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婷委員:
你提出的關于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提案,已交我們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你提出村級財務是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與經營狀況的集中反映,也是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隨著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村級集體財務管理的措施、方法也有更高的要求,現有集體財務管理的現狀難以適應農村經濟快速發展的需要。一是開展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的力量薄弱;二是參與集體財務管理的村組干部缺乏管理知識,認知不足;三是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財務公開不及時、公開內容不完整,這個提案提得很好、很實在。
加強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是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重要內容,是維護集體經濟組織與農民群眾合法權益的根本保障,也是改善干群關系的紐帶和橋梁。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探索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的有效模式,2005年,縣人民政府出臺了《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村(組)賬鄉管”工作的通知》(武政通〔2005〕5號)文件,鄉鎮建立村級會計代理服務中心,把村委會、村民小組集體財務、集體資金、固定資產清理核實后,移交到鄉(鎮)會計代理服務中心,分村(組)記賬核算,統一實施監督管理。文中明確了代理服務中心主任由鄉(鎮)人民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主任由農業(農經)部門負責人擔任。文中全面闡述了村級會計代理服務中心主任職責、副主任職責,代理服務中心會計崗位職責、出納崗位職責,村(組)報賬員職責,村務監督委員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職責。規范了村(組)會計核算、資金使用審批、財務收支票據管理、現金及備用金、集體物資管理等多項集體財務管理制度。2009年,縣人民政府又下發了《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定縣村級會計委托代服務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武政通〔2009〕53號),進一步完善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更加強調鄉(鎮)人民政府、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各部門在村級財務管理中的職責。文件提出:鄉(鎮)長為村級代理服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代理中心主任為直接責任人,要切實做好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的宣傳、動員工作,積極穩妥地安排開展代理服務所需的辦公經費和辦公場所,保障代理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健全代理服務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h農業農村局負責“村(組)賬鄉管”的日常業務指導與現場具體業務培訓工作??h財政局負責制定、修改和完善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的相關制度和辦法,負責對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有縣人民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引領,有各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有明確的村級會計代理服務中心主任、副主任、會計員、出納員、村(組)報賬員、村監委和理財小組工作職責,有各項規范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只要鄉(鎮)人民政府切實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村組干部、村(組)報賬員、代理服務中心會計出納加強工作責任心,反復學習領會《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村(組)賬鄉管”工作的通知》(武政通〔2005〕5號)、《武定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定縣村級會計委托代服務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武政通〔2009〕53號)和《武定縣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武定縣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武農字〔2021〕21號)文件精神,學懂弄通和牢記各項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規定,認真對照崗位職責與制度要求,履職盡責的做好村級財務管理本職工作。我們堅信在縣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的主導推動下,武定縣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一定會達到你預期的理想目標。
感謝你對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關心與支持。同時,希望你一如既往地關心和支持農業農村工作。
武定縣農業農村局
2022年9月22日
聯系人及電話:楊占榮 0878-8838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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