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旺祿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小區物業管理費實行明碼標價的建議”,已交我局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根據《楚雄州物業管理辦法》(楚雄州人民政府令第2號,2021年3月15日第1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對商品房開發的小區,建設單位在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前,應當通過招標的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同時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應當簽訂書面物業服務合同,商品房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后,收費標準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協商確定,并在小區內進行公示。
對沒有實行商業化專業化物業管理的小區,小區業主可以申請由獅山鎮人民政府主導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選聘引進正規物業服務企業管理小區,收費標準由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公司協商確定。
感謝您對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今后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武定住建工作。
2021年9月30日
| 上一條:武定縣農業農村局對武定縣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第66號建議的答復 |
| 下一條:武定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武定縣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第125號建議的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