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楚雄州工傷認定工作規程(修訂)》的相關規定,現將李杭奚等1名受傷職工的工傷擬認定情況,公示如下:
李杭奚,女,武定縣工業信息化商務科學技術局,事業管理九級。2022年12月6日15:30左右,李杭奚到單位一樓各辦公室粘貼“節約用電”標語過程中不慎摔倒,致其右側踝關節受傷,于12月7日上午到武定縣人民醫院檢查治療。被診斷為:右內外踝副韌帶損傷。經研究,該同志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認定工傷的規定,擬予以認定為工傷。
為接受社會監督,現將以上擬認定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6日。如發現相關單位及人員在工傷認定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可在公示期內向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工傷股反映,聯系電話:0878-8712696,郵編:651600,通訊地址: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養老工傷保險股(301室)。
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