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紹春委員:
你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加大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保護和傳承力度”的提案,已交縣民族宗教局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是傳承和弘揚民族文化的重要載體,進一步加大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保護、規范使用和傳承,對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一直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政府都比較重視民族文化的繁榮發展,制定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民族文化繁榮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結合我縣實際開展了一些活動,如:舉辦民族語言文字學習培訓、民族刺繡及手工藝制作技能培訓,規范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及讀本,以及扶持非遺傳承項目實施等。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一些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瀕臨失傳,亟待挖掘、整理、保護和傳承弘揚。作為民族事務主管部門,我們也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每年都積極主動地申報1至2個少數民族文化項目,但實際能爭取到的項目資金很少。今后,我們將繼續加強與文化旅游等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多渠道爭取資金扶持民族語言文字的傳承保護,實現各民族文化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
感謝你對縣民族宗教局工作的關心支持。希望你今后繼續關心支持全縣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文化事業發展,并提出更多的寶貴意見建議。
武定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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