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云南省職工醫保普通門診待遇有變化!
近日,《云南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發布,在現行政策基礎上,對起付標準、支付比例、支付限額等方面進行了調整,將進一步提高職工醫保參保人的普通門診待遇保障水平,《實施辦法》將從今年11月1號起正式實施。

我省在2022年4月1號啟動了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改革,以《暫行辦法》為指導,建立了普通門診費用統籌保障機制,將職工普通門診醫療費納入醫保報銷范圍,調整在職職工個人賬戶計入標準,將個人賬戶使用范圍由參保人本人擴展到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員。

這次發布的《云南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對2022年實施的《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主要涉及幾個方面:
一、降低起付標準。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的起付標準由30元降至2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由60元降至4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標準由90元降至60元。
二、提高退休人員支付比例,由目前的比在職職工高5%調整為比在職職工高10%。
三、將全省普通門診支付限額統一為6000元,超過普通門診支付限額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按照職工醫保住院待遇保障。

云南省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處副處長胡白:“我們是按照分步驟、分階段的來完成門診共濟改革。現在第一階段的改革實際上我們已經運行了兩年多,從運行的情況來看,增加了普通門診的保障待遇,比如說我們重點的一些老職工,平常門診花費比較多的、看病需求比較多的,在這兩年觀察下來,實際上是最受益的人群,現在我們實際上是要完成第二階段的改革。”

這次修訂將整體提高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尤其是退休人員的普通門診待遇水平。比如,退休職工李女士因腰痛問題,需經常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即一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門診費用為400元。政策調整前,按照起付線30元、報銷比例65%的標準,李女士的門診費用醫保可報銷240.5元,個人自付159.5元。而按照11月1號起施行的辦法計算,起付線20元、報銷比例70%,今后她的門診費用醫保可報銷266元,個人自付134元,個人負擔進一步減輕。

此外,《實施辦法》還將個人賬戶的使用范圍進一步擴展到了近親屬,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將統籌基金支付延伸到了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

云南省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處副處長胡白:“此次改革,我們為了進一步提升參保人購藥的便利性,我們把門診共濟制度推廣到了定點零售藥店,符合條件的定點零售藥店進入門診共濟的保障范圍,參保人就可以通過外配處方到定點藥店直接購藥,也可以通過互聯網醫院或者互聯網處方到零售藥店直接享受醫保的普通門診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