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行政處罰 決定案號 | 違法主體 名稱或姓名 |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 履行方式 | 行政處罰機關 | 結案日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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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農(農產品)罰〔2025〕2號 | 郭麗娜違法銷售農藥殘留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案 | 武定縣農業農村局于2025年9月28日收到云南同創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檢測報告。報告顯示:葡萄樣品編號TCCX250920170,檢驗報告編號N0:CJ2025090244檢測/檢驗/結果如下:該批(次)抽檢的農產品葡萄產品經檢驗,苯醚甲環唑、吡唑醚菌酯兩項農藥殘留,依據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規定,檢驗結論判定為不合格。當事人涉嫌銷售農藥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的違法行為。武定縣農業農村局執法人員于2025年9月30日,將檢測報告送達當事人并對當事人涉嫌銷售農藥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的違法行為。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產品,不得銷售:(二)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之規定。 | 主動履行 | 武定縣農業農村局 | 2025年10月21日 |
| 已是首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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