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省州駐武單位:
《武定縣“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已經十八屆縣人民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武定縣“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年)
楚雄州生態環境局武定分局
2022年12月
前 言
生態文明建設關系百姓福祉,關乎民族未來。黨的十九大精神把“增強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意識”寫進《中國共產黨章程》,“兩山”理論作為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核心在全國落地生根,成為全黨全社會的思想共識和行動遵循。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就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提出了建議,并將“生態文明建設實現新進步”作為“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之一。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時強調,新時代抓發展,必須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對云南提出了“努力在建設我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上不斷取得新進展,譜寫好中國夢的云南篇章”等一系列新要求。在全省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努力把云南省建設成全國生態文明排頭兵的定位背景下,如何把生態文明建設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做到經濟建設與生態建設同步進行、經濟效益與生態效益同步提高、產業競爭力與生態競爭力同步提升、物質文明與生態文明同步推進,是我們必須破解的一個難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縣委、縣人民政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協調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始終堅持“生態立縣、環境優先”戰略,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州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全縣上下全力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生態文明建設為抓手,以創新型生態強縣建設為目標,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深化改革為動力,深入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堅持縣城與農村環境保護統籌,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協同,依法監管與目標考核并重,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的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市場化、信息化水平,推動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實現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環境質量目標,成功創建省級生態文明縣。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也是我縣爭創國家級生態文明示范縣的新起點、新征程,繼續打好生態文明建設“持久戰”,走出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新路子的關鍵時期。在充分評估與總結“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經驗和存在問題的前提下,科學編制和有效實施《武定縣“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年)》,提出“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的指導思想、規劃目標、重點建設任務、重點工程項目及保障措施,旨在指導和引領全縣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統籌推進綠色發展和生態環境高質量保護。
目 錄
第一章總論6
第一節編制背景及意義6
第二節編制依據7
第三節 規劃編制范圍和期限12
第二章環境保護工作回顧與形勢分析13
第一節“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成效13
第二節 當前存在的問題22
第三節 “十四五”面臨的機遇與挑戰25
第三章總體思路28
第一節 指導思想28
第二節基本原則29
第三節規劃期限30
第四節規劃目標30
第五節空間布局33
第四章重點任務34
第一節推進結構調整,提升綠色發展水平35
第二節加強協同控制,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41
第三節深化“三水”統籌,全面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43
第四節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風險49
第五節堅持城鄉統籌,全面改善農村生態環境52
第六節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55
第七節構建 全方位防治體系,統籌防范生態環境風險60
第八節健全治理體系,推進環境治理體制機制現代化64
第五章規劃重點工程67
第一節 重點工程匯總67
第二節工程效益分析68
第六章保障措施69
第一節完善綠色考核評估機制70
第二節健全多元穩定投資機制70
第三節強化輿論宣傳監督機制70
第四節提高生態環境執法水平71
第七章附表、附圖72
7.1附表72
7.2附圖72
表目錄
表1四項污染物排放量統計表14
表2污水處理統計表15
表3武定縣生態文明創建結果統計表18
表4環保宣傳實施統計表21
表5武定縣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指標體系表31
表6武定縣“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重點工程投資表67
“十四五”時期是武定實現整縣高質量脫貧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乘勢而上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起步期,是譜寫武定高質量發展新篇章、打造羅婺兒女高品質生活的關鍵時期。為推進武定縣生態文明建設,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根據《云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云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環通〔2020〕69號)、《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全州“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楚政辦通〔2019〕51號)及《武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十四五”專項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2021〕—98)相關要求,并結合武定縣生態環境保護實際情況,制定《武定縣“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
(二)編制意義
“十四五”是我國由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向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邁進的關鍵時期,是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階段性勝利、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重要時期。是云南以新發展理念引領高質量發展、筑牢國家西南生態安全屏障和鞏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果的關鍵期,做好武定縣“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實施工作,對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新發展理念、建設“美麗武定”具有重大意義。將有助于全縣在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堅持綠色發展理念,自覺把經濟社會發展同生態文明建設統籌起來,努力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
(11)《云南省環境保護條例》
(12)《云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
(13)《云南省創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促進條例》
(二)政策文件
(1)《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
(2)《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發〔2015〕12號)
(3)《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發〔2015〕25號)
(4)《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5〕17號)
(5)《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中辦發〔2015〕45號)
(6)《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廳字〔2016〕42號)
(7)《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的通知(廳字〔2016〕45號)
(8)《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
(9)《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2017年11月30日)
(10)《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18〕17號)
(11) 《關于爭當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決定》(云發〔2013〕11號)
(12)《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2019年5月)
(13)《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2020年3月)
(14)《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2020年11月)
(15)《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見》(2021年10月19日)
(16)《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21年10月20日)
(17)《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2021年11月2日)
(18)《云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云政發〔2014〕9號)
(19)《云南省全面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實施方案》(云辦發〔2014〕49號)
(20)《關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闖出跨越式發展路子的決定》(云發〔2015〕9號)
(21)《關于努力成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實施意見》(云發〔2015〕23號)
(22)《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5〕22號)
(23)《云南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
(24)《關于貫徹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實施意見》(云發〔2016〕22號)
(25)《云南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云辦發〔2016〕62號)
(26)《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政發〔2016〕3號)
(27)《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政發〔2017〕8號)
(28)《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施辦法》(2017年)
(29)《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云發〔2018〕16號)
(30)《云南省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云環發〔2018〕46號)
(31)《關于努力將云南建設成為中國最美麗省份的指導意見》(2019年)
(32)《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各州市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指導意見》(2021年10月8日)
(33)《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楚雄現場辦公會議精神著力推動楚雄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決定》(2021年8月10日)
(34)《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楚雄州“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21〕22號)
(35)《楚雄州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制規定(試行)》(楚辦發〔2016〕13號)
(36)《楚雄州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2018年2月)
(37)《楚雄州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施辦法》(2018年2月)
(38)《楚雄州綠色發展指標體系》(2018年7月)
(39)《楚雄州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2018年7月)
(40)《楚雄州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型行動計劃》(楚政辦函〔2018〕35號)
(41)《楚雄州打造“綠色能源牌”“綠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專項行動計劃》(楚政辦函〔2018〕35號)
