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躍軍代表:
你在獅山鎮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農村環境衛生整治的建議,已交我鎮辦理。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由政府出資建好的集體公共設施,建成后交由村委會及村民小組管理使用。根據“提升城鄉人居環境行動工作”的相關要求,對建好村級公共設施,建議村委會用村規民約進行屬地管理,加強對項目的監管和使用,加大對群眾的教育。若出現損壞公共設施等違法違紀現象,則交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感謝你們對獅山鎮環境衛生工作的關心,同時多為獅山鎮的城鎮化建設及環境衛生整治建言獻策,我們一定聽取和采納,努力改進促進全鎮各項工作發展。
此復
獅山鎮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3日
聯系電話:871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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