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是指生產建設單位或個人在從事生產建設、資源開發以及其他活動中,損壞了水土保持設施,使原有的水土保持面積減少,設施受損,導致水土保持的整體功能減退,水行政主管部門及水土保持監督機構依據地方物價、財政、水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補償標準而應征收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