(42)《楚雄州打造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先行示范區行動計劃》(楚政辦通〔2019〕22號)
(43)《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2019年)
(44)《楚雄州努力成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2020年行動計劃》(楚發改資環〔2020〕187號)
(45)關于印發《武定縣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楚雄現場辦公會精神任務清單》等3個清單的通知(武貫徹辦發〔2021〕1號)
(三)規范標準
(1)《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
(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
(3)《地下水環境質量標準》(GB/T14848—2017)
(4)《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5)《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
(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
(7)《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
(8)《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
(四)主要參考資料
(1)《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2)《云南省主體功能區規劃》(2014年)
(3)《云南省生態功能區劃》(2009年)
(4)《云南省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送審稿)》
(5)《云南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規劃(2021—2025年)(送審稿)》
(6)《楚雄彝族自治州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州規劃(2020—2023年)》
(7)《楚雄州以長江為重點的兩大水系保護修復攻堅戰實施方案》
(8)《楚雄州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
(9)《武定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
(10)《武定縣“十四五”重點專項規劃編制注意事項》
第三節 規劃編制范圍和期限
規劃范圍為武定縣全境,包括7鎮4鄉,136個村(社區),1578個村(居)民小組,國土總面積3322平方千米。
(二)規劃時限
基準年:2020年
規劃期:2021—2025年
“十三五”期間,武定縣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屆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的理念,將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縣工作的突出位置,始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聚焦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深化認識,狠抓落實,扎實開展中央和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問題整改,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力度持續加大,環境質量管理機制不斷優化,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既定目標,為“十四五”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一)環境質量持續向好
武定縣城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連續五年達到98%以上,PM2.5濃度達標率100%。4個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和2條省考斷面出境河流水質檢測指標均達到III類以上標準,重點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100%;完成《武定縣聲環境功能區劃分報告》,城區聲環境質量均滿足功能區要求。全縣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結果在2015年“輕微變好”的基礎上保持“基本穩定”。
(二)污染減排如期完成
武定縣認真組織實施“十三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實施方案,按照“削減總量、改善質量、防范風險”的原則,全面落實“結構減排、工程減排、管理減排”等三大措施,加強企業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監管,嚴厲打擊偷排、漏排環境違法行為,全縣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基本控制在楚雄州下達的任務目標內。武定縣污水處理廠“十三五”期間共處理污水1162.49萬噸,累計削減化學需氧量2261.59噸,累計削減氨氮419.23噸,較好地發揮了減排效益。
表1四項污染物排放量統計表
年份 統計項目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噸) |
1899.6 |
2176.71 |
2150 |
2083 |
2154 |
氨氮排放量(噸) |
211 |
269.87 |
264 |
246.3 |
251 |
二氧化硫排放量(噸) |
1725 |
1893 |
1778 |
1778 |
1810 |
氮氧化物排放量(噸) |
240 |
233 |
233 |
330 |
331 |
表2污水處理統計表
年份 統計項目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合計 |
污水處理量(萬噸) |
207 |
200.09 |
242.6 |
260 |
252.8 |
1162.49 |
化學需氧量削減量(噸) |
403.60 |
357.00 |
466.39 |
476 |
558.6 |
2261.59 |
氨氮削減量(噸) |
72.88 |
74.5 |
91.23 |
96.92 |
83.7 |
419.23 |
(三)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努力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全力打造“天藍、水清、地綠”的生態武定。
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嚴禁在生態脆弱或環境敏感區建設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完成縣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工作,以燒結、冶煉、采選等和“散亂污”企業、柴油貨車、油煙揚塵治理為重點,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督促全縣在建項目建筑施工工地和采選廠落實抑塵防塵措施,加強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和燃煤治理,關停取締“散亂污”企業12家,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17臺;深入開展油、路、車治理和機動車污染防治,淘汰報廢黃標車330輛,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老舊柴油車92輛,建成機動車尾氣檢測聯網系統,對全縣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整治全面完成,共計核發排污許可證30家,開展排污登記216家。
全力打贏碧水保衛戰。堅持綠色發展理念,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目標,以飲用水源保護和城鄉水環境綜合整治為重點,強化源頭控制,水陸統籌、對水體實施分流域、分區域、分階段科學治理。嚴格水源地上游高污染高風險行業環境準入,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工作,完成縣級4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和16個鄉鎮級飲用水源地水源保護區劃定,建立轄區內從水源地到水龍頭的全過程監管體系,對縣城飲用水水源地和出境河流每季度和每月 分別開展1次監測,縣城4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2條出境河流水質均達III類以上標準,以兩輪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督查為契機,完成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的邊界地理界標設置及應急預案制定;完成畜禽禁養區限養區劃定,關閉2家禁養區限養區內養殖場,編制完成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完成我縣2個排污口設置排查整治工作;大力推進生態脆弱河流和地區水生態修復,投入資金1.9億元,綜合采取調水引流、清淤疏浚、生態修復等措施,完成勐果河、插甸河、水城河、菜園河、武定小河等生態河道建設。
穩步推進凈土保衛戰。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出發點,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實施分類別、分用途、分階段治理。根據《武定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對行政區域內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及其空間位置、土壤污染問題突出區域進行逐一核實,補充劃定了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單元23個,核實農用地詳查點位127個。加強對12家涉重金屬污染物產生企業、4家危廢生產單位的監督管理,并對全縣16座加油站進行地下油罐防滲改造。落實農業節水、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等控制措施,實施農作物秸稈資源化利用行動和沼氣建設、農業機械推廣運用等惠農項目,農業面源污染逐步減少。全縣固體廢物、醫療危廢處置率均達100%。
(四)生態創建卓有成效
2007年我縣啟動生態鄉鎮、生態村創建,并于2014年編制了《武定生態縣建設規劃(2014—2020)》,2016年由縣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按照黨的十九大精神提出的“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的總要求,努力走出一條具有武定特色的綠色崛起之路。全縣以美麗鄉村建設為抓手,以生態鄉鎮創建為載體,大力推進農村環境整治,圍繞建設美麗宜居鄉村,構筑“林在城中,城在林中,四季花開,花開成片”的生態綠色城市,全面加快生態文明村、鄉鎮和綠色學校、社區等創建工作。2019年底武定縣創建省級生態文明縣通過驗收,2020年5月已公示待命名。全縣11個鄉鎮136個行政村,成功創建國家級生態鄉鎮3個(其中待命名2個),省級生態鄉鎮11個(其中待命名5個),州級生態村135個;創建省級綠色學校9所、省級綠色社區4個,州級綠色學校36所,州級綠色社區2個。依托64.89%的森林覆蓋率和豐富的水資源優勢,武定縣正通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大力發展綠色經濟、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培強壯大全縣綠色產業規模和實力。
表3武定縣生態文明創建結果統計表
級別 |
鄉鎮 |
創建結果 |
日期 |
備注 |
國家級 |
發窩鄉 |
已命名 |
2012年12月24日 |
《2010—2011年度國家級生態鄉鎮名單》 |
國家級 |
貓街鎮 |
已公示待命名 |
2016年11月14日 |
《2016年度擬上報環境保護部復核命名的“國家級生態鄉鎮(街道)”名單》 |
國家級 |
環州鄉 |
已公示待命名 |
2016年11月15日 |
《2017年度擬上報環境保護部復核命名的“國家級生態鄉鎮(街道)”名單》 |
省級 |
發窩鄉 |
已命名 |
2007年6月21日 |
《第二批云南省生態鄉鎮名單》 |
省級 |
貓街鎮 |
已命名 |
2015年3月5日 |
《第九批云南省生態文明鄉鎮名單》 |
省級 |
環州鄉 |
已命名 |
2015年3月5日 |
《第九批云南省生態文明鄉鎮名單》 |
省級 |
高橋鎮 |
已命名 |
2017年3月3日 |
《第十批云南省生態文明鄉鎮街道名單》 |
省級 |
白路鎮 |
已命名 |
2017年3月3日 |
《第十批云南省生態文明鄉鎮街道名單》 |
省級 |
插甸鎮 |
已命名 |
2017年3月3日 |
《第十批云南省生態文明鄉鎮街道名單》 |
省級 |
獅山鎮 |
已公示待命名 |
2018年7月19日 |
《擬報請省人民政府復核命名的第十一批省級生態文明鄉鎮(街道)名單》 |
省級 |
己衣鎮 |
已公示待命名 |
2018年7月19日 |
《擬報請省人民政府復核命名的第十一批省級生態文明鄉鎮(街道)名單》 |
省級 |
田心鄉 |
已公示待命名 |
2020年1月3日 |
《擬命名的鄉鎮(街道)名單》 |
省級 |
萬德鎮 |
已公示待命名 |
2020年1月3日 |
《擬命名的鄉鎮(街道)名單》 |
省級 |
東坡鄉 |
已公示待命名 |
2020年1月3日 |
《擬命名的鄉鎮(街道)名單》 |
省級 |
武定縣 |
已公示待命名 |
2020年5月21日 |
《擬命名省級生態文明州(市)縣(市、區)名單》 |
(五)環境監管執法戰役取得新突破,筑牢綠色安全防線
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危險廢物環境執法檢查、環保督察執法檢查、綠色護考、全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存在問題、“未批先建”項目、水電站的排查及整治等行動和開展全國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專項檢查等。共監察企業403家683次,形成監察記錄288份,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5件,罰款146.4萬元。
立行立改,以更實舉措確保各類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到位。2020年以前各類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的75項問題完成整改74項,整改率達98.7%。有效維護了群眾的切身利益,及時化解社會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縣域環境安全保駕護航。
(六)圓滿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
按照國家及省、州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有關部署要求,通過對924個清查對象進行清查篩選、比對及現場核實,最終確定武定縣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匯總定庫名錄庫數據為:工業源155家(2017年運行103家,停產52家)、農業源53家、集中式3個、移動源18個、生活源鍋爐2臺、行政村126個、入河排污口2個(其中,規模以下1個)。在歷時近兩年的工作過程中,全縣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報表填報及數據質量滿足國家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要求,圓滿完成全縣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任務。
