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忠富代表:
你提出的“關于給予民族鄉政策傾斜”的建議,建議上級部門在專項經費、師資力量、技術人員等方面給予傾斜。已交我們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東坡傣族鄉是我縣唯一的一個民族鄉,地處金沙江南岸,境內居住著漢、傣、彝、傈僳、苗等民族。境內地形地貌復雜,山高坡陡,立體氣候明顯,年平均氣溫25—28℃,年平均降雨量580—650毫米,氣候炎熱,蒸發量大,常年無霜,適宜多種經濟林果及熱區作物種植。全鄉自然條件惡劣、基礎設施薄弱,二、三產業發展滯后,貧困人口眾多,是一個集民族、宗教、山區、貧困為一體的民族鄉。
一、關于“上級部門在專項經費”的建議
根據云南省民族鄉工作條例第十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行政部門在安排各項專項資金時,應當重點照顧民族鄉,幫助民族鄉發展特色經濟和社會事業”。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報告通知(楚人發〔2013〕28號)中,“建議州、縣每年給予每個民族鄉安排不低于30萬元的民族機動金,專項用于維護社會穩定,改善工作條件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的發展,民族鄉機動金實行州、縣兩級共同分擔,州級財政預算安排每個鄉每年20萬元,民族鄉所在的縣級財政每年安排10萬元”。2013年以來,州民宗委每年安排下達20萬元的民族鄉工作經費,縣級財政也每年預算10萬元的民族鄉工作經費,專項用于東坡傣族鄉開展工作及項目建設。另外,縣民族宗教局從2013年以來,項目安排上都向民族鄉傾斜,每年安排給東坡傣族鄉至少一個民族團結示范村基礎設施和產業建設項目,項目資金不低于100萬元。
二、關于“師資力量、技術人員方面給予傾斜”的建議
“師資力量、技術人員方面傾斜”的建議,在縣民族宗教局的職能職責范圍內,尤其對致力于推動民族教育事業發展方面,我們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協同教育等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其它我們解決不了的困難和問題,我們會積極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并建議有關部門從行業系統的角度,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加大對民族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方面的政策傾斜和扶持。
感謝你對政府工作的關心支持。希望你今后繼續關心支持全縣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并提出更多的寶貴意見建議。
武定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2020年9月 22日
(聯系人及電話:蘇興祿;0878-871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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