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現將《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2022〕39號)和《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楚人社發〔2022〕19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縣屬三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6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6元。調整后最低工資標準自2022年10月1日起執行。
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我縣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標準執行。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
三、各用工單位要嚴格落實最低工資標準制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將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確保我縣最低工資標準落到實處。
咨詢電話:0878-8878402 監督舉報電話:0878-8878399
附件:1.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2.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武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
| 上一條:武定縣人民政府印發《武定縣“十四五”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規劃(2021年—2025年)》的通知 |
| 下一條:《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到楚雄就業創業10條措施》政策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