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華委員:
你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云南省武定縣第九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提出的“關于對武定縣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改革改制的提案”,已交我們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人員基本情況
目前,武定縣還有自收自支事業單位18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0人,分別是:1、衛計系統23人;2、水務系統62人;3、農業系統10人;4、住建系統8人;5、國土系統1人;6、司法系統1人;7、人社系統4人;8、經信系統1人。
二、改革改制意見
根據中央、省、州改革精神,結合我縣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實際,建議采取因地制宜、分類實施、穩妥推進的辦法進行分類改革,按照暫不列入改革、實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實行改革改制三類開展改革。
1、暫不改革。將暫有收入來源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列入暫不改革的范圍,暫時不實行分類改革,待上級明確改革政策后再開展改革,未改革前,其單位性質不變,人員身份不變,資金來源渠道不變,職工正常辦理退休自然減員。此類改革涉及2個系統7家單位32名職工。
2、實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將屬于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列入實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的范圍,按照上級有關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的政策進行改革。此類改革涉及2個系統3家單位57名職工。
3、實行改革改制。將沒有收入來源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列入改革的范圍,實行改革改制。此類改革涉及七個系統八家單位21名職工。
4、收回編制。縣編委下達給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編制,通過分類改革后,縣編委按程序收回編制,所收回的編制根據我縣編制實際情況按程序進行二次分配。
三、實行改革改制單位職工分流安置意見
實行改革改制的七家自收自支事業單位21名職工依照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相關政策,以及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實施意見》(楚發〔2002〕4號)和中共武定縣委 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集體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武發〔2002〕11號)文件精神及《楚雄州國有企業改革人員安置及改制成本測算辦法》規定,參照我縣武定賓館、房產公司、救災服務中心、獅子山風景區管理處改革改制和職工分流安置方案進行改革改制和職工分流安置。
四、辦理情況
目前,《武定縣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職工分流安置方案的請示》已經草擬,待按相關程序報武定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和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最后,衷心感謝你對人社工作的關心,希望今后對我們工作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聯系人及電話:楊繼文 0878-8878403
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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