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世龍委員:
你提出的“關于由縣財政補助宗教活動場所消防設施設備”的建議,已交縣民族宗教局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我縣宗教活動場所點多面廣,依法登記的有180所。宗教活動場所作為信教群眾集中開展正常活動的重要場所,大多數都分布在邊遠、交通不便的山區農村,缺乏必備的安全消防設備,消防安全隱患較大,一旦發生火災,將對場所和周邊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和不良后果。為確保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近年來,我縣以清心堂、真續寺、獅山正續禪寺、西和清真寺、貓街甸末清真寺等宗教活動場所為試點,配備了部分消防設施。但是,鑒于我縣財政困難,無力投入更多資金的實際,我們也積極向州級、省級民族宗教事務主管部門爭取資金,請求給予扶持,加大對宗教活動場所配套消防設施的投入力度,逐年排除宗教活動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但是,目前上級主管部門也基本沒有安排過這方面的項目資金,只能靠宗教活動場所自身有限的投入。下一步,我們將通過多種渠道積極爭取,并按照上級補助一點、宗教活動場所自己投入一點的“兩個一點”方式,逐年解決宗教活動場所消防設施缺乏等問題。
感謝你對宗教工作的關心支持,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關心關注我縣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工作,讓我們共同努力,積極引導宗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公民提高消防安全意識,使宗教活動場所成為宣傳黨的各項方針政策、憲法、法律法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陣地,成為引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愛國愛教、團結和諧、發展進步、正信正行的重要陣地。
武定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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