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都屬于統計調查的基本單位,按法人單位統計和按產業活動單位統計是兩種不同的統計原則,正確認識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有什么區別和聯系,是科學有效開展統計調查的前提。
(一)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的區別
法人單位是指有權擁有資產、承擔負債,并獨立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或與其他單位進行交易)的組織。法人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二是獨立擁有(或受權使用)資產或者經費,承擔負債,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三是具有包括資產負債表在內的賬戶,或者能夠根據需要編制賬戶。在統計實踐中,法人單位包括五種類型: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及其他成員組織法人,其他法人。
產業活動單位是指位于一個地點,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的組織或組織的一部分。產業活動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在一個場所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二是相對獨立地組織生產活動或經營活動。三是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關資料。
(二)法人單位與產業活動單位的聯系
1.法人單位與產業活動單位都屬于統計調查的基本單位。基本單位是指我國境內除住戶以外擁有一定活動場所并從事一定生產活動的社會經濟單位。
2.產業活動單位是法人單位的組成部分。一個法人單位由一個或一個以上的產業活動單位組成。
3.單產業法人單位本身就是產業活動單位。如果一個法人單位僅有一個經營場所,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經濟活動,則該法人單位本身就是產業活動單位。這種僅包含一個產業活動單位的法人單位,稱為單產業法人單位。
4.多產業法人單位管理和控制其所屬的多個產業活動單位。如果一個法人單位內部活動涉及多個行業小類或位于一個以上的活動場所,應根據產業活動單位的條件并結合具體情況將其認定為多個產業活動單位。這種由兩個及以上產業活動單位組成的法人單位,稱為多產業法人單位,這些產業活動單位接受法人單位的管理和控制。
(三)區分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的意義
長期以來,除普查外我國常規統計調查以法人單位統計為基本原則。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組織形式日趨復雜,跨行業、跨地區經營日益增多,按法人單位統計已無法客觀反映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的真實情況。實現由法人單位統計轉變為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統計并重,是一場重大改革,這需要我們科學地區分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明確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的含義及相互關系,有利于統一和規范普查、常規調查和專項調查的基本單位;有利于科學地進行統計資料的采集、加工、整理和分析;有利于科學有效地開展統計調查,避免統計單位的重復和遺漏,提高統計數據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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