(七)環保宣教取得新成效,渲染綠色生態文明思想
“十三五”期間,投入宣傳經費45059.52元,征訂“6·5”世界環境日宣傳活動資料,組織縣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11個鄉鎮、中小學校、綠色社區、企業開展了以“美麗中國 我是行動者”為主題的系列宣傳教育活動,共發放環保袋7000個、展出展板35塊、懸掛布標80條,各種知識宣傳手冊、折頁、宣傳冊24000份,設置咨詢臺66臺次,解答群眾現場咨詢1010余人次,發放環保杯2000個,循回播放《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保護綠色青山留住金山銀山》科普電影宣傳片。組織210家企業開展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培訓,提高企業環保意識。上報新聞媒體環保工作信息303條,采用情況為國家環保網站12條、省級網站55條、楚雄日報14條、楚雄州環保局網站114條、云南楚雄新聞網17條、楚雄文明網34條、武定信息15條、武定信息網29條、武定長安網采用12條。通過宣傳,切實增強了公眾的法治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讓廣大人民群眾和學生參與到環境保護行列,自覺維護環境保護環境,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
表4環保宣傳實施統計表
宣傳年份 宣傳實施項目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合 計 |
投入金費(元) |
5059.52 |
20000 |
20000 |
45059.52 |
||
設置咨詢臺(個) |
11 |
11 |
13 |
13 |
18 |
66 |
解答咨詢(人/次) |
150 |
200 |
160 |
200 |
300 |
1010 |
發放環保袋(只) |
2000 |
2000 |
3000 |
7000 |
||
展板(塊) |
10 |
10 |
15 |
35 |
||
布標(條) |
10 |
10 |
20 |
20 |
20 |
80 |
宣傳冊(份) |
3000 |
3000 |
18000 |
24000 |
||
上報工作信息(條) |
93 |
106 |
52 |
52 |
303 |
|
發放環保紙杯(個) |
2000 |
2000 |
||||
組織企業培訓(家) |
70 |
70 |
70 |
210 |
(八)能力建設不斷加強
“十三五”期間,武定縣不斷加大環境監管能力投入,全縣環境監測、監察能力明顯提升。完善環境質量監測網建設,縣城區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全部實現了連續自動監測,勐果河、水城河、菜園河水質自動監測站投入運行。環境執法機構辦公條件和裝備情況有較大改善,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如期建成并實現穩定運行,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企業自行監測信息公布率和監督性監測信息公布率均達到考核要求。網格化環境監管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建立起州、縣、鄉鎮、村(社區)4級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九)環境保護機制體制逐步完善
堅持落實和不斷完善環保目標責任制制度,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三條紅線,將鄉鎮和縣級相關部門落實環境保護責任納入綜合績效考核,把生態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利用內容納入鄉鎮黨委、政府部門及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體系,促進了縣鄉黨政部門領導干部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形成了“黨政領導、部門分工、環保監管、企業治理、社會監督、公眾參與”的環境保護工作機制。環境法制不斷健全,建立了環保服務工作機制和監管機制,制訂實施了《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企業環保守法證明管理辦法》《環境違法行為約談制度》《工業企業環保分類監管方案》《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協調服務工作方案》《嚴肅建設項目環保評審驗收工作紀律規定》等環境監管、服務制度,實現了環境監管常態化。
一是生態文明縣創建成果急需鞏固提升。2019年武定縣創建省級生態文明縣通過驗收,2020年5月已公示待命名,但還存在示范引領性不強、指標和目標偏低、經濟實力較弱、綠色發展體系還未最終形成等問題。二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任務仍然繁重。生態環境機構改革還需持續推進,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未完全落地。自然資源產權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生態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及以排污許可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控體系還需進一步健全完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發展必管環保、管行業必管環保、管生產必管環保”落實不夠,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分工協作、共同發力的體制機制還不健全。
(二)污染防治攻堅戰方面
一是水生態環境改善形勢依然嚴峻。水資源分布不均,部分河流出現旱季生態流量不足的情況,菜園河劣V類水體未消除,水環境質量改善、水生態修復形勢嚴峻。二是大氣環境質量穩步提升潛力不足。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調整對大氣環境質量提升的貢獻減弱;氮氧化物減排任務艱巨,對項目落地的制約更加突出。大氣污染物輸入性影響仍將長期存在,城市揚塵、餐飲油煙污染治理管控力度仍待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管能力薄弱。揮發性有機物與臭氧協同防治有待加強。三是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水平有待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難度較大,歷史遺留污染問題突出,在產企業環境管理水平仍待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有待鞏固提升,建設用地準入管理有待加強,土壤環境監管能力有待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技術支撐隊伍的專業素養和技能極為薄弱。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務艱巨。四是固廢和重金屬污染問題新舊交織。礦山尾礦及冶煉廢渣等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低,部分涉重金屬廢渣堆存點環境風險隱患較高。重金屬治理缺乏有效減排手段,關停淘汰等結構性減排空間不足。無廢城市創建仍需加強。五是生態環境短板問題仍然突出。城市污水管網覆蓋不足,垃圾填埋場環境隱患還未徹底消除;鄉鎮污水、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滯后,已建設施運行困難;目前農村污水治理率僅15.8%,農村綜合治理仍有較大提升空間。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形勢嚴峻。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農藥化肥控制,農業秸稈綜合利用等還需持續加強。
(三)生態保護與修復方面
生態環境修復任務艱巨,礦山生態修復仍需持續推進。生物多樣性保護壓力仍然較大,本底不清、監測評估不足問題仍然突出,外來物種入侵風險仍然較大。自然保護地監管薄弱,歷史遺留問題還未徹底解決,各類環保督察及項目問題整改任務艱巨。
(四)環境治理能力方面
一是環保制度改革有待持續深化。環境污染防治具有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等特點,環保長效管理機制尚未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跨部門、跨區域、跨流域協調機制有待建立完善;環評審批、污染源監測、執法監管等多項環境管理制度與排污許可制度的銜接尚不到位,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仍需建立健全。二是環境監測監管能力有待提升。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和大數據管理平臺尚未建立;垂改后鄉鎮基層環保專職人員數量不足,專業知識匱乏,急需厘清各部門職責,加強隊伍建設。
“十四五”時期,是武定縣在整縣高質量脫貧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后乘勢而上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的起步期,是繼續推進全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打贏升級版的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加快推進“多彩羅婺·幸福武定”建設的關鍵時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面臨前所未有的重大機遇。
1.生態文明國家戰略為發展指明了方向。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十四五”規劃建議從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持續改善環境質量、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四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黨中央部署了污染防治攻堅戰,云南省正在全力打好八大標志性戰役和中國最美麗省份建設,武定縣作為美麗中國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一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將實現新的突破。
2. 發展動能轉化帶來的機遇。“十四五”時期,武定縣正處于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經濟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新技術、新業態、新經濟在快速增長。國家將在5G、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中加大對縣域的支持力度,加之新冠疫情防控期間,以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數字技術為支撐的新產業新業態迅速“補位”,武定數字經濟異軍突起,這將給武定縣建設數字化、智慧化城鎮帶來巨大的機遇。為生態環境治理帶來積極效應,同時也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革命性的技術支撐。
3. 生態優勢釋放帶來的機遇。“十四五”時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戰略指導思想將全面深化實踐,生態優勢紅利將進一步釋放,投資發展環境將從“以優惠政策吸引為主”逐步轉化為“以生態環境吸引為主”,對生態環境保護提出了空前的高度,是繼續打好生態文明建設“持久戰”,以成功創建省級生態文明縣為新起點,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實現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的有機統一帶來新的機遇。
(二)“十四五”面臨的挑戰
1.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難度大。目前武定縣勐果河和水城河水質優良,但菜園河等城市河流的水質仍屬劣Ⅴ類,由于菜園河為祿勸縣掌鳩河的上游河流,水質改善程度將直接影響兩縣的區域合作,客觀上增大了菜園河流域污染防治的難度和壓力。隨著機動車保有量不斷增加,機動車尾氣排放將成為全縣廢氣污染的又一主要來源,大氣污染類型將轉變為機動車尾氣、揚塵復合型污染,維持大氣環境質量優良任務較重。伴隨著城市人口不斷增長和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城市生活污水與生活垃圾產生量持續增加,與工業污染、農業污染排放疊加,給環境質量改善帶來更大難度,實現天藍、水清、地綠目標任重道遠。
2. 業結構重型化特征依然明顯。武定縣產業結構偏重,經濟增長對礦石采選、冶煉、化工、建材等重工業的依賴性大。在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增大的宏觀形勢下,通過產業結構調整實現綠色轉型發展,在短期內面臨穩增長的巨大壓力,通過工業內部產業鏈升級與生產技術工藝革新,也面臨投入、成本和市場的多重制約。
3. “新發展階段”賦予新的歷史使命。“十三五”期間生態環境質量取得明顯改善,但距離黨中央要求、人民心愿、美麗中國的目標差距較大,根據新形勢和中央要求,“十四五”時期增加了溫室氣體減排、碳中和、碳達峰、臭氧協同防治、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新的工作任務,對生態環境質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4. 環境治理體系不健全。環境基礎設施不完善,由于老城區管網滯后問題導致少量城市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環境,城區生活垃圾清運體系仍需完善。鎮村差距大,除縣城外的各鄉鎮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尚未全面建成,農村“兩污”問題突出。環保能力與當前環境保護的形勢和要求尚存在較大差距,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環境執法隊伍建設、環境應急能力建設、環境信息化建設等方面與新時期環境保護需求仍有較大差距。
5. 公眾環境訴求應對壓力增大。社會公眾對環境風險的認知和防范意識越來越強,對環境污染容忍度越來越低。由于一些問題在現有的經濟技術條件下難以有效解決,人民群眾關注的環境熱點、難點、焦點問題難以得到全面解決,環境改善的滯后性與人民群眾對環境質量要求日益提高之間的矛盾將依然突出。在未來一段時間,環境糾紛與其它社會矛盾交織一起,有可能成為公眾發泄不滿的理由、影響社會穩定的誘因,如何加強部門聯動,及時妥善處理公眾關注的環境問題,回應群眾的訴求,對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新挑戰。
堅定不移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屆歷次全會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全面準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堅持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方向,以降碳為總抓手,全面主動融入和服務“一帶一路”、鄉村振興戰略、新時代西部大開發、長江經濟帶、孟中印緬和中國—中南半島經濟走廊等發展,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云南省“三個定位”、云南省打造“三張牌”、建設中國最美麗省份、美麗縣城等戰略部署,注重系統治理、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統籌推進“提氣降碳強生態,增水固土防風險”,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筑牢區域生態安全屏障,積極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立足于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先行示范區戰略定位,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堅持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構建生態文明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為“多彩羅婺·幸福武定”建設筑牢生態環保屏障,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滿意度。
