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漢娟委員:
你提出的《關于為農村寄宿制學校建立醫務室的提案》,已交我們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根據《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中發〔2007〕7號)“寄宿制學校或600名學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學校應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持有衛生專業執業資格證書;600名學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學校,應配備保健教師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保健教師由現任具有教師資格的教師擔任;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保健教師應接受學校衛生專業知識和急救技能培訓,并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書”的規定,我縣認真貫徹落實學校衛生工作要求,在武定一中、民族中學、近城小學、縣幼兒園、香水中學等學生集中、規模較大的學校設立了醫務室。但由于編制不足,其余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目前都沒有設立醫務室,學校衛生防疫、師生疾病預防治療均由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負責診治。
下一步,我們將積極向上級部門反映,爭取編制,公開招聘校醫,逐步在鄉村學校增設醫務室,提高學校的衛生防疫和救治能力,保障學生健康成長。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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