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英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規范羅婺彝寨泊車位收費的建議”,已交我局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隨著人民群眾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擁有私家車的越來越多,卻由于我縣暢通工程資金投入嚴重不足,交通基礎設施滯后,布局不合理,功能不配套,基礎設施薄弱,空間擁擠,與人車流量的發展不適應,導致城區交通擁堵現象時有發生,交通擁堵也讓咱老百姓心賭。為治理這個現狀,規范城區交通秩序,改善縣城交通擁堵現狀。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城區街道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已于2020年1月1日起移交武定縣城市建設開發投資有限公司,由該公司施劃停車泊位,實行停車收費管理。
一、基本情況
(一)2019年12月30日前,我局借鑒縣外先進縣(市)停車泊位收費管理經驗基礎上,經調研并制定出《武定縣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管理辦法》和《武定縣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收費管理規定》,根據《武定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武定縣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的批復》(武發改收費〔2013〕175號)文件規定,按程序把城區主街道1462個的停車泊位公開招租,由云南泉霖投資有限公司經營,于2013年11月11日正式啟動收費管理。為進一步加強城市交通管理,根據《武定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重新規范武定縣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收費標準的通知》(武發改收費〔2014〕130號)文件,2014年8月份,武定縣城市街道車輛臨時停放收費標準又施行即停即收。經多年運營,即停即收成為停車泊位矛盾焦點,我局綜合歷年問題反饋,建議武定縣城投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實行臨時停車半小時內不收費的新標準,運營至今,群眾反映較好。
(二)依據我局職能職責,執法大隊進一步加強對停車泊位內私設道樁、錐桶、雜物霸占車位行為的整治力度,2020年1月1日至今,強制拆除道樁19個、扣押沒收錐桶、雜物50余個,為外地游客到我縣觀光、用餐及社會經濟發展創造一個安全、暢通、有序、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三)規范城區道路停車秩序。重點解決停車泊位經營公司重收費輕管理問題,完善機制,有力整治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規范停車秩序。
(四)加強對停車泊位經營公司監管,一是加強對停車泊位經營公司監管。開展停車收費人員培訓,每個季度組織一次禮儀、交通管理技能培訓。二是多部門聯動。規范縣城車輛秩序,嚴厲打擊亂停亂放行為。根據《武定縣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收費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聯合了公安、交警、工商、運政、衛生、食品藥監等相關部門,從2020年1月起至今開展了6次集中綜合整治,主要整治了城區車輛亂停亂放、不按規定停車等違章行為。
(五)在邊學習邊實施、深入調研、多方聽取意見,對城區獅山大道東延長線、城區主干道十字交叉路口取締398個不合理的車輛停放點,有效緩解了交通擁堵的問題及交通安全隱患。通過市場化運作管理緩解交通壓力,目的是為我縣社會經濟發展創造一個安全、暢通、有序、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但停車泊位公司內部管理善未成熟,但離人民群眾的要求和愿望還有一定差距。
二、下步工作
1 、加強和規范城區道路車輛停放監管,每月督促停車泊位公司對上崗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培訓,加強“引車入位”服務水平。要求停車泊位公司不得出租、私劃車位,使用停車泊位收費系統,解決因收費不合理所造成的經濟糾紛。督促泊位公司制定《臨時停車泊位收費管理員工作守則》,明確停車泊位公司收費員管理制度。
2、如違反《臨時停車泊位收費管理員工作守則》的收費員,經舉報屬實,我局將督促停車泊位公司做開除處理。如一個月內發生3起以上停車泊位糾紛,經調查取證,屬收費員亂收費所造成的不良影響,我局將建議縣城投公司終止停車泊位合同。
3、加大對已鏟除的停車泊位管理整治力度,確保道路通行順暢,繼續對部分不適宜街道停車泊位點實施取締。聯合市場監管、公安交警、運政等部門開展執法工作、積極地對車輛亂停亂放進行整治。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民參與管城意識。加大對亂停亂放問題的曝光力度,逐步形成“武定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良好局面。
感謝您對武定縣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關心和支持。
武定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0年8月18日
| 上一條:武定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武定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80號建議的答復 |
| 下一條:武定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武定縣十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74號建議的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