堅持綠色發展理念。樹牢“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對經濟發展的優化促進作用,深入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以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促進經濟高質量跨發展。
依靠人民,服務人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著力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改善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系統治理,統籌推進。樹牢系統觀念,堅持精準、科學、依法治污,預防和治理相結合,減污和增容并重,追根溯源、綜合施策,加強山水林田湖草保護修復,統籌推進生態保護與環境治理、城市治理與鄉村建設,推動生態環境源頭治理、整體治理。
防范風險,守牢底線。堅持底線思維,強化安全意識,加強工作協調聯動,有效防范化解生態環境領域各類風險,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多元共治,協同聯動。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壓緊壓實企業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提升非政府組織參與生態環境治理的能力。加強產業、區域、社會、制度協同,上下聯動攜手并肩,共建共治共享共贏。
本次規劃期限主要為“十四五”期間(2021—2025),同時展望至2035年。
按照“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理念,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將武定建成生態安全穩固、環境質量繼續優良、資源利用可持續、環境公共服務水平與公眾訴求適應、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完善的生態文明城市,走出一條經濟發展與生態改善雙贏的可持續發展之路,守住“發展”與“生態”兩條底線。
到2025年,武定縣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生態系統健康得到有效保障,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穩定恢復,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邁上新臺階,全縣PM2.5濃度穩中有降,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98%以上,地表水國考斷面優于III比例、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達標率保持100%,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上級要求,主要污染物排放削減比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完成省、州下達的任務,森林覆蓋率、濕地保護率不減少,生態環境高質量保護水平在全州乃至全省領跑,全方位融入區域一體化發展格局基本形成。
到2035年,生態環境質量根本好轉,水、大氣、土壤環境質量穩步提升,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兩山”轉化通道完全打開,綠色發展格局全面形成,基本實現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經濟發展與生態文明基本實現高水平協調、全方位發展,自然生態、人居環境和經濟社會系統良性循環,建成天藍、水清、地綠、生態宜居的幸福武定。
(二)指標體系
按照綠色發展和美麗中國建設的要求,針對全縣的主要環境問題,結合云南省“十四五”、楚雄州“十四五”環保目標和主要任務,以全縣環保重點工作為主,建立以要素為主的規劃指標,初步擬定規劃指標包括環境治理、應對氣候變化、環境風險防范、生態保護四大類18項主要考核指標,具體指標如下。
表5武定縣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指標體系表
序號 |
指標名稱 |
單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標 屬性 |
||
(一)環境治理 |
|||||||
1 |
縣城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 |
微克/立方米 |
15 |
完成上級下達目標任務 |
約束性 |
||
2 |
縣級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 |
% |
98 |
完成上級下達目標任務 |
約束性 |
||
3 |
地表水國控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比例 |
% |
100 |
完成上級下達目標任務 |
約束性 |
||
4 |
地表水國控斷面劣Ⅴ類的比例 |
% |
0 |
0 |
約束性 |
||
5 |
地表水省控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比例 |
% |
100 |
完成上級下達目標任務 |
約束性 |
||
6 |
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 |
% |
100 |
100 |
預期性 |
||
7 |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17 |
≥30 |
預期性 |
||
8 |
主要污染物重點工程減排量 |
氮氧化物 |
萬噸 |
— |
0.0128 |
約束性 |
|
揮發性有機物 |
萬噸 |
— |
0.0023 |
約束性 |
|||
化學需氧量 |
噸 |
558.7 |
260.9 |
約束性 |
|||
氨氮 |
噸 |
83.72 |
57.52 |
約束性 |
|||
(二)應對氣候變化 |
|||||||
9 |
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
% |
18.8 |
完成上級下達目標任務 |
約束性 |
||
10 |
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 |
% |
16 |
完成上級下達目標任務 |
約束性 |
||
11 |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例 |
% |
30 |
≥40 |
預期性 |
||
(三)環境風險防控 |
|||||||
12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5 |
完成上級下達目標任務 |
約束性 |
||
13 |
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 |
/ |
— |
有效保障 |
約束性 |
||
14 |
放射源輻射事故年發生率 |
% |
— |
控制在上級下達指標內 |
預期性 |
||
(四)生態保護 |
|||||||
15 |
生態環境狀況指數 |
/ |
81.62 |
持續保持“穩定”或持續改善 |
預期性 |
||
16 |
森林覆蓋率 |
% |
64.89 |
≥66 |
約束性 |
||
17 |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率 |
% |
90 |
≥95 |
預期性 |
||
18 |
生態保護紅線占國土面積比例 |
% |
22.23 |
達到上級要求 |
約束性 |
||
接軌昆明、融入滇中、連接昆攀,立足發揮武定資源、環境、區位比較優勢,統籌地理空間、綜合交通格局、產業發展基礎和山水文化生態單元,全面貫徹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和省州戰略,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增強區域協調發展能力,提高城鎮和產業集聚程度,構建雙核引領、廊道串聯、三區聯動的“兩核兩軸兩聯三區”空間新布局。
兩核引領:以縣城和云南武定產業園區發展為核心,堅持產城融合、集聚發展,扎實推進核心區建設,打造縣域發展新動能,提高產業集聚度,充分發揮輻射帶動效應,把縣城和云南武定產業園區打造為引領經濟發展的核心引擎,推動武定高質量發展。
廊道串聯:以對外通道和縣域內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為基礎,協同推進縣域南部、中部、北部三大片區聯動發展,以及服務和融入國家和省州戰略,打造獅山—己衣經濟帶、獅山—白路經濟帶,聯動祿豐、祿勸發展,實現對內對外一體化、網絡化發展。
三區聯動:充分發揮縣域南部引領帶動作用和對外承接功能,增強縣域中部創新發展,促進縣域北部創新發展,實現縣域南部、中部、北部三大片區聯動發展,構建優勢互補、協調聯動、錯位發展的區域發展共同體。著力打造南部以獅山、貓街、高橋、插甸為重點的冶金、新型建材、裝備制造、物流、高原特色農業產業發展區。著力打造中部以環州、白路、田心、發窩為重點的高原特色農業產業園區。著力打造北部以東坡、己衣、萬德為重點的金沙江生態旅游、休閑養生產業發展區。
加快特殊類型地區發展:統籌推進少數民族地區、脫貧地區、欠發達地區、革命老區振興,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傳承弘揚紅色文化,多措并舉解決高海拔地區群眾生產生活困難,大力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推進高質量發展、綠色創新發展。推進生態退化地區綜合治理和生態脆弱地區保護修復。推動資源型地區可持續發展示范區和轉型創新試驗區建設,實施采石、采砂區綜合治理和獨立工礦區改造提升工程。推進工業、制造業競爭優勢重構,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改善國有林場林區基礎設施。
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以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嚴格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鎮開發邊界,減少對自然生態空間的占用。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控,逐步形成城鎮化區域、農產品主產區、生態功能區三大空間布局。優化城市用地配置,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推進城市化地區集約綠色低碳發展,建設綠色、低碳、海綿城市。加強城市化地區基本農田和生態空間保護,保障生態環保型工業產品和服務,強化城市規劃區中未開發區生態環境管理。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引導重點行業向環境容量充足、擴散條件較好區域優化布局,強化產業聚集區生態環境管理。強化生態功能區、生態脆弱區生態保護和修復,支持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敏感區、生態脆弱區開展生態移民。建立生態環境分區引導機制。把“三線一單”作為區域資源開發、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的重要依據,確保發展不超載、底線不突破。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三線一單”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推動污染物排放和生態環境質量目標聯動管理,將“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作為生態環境監管的重點內容。加快形成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為基礎的生態環境管理格局和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
(二)優化產業結構
充分銜接國家、省、州產業發展導向,結合武定的產業基礎,構建以鈦產業為主導,新型建筑材料、綠色食品加工等產業為輔助的現代產業體系,加快培育先進制造業、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推動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強化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動園區高質量發展。
嚴格按照園區定位,布局相關產業入園,提高產業聚集度。武定產業園區規劃形成“一園三片區”的總體空間格局,一園即武定產業園區,三片區即縣城東南綠色產業片區、祿金新型工業片區和長沖新型建筑材料片區。
優化冶金化工產業。依托武定豐富的鈦礦資源,以行業整合和鈦礦資源整頓為突破口,推動現有硫酸法鈦白粉生產工藝升級改造,構建鈦產業循環體系。加快引進氯化法鈦白粉生產工藝,擴大鈦白粉規模,建設鈦白粉生產基地。積極推動鈦白粉產業往海綿鈦、涂料等下游延伸,充分發揮龍蟒佰利聯集團核心帶動作用,鼓勵各類企業全面發展鈦合金、鈦制品等適銷產品。加大鈦產業招商引資力度,推進鈦產業建鏈延鏈擴鏈,逐步延伸至航空、航天、航海等領域的高端鈦材及鈦合金制造。鈦精礦生產區主要布局在獅山鎮、高橋鎮,鈦渣、鈦白粉生產區主要布局在縣城東南綠色產業片區的綠色冶金化工組團,鈦渣和鈦材生產區主要布局在祿金新型工業片區。遠期,逐步將縣城周邊的涉鈦企業搬遷至祿金片區,在祿金片區打造鈦產業集群。
加快構建以木紋石為主的新型建筑材料產業鏈,不斷壯大石材產業,積極扶持以麗砂、坤利等為代表的重點企業發展壯大,加快推進人工砂巖研制開發,實現石材產業由加工到制造的轉變,充分保護和利用資源,形成以木紋石為主的綠色建材集群。在長沖新型建筑材料片區布局石材加工、石材文化創意產業園、石材物流中心等,打造云南省特色石材產業基地。
推動傳統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實施節能技術改造,進一步加大節能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力度,支持先進適用技術改造落后用能工藝、設備。推動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傳統行業實施生產工藝綠色化改造,用能系統優化提升。
推動落后低效和過剩產能淘汰。落實能耗“雙控”目標和碳排放強度控制要求,推動重化工業減量化、集約化、綠色化發展。強化環保、能耗、水耗等要素約束,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
構建綠色產業鏈供應鏈。以鈦、鐵、先進裝備制造等產業為重點,加快建立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的采購、生產、營銷、回收及物流體系。發揮新材料和裝備制造業等行業龍頭企業、大型零售商及網絡平臺的示范帶動作用,積極應用物聯網、大數據和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建立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加快推進工業產品生態設計和綠色制造研發應用,在重點行業推廣先進、適用的綠色生產技術和裝備,積極引導企業開展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的創建和申報工作。
(三)優化能源結構
