度”。并根據工作實際,對重點執法行為進行重點規范。對薄弱執法環節不斷健全強化,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2.優化提升。不斷總結分析在“三項制度”實施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不斷改進和完善。典型經驗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本級司法機關報告,注重總結實施“三項制度”的成果。
(四)整改提高階段(2019年10月)
適時組織“三項制度”專項監督檢查,對“三項制度”內容制定不全面、不具體、不準確,實施過程不規范、不到位的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督促整改。
(五)總結報告階段(2019年11月-12月)
要根據推行“三項制度”的各項任務要求,突出問題導向,明確工作方向,積極探索創新,持續深化“三項制度”推行工作,確保2019年底“三項制度”全面落實到位。要對本部門推行“三項制度”工作情況組織開展自檢自查,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將“三項制度”工作總結報送州住建局法規科技科(郵箱:zij3014851@163com。從2020年1月1日起,要將三項制度”全面實施納入常態化工作管理,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終有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政策法規股、城鄉建設管理執法監督股、建筑市場監管股、城市建設股、招投標管理股、房地產市場與物業管理股、住房保障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武定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政策法規股,具體負責推進“三項制度”實施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作出的行政執法決定負責。各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樹立系統思維,堅持統籌推進,做好組織實施,確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進度、推進有標準、結果有考核。
(二)強化隊伍建設。認真開展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崗前培訓和崗位培訓,開展“三項制度”專題業務培訓和交流,切實打造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廉潔務實的執法隊伍。鼓勵和支持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和人員激勵機制,提高執法人員履職積極性和執法隊伍穩定性。
(三)爭取經費保障。認真研究本地區執法裝備配備標準、裝備配備規劃、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的建議,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將執法裝備需求列入財政預
(四)有序推進實施。結合實際,制定推行“三項制度”的具體工作安排并做好動員部署,逐步完善相關文件,開展督導,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經驗。
附件:武定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
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武定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鄭 鈞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副組長:熊俊程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羅云鵬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蔡錦華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楊旭保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成 員:楊慶華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
張曉明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政策法規股股長
朱 江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管理執法
監督股股長
王林慶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建設股股長
李 宏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市場監管股股長
汪 祥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投標管理股股長
姚玉華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地產市場和物業管
理股股長
高安國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和公共維
修基金監管股股長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
下設辦公室在局政策法規股,辦公室主任由蔡錦華同志兼任。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變動、由擔任相應職務的同志自行遞補,不再另行發文。
2020年5月28日
武定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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