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有觀代表:
你們在武定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提出的“關于規范西河濕地公園片區臨時攤位設置的建議”已交由我局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武定縣城基礎設施薄弱,城市功能不全。現階段,造成交通壓力后,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商販、夜市燒烤等需要劃行規市的經營者沒有合適的地點安置。整個縣城,僅有濕地公園是人民群眾茶余飯后休閑、散步、健身的好去處,但是隨著城市管理的需要,城區主次干道一律禁止擺攤,從前靠沿街售賣為生的商販在清理過程中逐步驅散,游擊式售賣小食品、改裝三輪摩托成燒烤車等多種形式的售賣小團體逐步形成,屢禁不止,遇到城管執法立馬就跑。城市基礎的薄弱,造成老百姓遠遠滿足不了各種物資交流的需要,這是造成濕地公園以路為市,亂擺攤的主要原因。因此,城市基礎設施的不配套,是縣城市容市貌得不到根本好轉的重要原因。
二、市民的法律意識不強,對“縣城是我家、人人愛護它”的觀念淡薄。認為街道是大家的,公共設施是公家的,人人都可以占用及損壞的想法時有存在,這就出現了公園內隨意小便、踐踏花草、遛狗、亂扔果皮等不文明現象,甚至出現人為損壞城市公用設施的現象屢見不鮮。
三、城建監察力量不足,全民參與,共建共管意識薄弱。目前,現城管局執法隊伍僅有15人,隨著城市規模逐年擴大,管轄區域存在時間差漏管現象有待解決。在城市化建設中,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面廣,熱點、難點、焦點問題較多。在長期處理的案件中分析,實地農民、移民、下崗工人、老年人較多。而這些人,一無雄厚的資金開設門店,二無專業技能受聘于單位從事固定的職業,他們為了生活只能憑自己微薄的經濟從事最小的商品買賣生意,從而流落于街頭巷尾,占道經營,用獲取的薄利養家糊口,跟城管執法隊員長期開展“持久戰、游擊戰”。因此,基礎設施的不配套,功能不全,僅靠一支城管監察隊實施城市建設的全面管理,是適應不了城市管理工作復雜細化的需要。
四、加強城市建設和管理,我局采取以下措施:
1、加大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識,讓市民在遵紀守法的基礎上,不斷增強“縣城是我家、人人愛護它”的意識,盡可能地減少公共設施被破壞損壞現象的發生。
2、加強和完善城管隊伍的自身建設,提高監察隊員的法律水平和業務能力,在執法中做到文明執法和增強服務于民的意識。
3、對城區超門店外經營的商鋪,一律實施門前五包,禁止固定門面超店外經營。
4、積極籌劃安置流動攤點商販,目前逸景華都一側通過協調,建成臨時燒烤市場,有效緩解了濕地公園亂擺攤設點的壓力,探索了條“走以路生財、以財建路、管護、養護公共設施”的路子。目前,積極向省州各級各部門爭取補助資金,加大城市綜合管理經費的投入,并抓住獅山大道舊城改造和西北片城市開發建設的機遇,加快完善城區規劃實施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步伐,營造一個良好的和諧環境。
5、加大目標管理力度,落實責任到個人,實行分片分組巡查監管,堅持早:7:00至晚11:00不間斷巡邏巡查,特別對濕地公園的管理,納入城市監察重要工作主抓。在巡查執法過程中,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今年1月份以來,濕地公園查處的簡易程序高達八百多件,通過高壓治理,濕地公園的管理初見成效,目前所有攤點已經全部清理完畢。請放心,我局將會一如既往地加強管理,爭取聯合公安交警部門對濕地公園周邊亂停亂放現象加大整治,讓濕地公園生態環境更加美好。
感謝你對我們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歡迎你們對我縣城市管理提出更多更寶貴的建議和意見。
武定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2019年6月18日
聯系人及電話: 馬志偉 0878-8729126
| 上一條:武定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武定縣十七屆人大三次會議第98號建議的答復 |
| 下一條:武定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武定縣十七屆人大三次會議第96號建議的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