優化能源供給結構。統籌謀劃綠色能源開發、就地消納、全產業鏈發展,優化綠色能源產業發展布局,推進綠色能源戰略與裝備制造業深度融合。加快推進分布式能源開發,因地制宜發展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以中緬天然氣管道和楚攀天然氣管道為基礎,著力加快武定縣天然氣利用支線工程建設,完善城市燃氣管網和儲氣設施,開展成品油儲備油庫預留庫容建設。適度超前建設充電樁站,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加大城鄉電網改造力度,合理規劃變電站建設,強化供電保障。充分發揮風、光優勢,加快實施武定縣新能源產業開發項目,重點實施清河風電場二期、白龍包風電場、百花地風電場等風能項目和田心雞街子等金沙江于熱河谷大陽能光伏電站建設,穩步推進天然氣利用支線工程、城市儲氣設施和管網建設。完善數字化綠色智能電網體系。
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進能源低碳化。大力引進與新能源汽車相配套的電池、電機、電控等零配件企業。加快工業、建筑、交通等用能領域電氣化、智能化發展,推行清潔能源替代。嚴格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嚴格控制煤炭消費不合理增長。積極推進煤改電、煤改氣,減少一次能源中煤的使用量,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40%左右。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落實能耗“雙控”目標和碳排放強度控制要求,構建清潔高效低碳的工業用能結構,將節能降碳增效作為控制工業領域二氧化碳排放的關鍵措施,持續提升能源消費低碳化水平。鼓勵工廠、園區開展工業綠色低碳微電網建設,發展屋頂光伏、分散式風電、多元儲能、高效熱泵等,推進多能高效互補利用。推動工業窯爐、鍋爐、電機、泵、風機、壓縮機等重點用能設備系統的節能改造。開展節能診斷,為企業節能管理提供服務
(四)優化交通結構
推動車輛升級優化。與全國、全省、全州同步實施國六排放標準,鼓勵老舊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替換為清潔能源車輛,持續推進清潔柴油車(機)行動。大力推進貨運車型標準化,推動道路貨運行業集約高效發展,加快多式聯運樞紐建設。全面實施非道路移動柴油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推進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使用,開展鐵路貨場、物流園區等重點場所非道路移動機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示范應用。
大力發展公共交通,推進“公交都市”創建活動,進一步加快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構建以城市公交、新能源汽車、共享汽車為主的綠色公共交通體系。在公共交通、城鎮公共事業車輛(垃圾運輸、灑水)等領域,分步驟推廣應用新 能源和清潔能源車,加快充電樁設施建設,探索電池回收利用。
(五)積極落實碳達峰碳中和措施
以《楚雄州低碳“十四五”規劃》為行動總綱,實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嚴控單位產品能耗水平、碳排放水平超過行業平均水平的產能規模。根據州級下達的二氧化碳達峰目標與重點任務,積極推動碳排放達峰行動。協同推進煤炭消費總量及二氧化碳總量控制。做好碳排放清單編制工作和企業碳排放核查工作,落實建材、有色、化工等重點行業節能減排規范要求。加強工業、建筑、交通和能源領域的碳排放管控,推廣減排措施與適用技術。鼓勵園區、企業等開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設。
控制工業行業二氧化碳排放。推動建材、有色、化工等高耗能行業節能降耗,嚴格產能置換監管,優化調整工業用能結構,強化先進低碳技術研發及應用,強化能效對標活動,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繼續推進企業低碳產品認證,推進落實《國家重點推廣的低碳技術目錄》,鼓勵減排創新行動,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示范工程。
控制交通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加強低碳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優化全縣交通運輸結構,持續推進公共交通建設和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完善新能源汽車充電、加氫等基礎設施建設。
控制建筑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建立健全綠色建筑體系,全面提升建筑節能水平,大力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發展零碳建筑。逐步實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綠色節能改造。
開展重大項目二氧化碳排放評價。針對“十四五”“十五五”時期投產的高能耗、高排放重大項目,實施節能評估和碳排放評估,從用能總量、能耗標準、碳排放標準等方面嚴把準入關,規避高耗能產業的無序增長,避免在達峰前出現碳排放沖高現象,確保平穩進入峰值年。
(六)倡導綠色生活新風尚
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反對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促進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循環利用,增強公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引導公眾綠色生活。持續開展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醫院、綠色社區、綠色餐館、綠色商場等創建活動。強化綠色消費意識,在衣、食、游、住、行等各個領域加快綠色轉變。推廣綠色居住,鼓勵居民使用節能、環保、高效的節能產品。營造良好的綠色出行環境,鼓勵步行、自行車和公共交通等低碳出行。
協同開展PM2.5和O3污染防治。持續推進揚塵和PM2.5控制,對PM2.5和O3共同的前體物NOx和VOCs進行協同控制,抓好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協同減排。強化大氣污染防治精細化管理,堅持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加強對優良天數比率、PM2.5、O3濃度的管控。完善區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體系。加強與楚雄州其他縣、市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建設,強化協調預警、區域協作。優化污染天氣應對體系、積極預警、及時控制,提高污染天氣應急能力。融入“州—市縣”污染天氣應對二級預案體系,完善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重點行業實施績效分級管控,完善差異化管控機制。
(二)持續推進污染源治理
實施重點行業NOx等污染物深度治理。以建材(磚瓦)、有色等行業帶動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工作,嚴格控制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全面提升無組織排放管控水平,有效提高廢氣收集率。大力推進重點行業VOCs治理。以化工、油品儲運銷、汽車維修(維護)4S店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全面開展VOCs污染綜合治理。建立完善源頭、過程和末端的VOCs全過程控制體系。重點減排行業開展提升“三率”(即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去除率)自查行動。開展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無組織排放控制、末端治理設施升級改造以及VOCs蒸發排放控制等工程。加強油品儲運銷VOCs排放監管。開展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VOCs物質儲罐排查。對涉及溶劑型的物料、生產過程和末端處理進行全過程控制,鼓勵推行生產和使用環節低VOCs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全面推進低溶劑類或水性類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提取劑使用。強化車油路聯合防控。強化移動源污染監管,加強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污染治理,繼續推動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工作,持續淘汰國三排放標準老舊柴油貨車。繼續推進機動車污染治理遙感監測能力建設,以柴油貨車集中通行區域地路段,安裝遙感監測或黑煙抓拍設備;加快推進機動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建設,推動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管理。嚴格執行汽柴油質量標準,加強定期監測監管執法。加大民用源和無組織源治理。持續開展城鄉道路揚塵、施工揚塵、土壤揚塵和堆場揚塵等粉塵治理,從源頭控制大氣污染源。加強餐飲業、燒烤攤點油煙排放及汽車尾氣治理。加大養殖業、屠宰業、有機肥生產企業、污水處理企業、生活垃圾處置企業的惡臭污染物的控制,提高惡臭污染物的收集和處置措施。
(三)加強其他涉氣污染物治理
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環境管理。嚴厲打擊消耗臭氧層物質生產、銷售、使用等非法活動。加強惡臭、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防控。鼓勵開展惡臭投訴重點企業和各類開發區監測。加強化工企業、城鎮污水處理廠、城市垃圾填埋場及其他領域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風險管控。加大其他涉氣污染物的治理力度。加強金屬冶煉過程中產生的含有害物質的各類氣體,包括含塵氣體、高溫煙氣、酸霧等氣溶膠的收集和處理。加強生物質鍋爐排放管控,安裝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垃圾、工業固廢,對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到鍋爐排放標準的生物質鍋爐進行整改或淘汰。
優化配置水資源、保障河湖生態流量。統籌河道需達到的生態流量底線及閘壩調度管理等相關要求,制定國、省考斷面生態流量保障實施方案,明確各個斷面生態補水來源,調度閘壩,以及不同時段下泄流量要求。開展河道溝渠水系連通工作,全面打通斷頭河,逐步恢復河道生態功能,提高自凈能力。
嚴格執行水資源管理制度。嚴守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健全完善取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明確重點監控用水單位名錄以及各領域、行業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標,將節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地方政府政績考核。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和差別化水價制度,鼓勵建立農村污水處理收費制度。
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加強城鎮節水,更新改造材質落后的供水管網。加大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完善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推動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等優先使用再生水。發展農業節水,推廣節水灌溉技術、滴灌設備以及灌溉用水計量設施,完成州級提出的高效節水灌溉任務。推進工業節水,對具備使用再生水條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項目,不批準新增取水許可。鼓勵高耗水企業實施廢水深度處理、中水回用。
(二)抓好城鄉飲用水水源保護
以人為本,做好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污染防治工作,保障群眾飲用水安全。加快推進建制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劃分工作進程,完成建制鎮政府所在地在用、備用和規劃在建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劃分工作。開展水源監督管理和防護工作,對石門坎、分州、羊舊、仁和、螃蟹箐、己衣水庫等擬用于城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實施污染防治、隔離防護和生態恢復工程,加大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環境執法力度。實施武定縣城第二水源戰略,保護好分州、羊舊等兩個備用水源。建立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月報制度,加強水源地水質全分析工作。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性事故防范,建立健全飲用水源安全預警制度和應急機制。
(三)加大重點流域治理力度
深刻汲取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的問題教訓,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管控,嚴格落實長江十年禁漁,依法打擊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等破壞沿岸生態行為,推進武定長江經濟帶干流綠色生態廊道質量提升工程。開展水質提升行動,推進菜園河、烏龍河、勐果河等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抓好水土流失及小流域綜合治理。推進云龍水庫武定水城河流域環境綜合治理,大力實施沿河治污、截污、綠化綜合整治工程,構建清潔、活力水體。逐步對縣域主要污水受納水體實施流域環境綜合整治。科學劃定整治河段流域的功能區,特別是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的非法采石場、砂場、養殖場、農作物種植、違法建(構)筑物,加強菜園河、烏龍河兩岸生態綠化建設。
健全流域污染聯防聯控機制。編制實施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實施差異化治理。完善流域協作制度,流域上下游各級政府各部門加強協調、會商,實施聯合監測、聯合執法、應急聯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跨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聯防聯控機制,提升應急處突能力建設,加強研判預警、攔污控污、信息通報、協同處置、糾紛調處、基礎保障等工作,防范重大生態環境。
(四)持續深化水污染治理
全面準確落實河(庫)長制。以加強水環境治理為中心,進一步完善縣、鄉鎮、村三級河長制體系,建立河長辦與污染防治辦公室聯動工作機制,壓實河長水環境監管和水環境質量改善的責任,實行一河一策、一庫一策。深入開展河湖“五清”(清理非法排污口、水面漂浮物、底泥污染物、河湖障礙物、涉河違法建設)專項行動,優化巡河和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充分發揮社會力量,選優配強民間河長和河湖“生態管家”,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費+第三方治理”模式。圍繞“十四五”期間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的目標,進一步壓實屬地政府水環境治理責任。
