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推進社會監督,切實強化交通運輸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打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投訴舉報范圍
(一)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存在安全隱患的;
(二)水上交通運輸違反安全規定,非法營運,超員超載的;
(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違反安全規定,存在安全隱患的;
(四)公路缺少安全警示標志標牌及存在安全隱患未治理或未采取措施的;
(五)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存在安全隱患不及時治理的;
舉報人舉報的事項應當客觀真實,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歪曲事實。
二、舉報投訴方式
廣大群眾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以及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舉報和投訴。
投訴舉報電話(傳真):0878-8713826
電子郵箱:wdxjtysjbgs@163.com
聯系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武定縣獅山鎮白龍路2號武定縣交通運輸局1203室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其發現我縣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舉報權利。
四、投訴舉報受理
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投訴舉報由縣交通運輸局安監辦統一受理。對投訴舉報事項進行認真審核和登記,組織相關單位對職權范圍內的投訴舉報事項進行調查核實和處理,一般事項應在30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特殊情況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可延長至60個工作日。
處理安全生產投訴舉報應注意保密,不得泄漏投訴人的相關信息。
對不屬于本單位職權范圍的投訴舉報,不予受理,做好解釋工作,并告知其投訴舉報的相關單位或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