落實楚雄州水環境分類分區防控要求。消除劣V類水體。以菜園河“木果甸村”和高橋水文站站等斷面為重點,持續深化污染治理,堅持污染減排與生態擴容并重,補齊城鎮截污治污短板、推進尾水深度處理及回用,全面消除V類和劣V類水體,改善水生態環境和水域生態功能。到2025年,確保優良水體比例繼續完成上級下達的考核目標任務。
加強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堅持需求導向,突出重點流域保護要求,對菜園河、勐果河入河排污口進行深入摸底排查,對“十三五”期間已整治完成的入河排污口設置監測點,設立標志牌、構建計量和視頻監控系統。主動對接楚雄州入河排污口監管系統。
狠抓工業污染防治。推動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綠色發展,結合武定縣“三線一單”,嚴格水環境空間管控要求。重點推進水泥、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的清潔生產審核。實施重點流域、重點行業氮磷排放總量控制,持續開展畜牧業、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制造業等氮磷排放重點行業企業超標整治工作。深化工業園區污染治理,列出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堅持“一企一策”,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推進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污水管網排查整治。
推進城鎮水污染治理。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加快推進武定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確保出水水質達到一級A標排放標準;加快城區污水收集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加快老城區雨污分流管網改造、完善和對錯接、漏接管網的改造,基本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積極建設一體化污水處理設施,做到現有污水應收盡收,切實提高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的進水量和進水濃度,充分發揮污水處理廠的減排效益。逐步推進鄉鎮集鎮污水處理站建設及改造工作。鼓勵開展初期雨水收集處理體系建設,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
對照國家《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工作指南》,武定縣無黑臭水體,“十四五”期間,應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強化日常巡查、做好水質管控,繼續做好水面岸坡的清理保潔,排口的動態管控治理和活水保質,確保污水不入河、繼續保持無黑臭水體的良好局面。
加強醫療污水處理監管。嚴格落實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監管工作的通知》及《新型冠狀病毒污染的醫療污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試行)》,規范醫療污水應急處理、殺菌消毒要求,切實做好醫療污水收集、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污染物排放等監督管理,防止新型冠狀病毒通過糞便和污水擴散傳播。
(五)積極推動水生態恢復
開展河湖生態緩沖帶保護修復。根據上級生態緩沖帶劃定技術方法和管理辦法,按照“守、退、補”的要求,加強生態緩沖帶管理。
持續打好以長江為重點的金沙江、紅河兩大水系保護修復攻堅戰,依法打擊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等破壞沿岸生態行為,推進武定長江經濟帶干流綠色生態廊道質量提升工程。強化金沙江流域、元江流域生態保護和修復,在菜園河、勐果河等重要河流周邊劃定生態緩沖帶,強化岸線用途管制。因地制宜恢復水生植被,探索恢復土著魚類和水生植物。建立健全河流湖泊休養生息長效機制,科學劃定河湖禁捕、限捕區域,重點水域逐步實行禁漁期制度。實施水網工程,加強重點河湖保護和綜合治理力度。建設一批美麗河湖,恢復水清岸綠的水生態系統。
推進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采取水環境治理、生態緩沖帶建設、濕地恢復與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等有效措施,強化美麗河湖示范引領,系統解決當地河湖生態環境問題。
(六)推進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
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配合省、州開展地下水狀況調查評估工作,通過開展現狀排查分析、地下水源及重點污染源監測調查等工作,摸清重點區域、重點污染源的地下水環境質量,識別地下水環境風險與管控重點。
嚴控地下水重點污染源,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控體系。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的調查評估,全面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區,提出地下水污染分區防治措施,實施地下水污染源分類監督。
鞏固提升農用地分類管理和安全利用。嚴格保護優先保護類農用地,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根據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結果,實施分類管理,建立分類管理清單并動態更新。按照受污染耕地污染物種類、分布、程度、分類分區分級制定治理修復措施。
防控新增土壤污染。根據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污染狀況調查結果,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鼓勵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因地制宜進行改造,從源頭消除土壤污染。制定化肥、農藥減量化工作方案,推動“科學用藥進萬家”行動,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持續負增長。推進廢舊地膜回收納入農村生活垃圾處理體系,推廣強化耐候膜、加厚地膜等易回收地膜。完成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站點,建立完善專人負責等工作機制。
嚴防固體廢物污染土壤。加大歷史遺留固體廢物排查整治力度,分期分批分類開展綜合整治。全面整治歷史遺留尾礦庫,完善覆膜、壓土、排洪、堤壩加固等隱患治理和閉庫措施。防控礦產資源開發污染土壤,加快推進生產礦山升級改造,鼓勵采取自然恢復等措施開展廢棄礦山綜合整治和生態修復。強化礦山尾礦庫安全管理,防止尾砂、尾水污染土壤。加強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全面排查和整治尾礦、煤矸石、工業副產石膏、粉煤灰、冶煉渣等大宗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完善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設施。開展危險廢物經營單位專項檢查,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傾倒、轉移、處理處置等違法行為。
(二)推進土壤安全利用
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科學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整體方案,以鄉鎮為單位全面推進落實。大力推廣低累積經濟作物,采用污染源管控、灌溉水凈化、替代種植、水肥調控、作物輪作間作、葉面阻隔劑、土壤調理劑等管控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全面落實嚴格管控措施,結合耕地土壤與農產品協同監測結果,依法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或嚴格管控區。將嚴格管控類耕地納入國家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實施范圍,對無法恢復治理的耕地整改補劃,確需轉為建設用地的,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批。
開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以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確定的人口聚集區域的高風險地塊,以及發生過環境事故并對周邊人群健康或社會穩定造成重大影響的、存在危害性較大的污染物且污染較為嚴重的地塊為重點,建立建設用地優先管控名錄,優先開展進一步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以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以及騰退工礦企業用地為重點,開展土壤污染狀況監測和現場檢查。做好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與國土空間規劃方案銜接,自然資源部門在規劃方案提交審議前,對涉及依法應當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地塊,應當完成調查和風險評估;規劃方案已審議但未報批的,應在規劃方案和供地方案報批前完成調查和風險評估;供地方案已報批的,應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前完成調查和風險評估。
嚴格污染地塊準入全流程聯動監管。強化污染地塊規劃管控。將土壤環境保護目標和土壤污染防治要求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充分考慮土壤污染的環境風險,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對未取得生態環境部門書面認可的待開發疑似污染地塊和污染地塊,自然資源部門不予出具規劃條件文件;已出具規劃條件文件的,自然資源部門不予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強化土地征收、收回、收購等環節聯合監管,污染地塊應凈土開發。未開展或尚未完成調查評估的疑似污染地塊,不得進入用地程序。對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目標的建設用地地塊,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和修復無關的項目。生態環境部門會同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建立污染地塊數據庫及信息平臺,強化污染地塊與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管理。涉及成片污染地塊分期分批開發以及污染地塊周邊土地開發的,合理確定土地開發和使用時序。
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根據《武定縣域鎮(鄉)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體系規劃(2014—2030)》規劃,建設以城鎮污水處理廠為中心的集中污水處理系統,部分偏遠的、污水不便接入的鄉村,本著水體保護和水環境容量合理利用相結合的原則,采用分散處理的方式,如氧化塘、濕地等處理設施,對污水進行就地處理,并盡量就地消納。
進一步加強設施運營監管,提高設施運行負荷率,加強排水與污水監測能力建設。建立并完善統計制度,強化對城鎮污水處理、配套管網、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設施建設和運行的信息統計。提升污水處理廠水質檢測能力,滿足日常檢測和工藝運行管理的需要。
(二)加強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深入實施化肥農藥減量行動。提高生態農業發展水平,推廣農業清潔生產技術,開展化肥、農藥減量和替代使用,加強農藥、化肥等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加大測土配方施肥、病蟲害綠色防控、統防統治等技術推廣力度,實行生態平衡施肥技術和防治技術。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現代植保機械,鼓勵使用有機肥、生物有機肥和綠肥種植,禁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和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肥料。加強對土壤中農藥殘留的監控,提高農產品中農藥殘留預警能力。
強化秸稈資源化利用。持續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大力發展和扶持農機服務合作社,實施秸稈粉碎還田,鼓勵引導秸稈收儲體系建設,發展生物質能源,促進農作物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利用,提高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
統籌推進農膜秸稈回收利用。強制落實《農用地膜》新國標,擴大應用符合新標準要求的農用地膜產品,開展加厚地膜、可降解地膜示范推廣,提高地膜的可重復利用和可回收性,指導農業生產者合理使用農膜,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農膜的行為。積極推進廢棄農膜回收,落實農膜回收優惠政策,因地制宜設置廢棄農膜回收網點,支持建設廢棄農膜回收加工企業。健全秸稈收儲供應體系,進一步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探索、培育壯大一批產業化利用主體,提升秸稈商品化收儲和供應能力;構建秸稈利用補償制度,完善秸稈資源臺賬制度,推進秸稈利用長效化運行。
強化養殖業污染治理。嚴格落實禁養區和限養區制度,在畜禽養殖區全面建設糞污集中處理和資源化綜合利用設施,大幅降低畜禽養殖污染排放強度。加快發展種養有機結合的循環農業,鼓勵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戶采用“種養結合”“截污建池、收運還田”等模式。開展飼料添加劑和獸藥使用專項整治,規范獸藥、飼料添加劑生產、銷售和使用,防止有害物質通過畜禽廢棄物進入農田。優化水產養殖生產布局,大力發展生態健康養殖模式。加強水產養殖全過程管理,推進養殖尾水實現有效處理,完善循環水和進排水處理設施,支持生態溝渠、生態塘、人工濕地等尾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推動養殖尾水資源化利用或達標排放,禁止直排入河庫。
(三)持續改善農村環境
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以《武定縣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2020—2035年)》為指導,堅持重點節點、重點片區、重點流域先行,優先治理縣城及鄉鎮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菜園河、勐果河水質監測斷面上游村、中心村、城鄉接合部、旅游風景區等村莊生活污水問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就地就近資源化利用,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與改廁治理有效銜接,積極推進糞污無害處理和資源化利用。選取具有區域代表性的村莊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試點示范,探索符合農村實際、低成本、低耗能、高效率、易維護、易推廣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術。
大力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落實“戶分類投放、組統一保潔、村分類收集、鎮集中分類轉運處置、縣監督考核”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新模式,加快無害化處理設施更新改造。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構建“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全民參與”的垃圾分類體系,逐步形成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置的治理模式。統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和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優化垃圾收運處置設施布局,完善縣域生活垃圾處理系統,推進城鄉環衛一體化。積極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創建,總結推廣示范經驗和做法,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完善運行維護長效機制。
實施農村廁所糞污治理。落實農村公廁新建和改擴建工作,實行定崗定人定時保潔養護制度,對已建公廁實施家居式保潔,完善農村無害化衛生戶廁管護辦法,有效處理或資源化利用廁所糞污。
(四)持續提升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著力推進“千噸萬人”和鄉鎮級及以下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2021年完成鄉鎮級及以下的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示標志設立工作。開展“千噸萬人”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風險排查整治,加強農村水源水質監測,實施從水源地到水龍頭的全過程控制,落實水源保護、工程建設、水質監測檢測“三同時”制度。梯次推進“千噸萬人”及鄉鎮級集中式水源地保護區綜合整治,確保農村飲用水安全。
嚴格生態空間保護。全面貫徹落實云南省主體功能區劃,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基礎性作用,形成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一張圖”,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的基礎上,嚴格落實生態保護、基本農田、城鎮開發等空間管控邊界。強化資源環境承載力管控,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對重點區城、重點流域、重點行業開展規劃環評,調整不符合生態環境要求的產業布局。突出“三線一單”環境空間管控作用,對環境質量不達標及無環境容量流域及區域實行限批。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金沙江流域等敏感區域不得新上化工、印染等環境高風險項目;對工業園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區、重點流域內重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以金沙江河谷地帶以及自然保護區等重點生態功能區為重點,逐步建立生態安全格局,牢牢構筑金沙江上游生態安全屏障。
完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和濕地等自然保護地基礎設施,推進自然保護地標準化建設,依法解決自然保護地歷史遺留問題。
推進城市生態系統修復。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加強城市公園綠地、城郊綠地、綠化隔離地等建設,恢復自然空間,改造多樣性化城市綠地體系。開展城市綠地提升改造,提高鄉土物種比重,豐富城市生物多樣性。加強城市山體河湖等自然風貌保護,開展受損山體、廢棄工礦用地修復。實施城市河湖生態修復工程,高標準推進城市水網、廊道、河湖岸線生態緩沖帶建設,恢復河湖水系連通和流動性。
加強山水林田湖草沙綜合治理。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進一步加強水資源保護、水生態修復、水環境治理,改善河湖生態環境,持續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推動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養生息。構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機制,完成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和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還草、退田還湖還濕工程。加強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增強河湖濕地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規范礦山開發利用,推進綠色礦山達標,持續打造“綠色礦山”。加強礦山環境整治,加快推進礦山生態修復。
(二)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夯實生物多樣性保護基礎。落實省、州劃定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加強對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監管。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野生動物。全面落實《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生物多樣性保護議程和《云南的生物多樣性》白皮書。加強公眾生物多樣性保護宣傳與教育,推進生物多樣性宣傳進黨校、進學校、進企事業單位、進社區,提高公眾生物多樣性保護意識和參與程度。
強化生物生態安全管理。加強外來物種管控,持續開展自然生態系統外來入侵物種調查、監測和預警,及時更新外來入侵物種名錄。
(三)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
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全面推行林長制,持續推進森林武定建設和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開展“互聯網+全民義務植樹”。強化公益林管理,深入推進天然林保護修復、退耕還林還草、防護林建設等工程。加快國家儲備林建設,穩定提高森林覆蓋率。實施森林分類經營,加強低質低效林改造,精準提升森林資源質量,推進武定縣長江經濟帶干流綠色生態廊道質量提升工程。持續開展沿高速公路、河湖岸線、集鎮主次干道等“三沿”綠化行動,促進特色風貌線、綠色生態線、景致景觀線“三線合一”,加快美麗縣城、美麗鄉村、美麗公路、美麗河湖、美麗景區建設。開展森林草地資源監測評價,加強林草災害防控,強化火源管控和監督檢查,推進林草有害生物監測預警、檢疫防災。到2025年,森林覆蓋率不低于54.63%。
加強流域保護修復。持續開展水土流失及小流域綜合治理,強化水土保持動態監測,提升綜合監管能力。加快推進河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恢復河湖的基本水力聯系,保障基本生態流量,逐步恢復河湖濕地的生態空間,推進河庫休養生息。
加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建立重點礦山地質環境檔案,進一步摸清“五采區”情況,編制治理方案,做到“一礦一方案”。積極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以水城河流域水源涵養區等為重點,開展“五采區”立地造林。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必須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復墾實施方案、礦山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并按照規定程序報經有關部門審批。建立完善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履約保證金制度。嚴格執行新立采礦權多部門聯勘聯審制度,進一步加大通道和面山礦山資源開采的執法力度,對非法開采行為堅決制止,嚴防死灰復燃;對環境影響較大的礦山,一律關閉。
(四)加強生態保護監管
突出分區管控,強化生態保護。落實“楚雄州三線一單”編制成果,按照“守底線、優格局、提質量、保安全”的總體思路,實現一條紅線管控重要生態空間,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堅守環境質量底線,不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統籌銜接武定縣資源能源“總量和強度雙管控”要求,完善水資源、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和能源消耗的總量、強度、效率等要求,把握好資源利用上線;將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硬約束落實到環境管控單元,提出針對性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核對管控單元,提高生態安全水平;將“三線一單”成果運用于環評審批、城鄉規劃、產業準入、結構調整、項目管控、生產經營活動等各個領域,強化空間、總量、環境準入管理,為高質量發展預留足夠的綠色空間。
強化生態保護執法監督。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以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為重點,強化與自然資源、水利、林草等相關部門協同,完善執法信息移交、反饋機制。持續開展“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健全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問題臺賬。加強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國家和省重大工程、野生動物棲息地保護、禁食野生動物、長江流域禁捕退捕等生態保護監督檢查。強化對開礦、修路、建設、圍填、采砂等破壞濕地、林地、草地、自然岸線等行為的監督。
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從企業環境應急管理機構、突發環境事件風險等級識別、突發環境事件隱患、監測預警機制建設、環境應急防控措施、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環境應急演練、環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等八個方面對較大及以上等級重點環境風險企業開展核查工作。
完善環境風險防控體系。進一步明確有關智能部門環境風險防控職責,落實環境風險全過程管理,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聯動執法司法機制,定期組織開展區域環境風險評估,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體系。強化重污染天氣、農產品產地、有毒有害氣體等關系公眾健康的重點領域風險預警,建立健全預測預警制度、技術和工程體系。強化環境風險源頭管理,建立重點風險源清單,對重點風險源開展環境和健康風險評估,做好重、較大環境風險企業環境安全達標建設,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
(二)強化工業園區環境風險防控
加強工業園區環境風險管控。實施技術、工藝、設備等生態化、循環化改造,加快布局分散的企業向園區集中,按要求設置生態隔離帶,建設相應的防護工程。強化園區規范化管理,依法同步開展規劃環評工作,建設專業化、清潔化綠色園區。積極開展工業園區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體系示范建設。
(三)加強危險廢物和危險化學品環境風險管控
加快補齊醫療廢物處置能力短板。推動盡快建成城鄉一體化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體系,實現醫療廢物應收盡收,規范醫療廢物分類收集管理,確保及時、高效、科學、規范處置。全面建成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并覆蓋農村地區。
完善危險廢物環境管理體系。強化危險廢物日常環境監管,加強危險廢物申報、收集貯存、轉移管理,堅決打擊和遏制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全面排查危險化學品生產、運輸、使用及存儲全過程風險隱患,健全安全監管及風險防范制度,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強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測監控。加快推進危化品企業過程安全管理,完成所有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危化品生產企業過程安全管理創建工作。健全安全監管及風險防范制度,嚴厲查處違法行為。
加強突發環境事件及其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應急處置的管理隊伍、專家隊伍建設,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龍頭企業納入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體系。
(四)加強土壤環境風險防控
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嚴格涉重項目環境準入,新建重點行業涉重項目必須進入規范的工業園區,重點重金屬嚴格執行總量平衡制度,總量平衡得不到落實的項目依法一律不批。加強污染地塊風險管控。經調查確認的污染地塊,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按照《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劃定管控區域,設立標識,發布公告,明確地塊責任主體,并督促其及時移除或者清理污染源,采取污染隔離、阻斷等措施防止污染擴散,開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氣環境等監測。發現污染擴散或產生不良影響的,地塊責任主體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擴散或消除不良影響。進一步建立完善污染地塊聯動監管機制,加強污染地塊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建立部門間信息溝通、共享機制,實行聯動監管。
(五)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強化核與輻射應急體系建設。完善輻射事故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物資儲備,開展輻射事故應急專項演練,推進輻射事故應急演練實戰化、常態化。嚴格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按照“三線一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嚴格輻射類項目環評審批。按照核技術利用分區、分級、分類制定工作計劃,務實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加強放射源安全監管,確保廢舊放射源安全收貯。
(六)重視新污染物治理與無廢城市建設
加強新污染物排放控制。強化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以納入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為重點,建立涵蓋生產、儲存、銷售、運輸、使用、廢棄處置全生命周期的登記銷號制度,重點推行化學物質“電子標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督促企業落實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全面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淘汰和限制措施,強化綠色替代品和替代技術推廣應用。嚴格執行產品質量標準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含量限值。對使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或在生產過程中排放新污染物的企業,全面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加快淘汰、限制、減少國際環境公約管控化學品。重點防范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汞等化學物質的環境風險,嚴格履行化學品環境國際公約要求。嚴厲打擊持久性有機污染物非法生產和使用、添汞產品非法生產等違法行為。
統籌推進“無廢城市”建設。以縣城為重點,穩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健全強制報廢制度和廢舊家電、消費電子等耐用消費品回收處理體系,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規范拆解處理。開展城市生活污泥無害化處理或資源化利用,實現新增生活污泥零填埋。
嚴格貫徹“限塑令”,加強白色污染治理。積極推廣替代產品,增加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綠色產品供給。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產、銷售和使用。持續開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門聯合專項行動,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厚度小于要求的超薄塑料購物袋、聚乙烯農用地膜和納入淘汰類產品目錄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日化產品等違法行為。在電商、快遞、賓館酒店等塑料污染問題突出領域,推廣綠色物流、塑料減量模式。持續減少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等使用。降低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第八節 健全治理體系,推進環境治理體制機制現代化
落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武定縣黨委和政府對本地環境治理承擔總體責任,組織落實目標任務、政策措施、資金投入及結構調整、節能降耗、監管執法、市場規范、宣傳教育等各項工作。
統籌強化目標評價考核。銜接國家、云南省、楚雄州“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要求,合理設定目標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規劃。制定符合實際、體現特色的目標考核辦法,充分運用考核結果,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深入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體制,完善生態環境突出問題領導包保、部門包保、“點對點”“長對長”整改責任制,以及核查考核、驗收銷號、責任調查等制度。聚焦中央及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健全長效工作機制。
(二)健全環境治理企業責任體系
全面依法加強排污許可管理。建立健全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制度,實現排污單位持證排污。強化證后監管,依法妥善銜接排污許可、總量、監測、執法、環統、環境保護稅等環境管理制度的關系,實現“一證式”管理和部門信息共享,確保依法監管、嚴格執法。
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堅持執法、守法并重,推進企業環境治理責任制度落實。督促排污企業加大工藝技術和環境治理設施升級改造投入,重點排污企業要安裝使用監測設備,確保設施設備正常運行和數據真實有效,堅決杜絕造假。
(三)健全環境治理監管體系
貫徹實施環境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要求,健全以貫徹省、州統籌規劃,縣級有關部門抓落實的三級聯網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監控網絡,形成與環境質量預測預報、執法監測和應急監測相匹配的支撐能力。建立覆蓋水、氣、聲、土壤等的環境監測體系,建立覆蓋重要生態系統、各類保護區和重要生態功能區的生態監測體系,所有鄉鎮成立環保所,完善覆蓋城區和農村的環境監測、監管體系,形成縱向分級監管、橫向分工負責的環境監管格局,推進環境監管全覆蓋。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健全生態環境網格化監管體系以及聯合執法。
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建設。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偵辦、起訴力度,完善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加快建設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機制。
(四)健全環境治理信用體系
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建立環境治理政務失信記錄聯席會議制度,將各級政府和公職人員在環境保護工作中因違法違規、失信違約被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紀律處分、問責處理等信息納入政務失分記錄,并依法依規逐步公開,同時作為公職人員考核、任用、獎懲的重要依據。
建立健全企業信用建設。推進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建設,及時將企業環境信用信息推送省、州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對環境違法企業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逐步推行排污企業黑名單制度,依法向社會公開。
(五)全面推進各類示范創建
努力把武定建設成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先行示范區”,以鄉鎮為單元繼續抓好生態文明創建細胞工程,鼓勵積極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鄉鎮、“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持續推進綠色系列創建,爭取全縣創建省級綠色學校3所、州級綠色學校20所;省級綠色社區1個、州級綠色社區2個;州級環境教育基地1個。
(六)健全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
強化社會監督。發揮“12369”環保舉報熱線作用,健全公眾監督和舉報反饋機制,修改完善有獎舉報辦法。鼓勵新聞媒體曝光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等,引導符合規定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
發揮各類社會團體作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動員各方力量參與環境治理。行業協會、商會積極提升自律能力,實施特色活動,自覺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管理和指導,引導其依法有序參與環境監督。
提高公民環保素養。將環境保護納入國民教育和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教育培訓內容,廣泛普及生態環境知識,建立生態環境新媒體宣傳聯動機制。
本規劃在提出發展方向及規劃措施的同時,綜合考慮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規劃重點項目共4大類24項,總投資10.574億元,其中:綠色經濟發展4項,總投資2.055億元,占規劃總投資的19.4%;環境質量改善14項,總投資7.829億元,占規劃總投資的74.0%;生態保護與修復5項,總投資0.672億元,占規劃總投資的6.4%;現代環境治理能力1項,總投資0.018億元,占規劃總投資的0.2%。詳見附件。
表6武定縣“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重點工程投資表
重點工程名稱 |
項目數(個) |
投資(億元) |
占總投資比重(%) |
綠色低碳發展工程 |
4 |
2.055 |
19.4% |
環境質量改善工程 |
14 |
7.829 |
74.0% |
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 |
5 |
0.672 |
6.4% |
現代環境治理能力工程 |
1 |
0.018 |
0.2% |
合 計 |
24 |
10.574 |
100% |
促進環境質量穩步改善。本規劃確立了“十四五”期間各類污染物減排指標,通過完善城鄉污水處理體系等減排工程,從源頭上控制了污染物的排放;通過開展重點河湖水體的生態治理工程,環境受體情況得到進一度改善,環境容載量擴大,生態環境質量穩步上升。
保障生態系統整體安全。基于武定縣“三線一單”的劃定,本規劃對于全縣范圍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生態濕地、綠地系統等提出針對性的保障措施,嚴格貫徹分區、分類、分級管理思路,提升環境風險管理能力和應急水平,達到保障整體生態系統安全的目的。
(二)經濟效益
逐步緩解資源環境壓力。“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的實施,從大氣、水、土壤、固廢等多個方面強化污染綜合防治,提出污染物削減措施,大幅降低工業生產、城鄉生活為主的人為活動造成的污染物質排放總量,同時通過生態修復工程的實施,推動水體、大氣、土壤環境質量明顯改善。規劃的實施既能減緩污染排放增長速度,也可以有效釋放更多環境容量空間,進而充分緩解資源環境壓力,為未來較長一段時期的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充分的生態環境緩沖量。
推動產業綠色轉型升級。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充分融入生態文明建設及“五位一體”總體布局之中,一方面,有效促進傳統低效率行業的升級改造,進而提升經濟發展的資源、能源利用效率,逐步形成綠色化、生態化、可持續的長效機制;另一方面,加快推進文化旅游業、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等在區域內的培育、發展及集聚,對于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模式、確保經濟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三)社會效益
完善城鄉基礎設施系統。通過以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生活垃圾收集轉運體系為核心的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完善城鄉地區基礎設施體系,提高生活便利度和綜合質量;同時,加強硬件設施的科學規劃與合理布局,強化設施運行維護與管理,減少城鄉居民生活帶來的污水、廢氣、垃圾排放,減少對環境質量的損害和對自然風貌的破壞,有助于構建更為宜居的綠色生態環境。
弘揚生態環保意識形態。武定縣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措施及其重點工程的落實,將從多方面轉變全社會對環境與發展之間拮抗聯系的傳統觀念,提升公眾的自主環保意識和整體文明水平,加快向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發展轉型,形成生態環保思想和文化的普及;通過政府、企業、公眾三個主體的環境宣傳教育,積極創新宣傳方式、開展多樣主題活動,營造生態環保全民參與氛圍,形成良好的共創共治環境保護新局面。
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制度。強化黨政主導責任,壓實部門主管責任,引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在全縣層面開展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定期評估自然資源資產變化狀況。完善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擴大審計對象范圍,健全生態環境保護優先的績效考核評價機制,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強化環保督察、約談等手段措施。
逐步加大財政資金和污染治理獎補資金投入,設立專項資金、制定具體政策措施。加強項目謀劃和儲備,積極爭取中央、省資金。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動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修復、環境治理、岸線整治、企業搬遷改造等。增加綠色金融供給。支持金融機構探索創新服務方式,綜合運用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等工具。
大力開展環境全民宣傳教育,實行環境信息公開化,對涉及公共環境權益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通過聽證會、論證會、專家咨詢或社會公示等形式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加強企業負責人的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教育培訓,同時發揮非政府組織等社會團體的作用,發展壯大環境保護志愿者隊伍,引導公眾參與武定縣生態環境保護建設,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夯實網格體系建設,落實全縣、鄉鎮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加強環境監管力量,真正健全武定縣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深化執法司法聯動,建立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制度,加大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制裁和懲處力度。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結合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完成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組建。
附表1武定縣“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項目表
七.2 附圖
附圖1武定縣行政區劃圖
附圖2武定縣水系圖
附圖3武定縣生態紅線圖
附圖4武定縣一般生態空間圖
附圖5武定縣水環境質量底圖(2020年)
附圖6武定縣水環境分區管控圖
附圖7武定縣大氣環境分區管控圖
附圖8武定縣土壤環境風險分區管控圖
附圖9武定縣土地資源重點管控區圖
附圖10武定縣環境管控單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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